赶紧收藏!在成都买房,这些政策得提前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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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都买套房是多少人的梦想?
而对于小编的荷包来说
房价只是一串数字……
再加上一系列购房政策
把小编狠狠地拒之门外了
(说这么多主要是因为没钱)
小编今天给大家汇总了
成都买房需要哪些资格?
前期需要做哪些准备?
一起来看看吧
购房区域划分

1
A类能买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
2
B类能买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南部园区、高新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
3
C1类能买
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温江、双流、郫都。
4
C2类能买
高新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金牛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温江、双流、郫都。
5
D类能买
D类能买D,不能买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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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资格买房
购房前提
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1
天府新区(A类区域)
在没有户口的情形下,需要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购房时单位注册地要在天府新区)。
2
高新南区(B类区域)
在没有户口的情形下,需要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购房时单位注册地要在高新南区)。
3
高新西区为代表的C类区域
在没有户口的情形下,需要C类区域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购房时单位注册地要在C类区域),注意D类区域户口的人,有C类区域24个月单位社保也可以买。
4
青白江区为代表的D类区域
任意区域连续12个月单位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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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资格买房
购房前提
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1
天府新区(A类区域)
新落户人群:额外需要12个月成都市社保(社保参保地不限定区域,但是工作单位注册地必须是天府新区)以及要有工作单位。
非新落户人群(户籍满两年及以上):有天府新区户口就行。
2
高新南区(B类区域)
新落户人群:额外需要12个月成都市社保(社保参保地不限定区域,但是工作单位注册地必须是高新南或者C类区域)以及要有工作单位。
非新落户人群(户籍满两年及以上):有高新南区户口就行。
3
高新西区为代表的的C类区域
新落户人群:额外需要12个月以上成都社保(单位注册地11区域就行,不同区域间社保时间可以叠加)以及要有工作单位。
非新落户人群(户籍满两年及以上):有C类区域户口。
4
青白江区为代表的D类区域
任意区域户口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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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
如果你要购房,在你购房当月往前推的月份里,社保是一定不能断的!(具体多久,取决于买哪里的房),任何补缴都会影响你的买房资格,所以一定要注意哦。
你满足购房资格了吗?
满足条件的朋友
在买房前还需要注意:
从2020年11月25日起
成都实行购房资格预审
具体如何操作?
一起来看看详情吧
↓↓↓
购房资格预审
购房申请人在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者二手住房的,实行购房资格预审,即申请人在购房前申请购房资格预审,经系统数据预审符合购房条件的,生成购房资格预审码。报名登记必须有“购房资格预审码”。
经预审具备购房资格的无房居民家庭、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及普通购房家庭,可凭“购房资格预审码”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时间不少于2天。未取得“购房资格预审码”的,购房登记系统不接受其报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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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购房申请人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从而获取“购房资格预审码”的,购房登记系统3年内不受理其及家庭成员购房登记;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注意:
已于2018年5月15日至2020年11月24日期间报名购买上述区域商品住房且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无需再申请购房资格预审,购房申请人可于2020年11月27日后通过身份证号码和报名手机号在购房登记系统查询购房资格预审码。
预审结果
1
预审结果告知
预审结果以短信、手机应用客户端推送、网站查询反馈等方式告知购房申请人可以购房的区域和购房资格类型。
2
预审信息查询
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1月26日期间申请购房资格预审的购房申请人,可于2020年11月27日后,通过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政务大厅或者“天府市民云”手机应用客户端,登录购房登记系统查询预审结果、“购房资格预审码”、可购房区域和购房资格类型等。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政务大厅官网

天府市民云
从2020年11月27日起申请购房资格预审的购房申请人,可于1个工作日后进行查询。
3
其他
对预审结果存在异议的,申请人可通过购房登记系统等渠道进行申诉。
咨询电话:
1。五城区、高新区、天府新区:86279136、85156609、86279315、86279104
2。龙泉驿区:88457409
3。新都区:89397997
4。温江区:82761394
5。双流区:67035568
6。郫都区:87911361
购房资格审核
购房申请人在购买商品住房或者二手住房时,系统对购房申请人的“
购房资格预审码
”进行动态核验,购房申请人可凭核验通过的 “购房资格预审码”进行商品住房购房登记报名或者购买二手住房洽商。购买商品住房的,在项目登记报名后购房资格审核部门对购房资格信息进行复核;购买二手住房的,在办理网签备案手续时购房资格审核部门对购房资格信息进行复核。购房资格最终以复核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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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很多像小编一样
手里存款不充足的朋友
更多的会选择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分别需要哪些材料呢?
