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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4名干部任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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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党政领导干部任职管理办法》等规定,为进一步减少用人失察失误,把干部选好选准,现将叶旭东等4名同志拟任职情况公示如下:

叶旭东,男,汉族,1974年10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宜宾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主任,拟任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何 静,女,汉族,1977年11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宜宾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拟任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 莉,女,汉族,1981年3月生,大学、在职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宜宾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正科级),拟任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兴富,男,汉族,1971年10月生,在职大学,中共党员,现任兴文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正科级),拟任县(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干部群众如对人选有不同意见,或认为人选有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违反纪律的行为,请于5个工作日内(9月7日至9月13日)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或宜宾市委组织部反映,也可以通过省委组织部“12380”举报电话或举报网站进行举报。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举报电话:028--12380,028--63092574(传真),举报网站:http://sc12380.gcdr.gov.cn。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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