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布一批人事任免!涉重要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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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福建发布一批人事任免!
央广网福州10月29日消息 近日,福建发布一批人事任免!
福州
福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28日下午进行人事任免。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永祥
辞去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1年10月28日福州市第十五届
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鉴于李永祥工作变动,福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李永祥辞去福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备案。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职名单
(2021年10月28日福州市第十五届
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王锡章为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福州市公安局局长。
任命朱训志为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1年10月28日福州市第十五届
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陈志毅为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任命李小荣为福州市财政局局长,免去其福州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任命吴翔天为福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任命林冬阳为福州市审计局局长。
免去王国晓的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免去林中麟的福州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任职名单
(2021年10月28日福州市第十五届
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李充、李雄、林盛为福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1年10月28日福州市第十五届
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郑青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免去其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吴华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庭长,免去其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余秋萍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免去其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林志雄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郑秀琴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明
10月28日,三明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詹积富,副主任肖长根、张知通、刘万年、余建地、王立文,秘书长蔡金明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张元明、林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列席会议。张知通主持会议。
会议学习贯彻了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
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关于医保基金使用健康效益情况的报告、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乡村产业振兴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市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审查和批准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查2021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
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问题的决定》《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三明市企业家日”的决定》《三明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因工作需要,决定免去
王锡章的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罗金水的三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邓永辉的三明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苏迎平的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因到龄退休,决定免去
杨建利的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因工作需要,免去
周高锦的三明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因工作需要,决定任命
杨永忠为三明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柳建忠为三明市公安局局长,
苏迎平为三明市财政局局长。
因工作需要,任命
刘义俊、马骕为三明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陈枫为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会议经审议和表决,决定接受
姚丽青辞去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张淑云辞去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会议经审议和表决,决定
陈枫代理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詹积富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