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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一火锅店因这事被罚138万元 多人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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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吃的锅底都是“地沟油”,你还会吵着吃火锅底料吗?

12月1日,记者从成都简阳法院获悉,近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及地沟油犯罪的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被告人钟某等六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简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行业代表、消费者代表等50余人参加庭审旁听。

记者了解到,涉案的这家火锅店就开在简阳,从2014年开业至今,并没有严格的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管理制度,在老板钟某、王某的授意和安排下,由服务员、传菜员负责将每日顾客食用完毕的火锅锅底,回收至后厨倒入装有过滤盆的金属桶内,厨师长或厨师待回收火锅油沉淀后再进行循环熬制,待到第二天火锅店再次菅业时,厨师长或厨师将前日熬制好的火锅老油加热后加入盛有火锅底料的锅内进行配制搭锅,再将锅底端上餐桌供客人重复食用。

刘某、汪某、牟某、张某四人在该火锅店任厨师长或厨师期间都分别实施了上述教制回收油供客人食用的犯罪行为。简阳市公安局提取了火锅店电脑中的电子数据,发现从2021年4月18日至2021年6月2日的锅底数量为“原味牛油锅”382锅, “特色鸳鸯锅”187锅,价格均为48元一锅。综合本案证据,以2020年6月1日起至案发时(2021年6月2日)计算本案有毒、有害食品销售金额为13万余元。

法院认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火锅中添加“地沟油”,侵害了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法者必须为自己的无良行为买单。

来源: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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