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资讯

15日起,这类分时电价政策有调整!

新浪新闻

关注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将于10月15日起执行,后续如国家出台新的政策,按国家政策进行调整。

根据《通知》,本次分时电价政策调整范围为大工业电价用户(不包括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等)。一般工商业、居民、农业生产等电价用户的分时电价政策本次不调整;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自2024年起全部执行分时电价,具体价格和峰谷时段另行制定。

浙江省分时电价政策有如下完善:

01

优化时段划分

全年大工业电价峰谷时段调整为:

尖峰

9:00-11:00、15:00-17:00;

高峰

8:00-9:00、13:00-15:00,17:00-22:00;

低谷

11:00-13:00、22:00-次日8:00。

夏季7、8月份及冬季1、12月份的13:00-15:00由高峰时段调整为尖峰时段,执行尖峰电价。

大工业分时电价调整前后峰谷时段对比图

02

拉大峰谷价差

提高大工业尖峰电价每千瓦时5.6分、高峰电价每千瓦时6分,降低大工业低谷电价每千瓦时6.38分。

温馨提醒:企业可根据电价政策科学合理安排生产计划。

常见问题解答

↓ ↓ ↓

Q1

什么是分时电价机制?

分时电价机制是根据电力系统运行的特性,将一天划分为尖峰、高峰、低谷各时段,对各时段分别制定不同的电价水平,使分时段电价水平更加接近电力系统的供电成本。

分时电价机制可以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尽量在高峰时段少用点,低谷时段多用电,提高电力系统运行效率。

Q2

为什么要调整分时电价?

近年来全省电力消费结构加快变化,用电负荷持续攀升,呈现夏冬季“双峰”、全天上下午“双峰”、峰谷差持续扩大的特性,电力供应缺口较大,电力安全经济运行面临更大挑战。

另一方面,原分时电价政策存在峰谷时段划分不够准确、峰谷价差激励作用不够明显、引导用户削峰填谷的作用趋于平缓等问题。

因此省发改委决定对大工业分时电价进行调整,根据全省用电负荷情况,科学划分尖峰谷时段,合理拉大峰谷价差,进一步引导用户削峰填谷,缓解电力供需平衡。

Q3

为何将9:00-11:00、15:00-17:00由高峰时段调整为尖峰时段?

近年来全省用电负荷情况发生变化,用电负荷高点转移至9:00-11:00、15:00-17:00,为保障该时段的民生用电需求,经省发改委研究决定,将该时段调整为尖峰时段,执行尖峰电价,引导企业错峰用电,缓解电力供需矛盾。

Q4

为什么只有大工业电价用户参与调整?

根据省发改委文件,本次分时电价调整范围为大工业电价用户。

Q5

大工业分时电价调整后,对企业用电有什么影响?

由于尖峰、发高峰时段变化,峰谷价差拉大,对错峰用电、低谷时段多用电的企业而言,用电成本会下降;对尖峰和高峰时段多用电的企业而言,用电成本会有所增加。

Q6

大工业分时电价调整后,企业该如何应对?

针对假冒普查诈骗现象,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刘爱华在接受相对论采访时提醒:

1、所有普查员均携带有县级及以上人普办印章的证件;2、可通过社区鉴别其身份;3、人口普查不涉及任何收入调查。此外,普查员上门有时会准备小礼物哦~

Q7

大工业分时电价调整后,对其他用电是否有影响?

本次仅调整大工业分时电价,对居民生活用电、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以及农业生产用电均无影响。

Q8

后续是否会调整居民、一般工商业

和农业生产用电的分时电价?

根据省发改委文件,居民、一般工商业和农业生产用电的分时电价本次不进行调整。自2024年起,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将全部执行分时电价,具体价格和峰谷时段另行制定。

Q9

如果调价后电费有所增加,电费是否可以延期缴纳?

《供用电合同》中明确了电费缴纳截止时间和违约金产生时间,若未按时缴纳电费,您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电费违约金,后续对您企业的征信也可能带来影响。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部署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工作。

《通知》明确了四项重要改革措施:

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

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

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

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

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

有序推动尚未进入市场的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取消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对暂未从电力市场直接购电的工商业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鼓励地方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电实行阶段性优惠政策。

保持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电价格稳定。

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保持现行销售电价水平不变。

《通知》要求,强化保障措施,

确保改革平稳落地。

全面推进电力市场建设

有序放开各类电源发电计划,健全电力市场体系,加快培育合格售电主体。

加强与分时电价政策衔接。

加快落实分时电价政策,出台尖峰电价机制,做好市场交易与分时电价政策的衔接。

避免不合理行政干预

。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推进电力市场建设,对市场交易电价合理浮动不得进行干预。

加强煤电市场监管。

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指导发电企业特别是煤电联营企业合理参与电力市场报价。

此次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真正建立起“能跌能涨”的市场化电价机制,标志着电力市场化改革又迈出了重要一步,有利于更好发挥市场在电力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促进电力行业高质量发展、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支撑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服务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来源:舟山晚报、浙江发布、国家电网、人民网

往期回顾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