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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电信一分公司办公室主任酒驾撞人还袭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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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 姜振军)近日,盐城市大丰区街头,一男子酒后开车与他人发生矛盾,还恐吓威胁,甚至殴打交警。现代快报记者核实了解到,涉事的男子是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大丰区分公司办公室主任姜某东。目前,姜某东已被大丰警方控制。

10 月 23 日晚深夜 11 时许,大丰区阳光城市小区二期南大门口的路段,姜某东酒后驾驶小汽车准备回家,在倒车时不慎撞到了路边的行人,之后双方发生口角,矛盾升级。随后,被撞的行人报警,发生纠纷的两人被巡防的民警带到警务站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被撞的行人发现,姜某东嘴里有酒味,于是要求警方对姜某东进行酒精测试。该行人再次拨打 110,值班交警赶赴事故现场,但姜某东拒不配合酒精吹气测试。

“ 无奈之下,我们只能送姜某东去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据知情人透露,在前往医院的途中,姜某东语言恐吓威胁执勤交警,见交警不予理睬,他酒性大发,并对执勤交警进行殴打,连续打了几拳,导致交警的耳根部受伤。

接到报警后,辖区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依法将殴打交警、涉嫌妨碍公务的姜某东控制,带往派出所接受调查。第二天上午,受伤交警去医院进行了检查。可不久后,民警仍然感到头昏头疼,目前在家休养。

10 月 26 日,现代快报记者通过多方核实,当事人姜某东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盐城大丰区分公司办公室主任。记者拨打姜某东电话,处于关机状态。“ 我在外地出差,具体情况不太清楚。” 该分公司负责人程文娟称。

“ 该案当事人可能涉嫌两个罪名。” 江苏江左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友财认为,如果姜某东抽血检测结果,每 100 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 80 毫克以上的,则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如果姜某东是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还有可能构成袭警罪,可以数罪并罚。

刘友财表示,本案中涉案人员酒驾发生事故后,又暴力袭警,阻碍正常执法。虽然是酒后的过激行为,但喝酒并不能免责,行为人必须为自己酒后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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