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注意!本周上班时间有变,限行也有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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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ing
2021年9月28日
本期看点
注意!本周上班时间有变!重庆限行也有变!
最新!2021重庆百强企业名单出炉!有你在的公司吗?
中国10强城市洗牌:重庆反超宁波
重庆出台《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最高罚款2000元
注意!本周上班时间有变!重庆限行也有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
《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2021年国庆节假期安排为:
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
其中,9月26日(即本周日)和10月9日需补班一天。
当然,司机们出门要注意了
限行也有变
9月26日(星期日)要补班一天,
但这天不限行!!

10月1-10月7日,
国庆7天不限行!!

最新!2021重庆百强企业名单出炉!有你在的公司吗?
9月13日,重庆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发布2021重庆百强企业名单。
详情名单如下:



●金科、龙湖、长安稳居三甲
2021重庆企业100强排名前三甲的是金科集团、龙湖集团和长安汽车,4至10名依次是迪马实业、华宇集团、英业达重庆公司、化医集团、建工集团、市农商银行、市电力公司。
其中,长安汽车以2020年营业收入1750亿元,连续18年蝉联重庆制造业企业100强“冠军”,2至10名依次是英业达公司、化医集团、隆鑫公司、机电集团、市能源集团、博赛集团、轻纺集团、小康工业、金龙铜管。
金科集团以2020年营业收入2238亿元,同时夺得2021重庆服务业企业100强第一名,2至10名依次是龙湖集团、迪马实业、华宇集团、市农商银行、市电力公司、中昂投资集团、医药集团、市烟草公司、千信集团。
● 渝北、江北、渝中共有53家上榜
从地域分布来看,2021重庆企业100强分布于15个区县,大多集中在主城都市区,主要体现在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有渝北区27户、江北区15户、渝中区11户,这三个区共有53户上榜;
第二个层次有涪陵区7户、南岸区7户、九龙坡区6户、沙坪坝区6户,这四个区共有26户上榜;
第三个层次有巴南区4户、长寿区4户、万州区3户、大渡口区3户、璧山区2户、北碚区2户、江津区2户、南川区1户,这八个区共有21户上榜。
中国10强城市洗牌:重庆反超宁波
根据2021年1-7月份的一般预算收入数据,中国十强城市依次为:
1、上海(5661亿元)
2、北京(3886亿元)
3、深圳(2758亿元)
4、杭州(1787亿元)
5、苏州(1683亿元)
6、天津(1441亿元)
7、重庆(1418亿元)
8、宁波(1246亿元)
9、武汉(1186亿元)
10、南京(1183亿元)
目前从一般预算收入这个数据来看,北、上、深,格局在全年度不会有太大改变。但广州本次排名第十一,2021年半年度财政收入仅936亿元,不敌南京(1007亿元)。
此外,重庆市今年半年度一般预算以100多亿元,领先了宁波市一个名次,反超宁波。
重庆出台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
近日,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发布《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后简称《办法》),并将于2021年10月8日起实施。
具体规定如下:
● 留取的钓获物总量不得超过2.5千克
《办法》要求,每名垂钓者每天垂钓期间,留取的钓获物总量不得超过2.5千克,超出部分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钓获单尾(只)重量超过2.5千克的,可以留取,其他钓获物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
《办法》还提出,对常见钓获物应当符合下列规格(上下滑动查看):
(一)青鱼(俗称螺蛳青)、草鱼(俗称草棒)、鲢(俗称白鲢)、鳙(俗称花鲢)、鲶(俗称鲶巴朗),全长不低于30cm;
(二)鲤(俗称鲤鱼)、鲌属(俗称翘壳、红梢、青梢),全长不低于20cm;
(三)鳜属(俗称桂鱼、母猪壳)、鲫(俗称鲫壳),全长不低于10cm。
不符合上述规格的钓获物,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

●每年3月至6月为禁钓期
禁钓期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 每名垂钓者只能使用一根鱼竿
禁钓区、禁钓期之外,每名垂钓者应当使用一根鱼竿(鱼线),鱼钩钩尖总数不超过两个的钓具进行垂钓。
《办法》要求,禁止使用下列工具或方法进行垂钓(上下滑动查看):
(一)国家和我市公布的禁用钓具;
(二)探鱼设备、视频辅助装置等工具;
(三)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饵料、窝料;
(四)以泥鳅、虾类等水生生物作为窝料;
(五)利用船艇、排筏、其它水上漂浮物等工具;(六)钩宽超过2cm的鱼钩,钩宽是指钩尖到钩柄的最小距离。
《办法》还要求,禁止钓获国家和市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钓获国家或市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
《办法》还提出,垂钓人员应当具有安全意识,具备从事野外垂钓活动的身体条件,自觉携带必要的水上救生设备,主动识别和避开危险区域。垂钓人员应自觉维护垂钓水域自然环境,不损坏水岸植被,不乱扔垃圾,垂钓结束时应收集带走全部废弃物。
● 违法规定,最高可罚2000元
违反《办法》规定,非法垂钓的,按照《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违反《办法》规定,钓获国家、市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拒不放回原水体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
根据《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在禁捕区域内非法垂钓的,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钓获物和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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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车行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