办理一手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上下滑动查看详情)
(一)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二)户口簿(首页和借款申请人本页、未成年子女页)原件和3份复印件。
(三)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离婚的生效文书)原件,单身须现场声明。
(四)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备案表3份原件(郊县项目需4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
(五)购房合同正本,3份原件。
(六)购房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2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
(七)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凭证:首付款收据及刷卡POS单或现金收款单原件和2份复印件。
(八)借款申请人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或受托银行贷款受理网点申请贷款时,可在柜台打印《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信息登记》(含未成年子女信息)。
(九)提供开发商加盖公章的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原件一套(不得涂改)。
(十)委托扣款(还款)账户:符合所选择贷款银行要求的主借款人的个人借记卡原件和2份复印件。
(十一)收入相关资料:
1、单位缴存职工的月收入以缴存基数为准。
2、个人自愿缴存者的月收入以缴存基数为依据;其中缴存基数5000元以上的,还需另行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个人参保缴费资料,1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
3、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共同借款人需提供收入证明(中心网站可下载格式)1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其中月收入5000元以上的,还需另行提供近6个月的个人储蓄账户资金流水单或社保个人参保缴费资料,1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
(十二)缴存公积金相关资料:
1、在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提供缴存证明及缴存明细,1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
2、在异地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提供住建部统一格式的异地缴存证明及缴存明细,1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
(十三)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特别注意事项:
1、如申请组合贷款,还需提供所选择贷款银行指定格式的收入证明原件及1年工资流水。
2、因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与职工正常缴存余额和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双挂钩,请在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异地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提供缴存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及相应缴存时间的缴存明细。
办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需要哪些资料?
(上下滑动查看详情)
(一)买方需提供的资料和份数:
1、二代身份证、军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户口簿(首页和借款申请人本页、未成年子女页)原件和2份复印件。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法院判决离婚的生效文书)原件,单身须现场声明。
4、经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正本,2份原件。
5、所购住房的首付款凭证(经买卖双方确认的银行转账凭据、银行现金缴款单、首付款收据、资金监管凭证等)原件,2份复印件。
6、借款申请人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或受托银行贷款受理网点申请贷款时,可在柜台打印《个人及家庭房屋登记信息登记》(含未成年子女信息)。
7、委托扣款(还款)账户:符合所选择贷款银行要求的主借款人的个人借记卡原件和2份复印件。
8、收入相关资料:
(1)单位缴存职工的月收入以缴存基数为准。
(2)个人自愿缴存者的月收入以缴存基数为依据;其中缴存基数5000元以上的还需另行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个人参保缴费资料,1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
(3)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共同借款人需提供收入证明(中心网站可下载格式)2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其中月收入5000元以上的还需另行提供近6个月的个人储蓄账户资金流水单或社保个人参保缴费资料,1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
9、缴存公积金相关资料:
(1)在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提供缴存证明及缴存明细,1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
(2)在异地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提供住建部统一格式的异地缴存证明及缴存明细,1份原件和1份复印件。
10、经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11、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二)卖方需提供的资料和份数:
1、二代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户口簿(首页和产权所有人本页)原件和2份复印件。
3、所交易住房过户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和2份复印件。
4、登记机关出具的房屋信息摘要或不动产登记信息摘要,2份原件(郊县项目需3份原件)。
5、收款账户:符合所选择贷款银行要求的售房人的储蓄卡或储蓄存折原件和2份复印件。
6、如拟售住房地址变更,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2份复印件。
7、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特别注意事项:
1、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后,待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及售房人(买卖双方)才能到登记机关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2、如申请组合贷款,还需提供所选择贷款银行指定格式的收入证明原件及1年工资流水。
3、因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与职工正常缴存余额和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双挂钩,请在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异地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提供缴存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及相应缴存时间的缴存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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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学会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