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曝光7起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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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昌县茶果局原副局长王春雷醉酒驾驶的问题。2020年11月15日,王春雷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平昌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执法人员查获,经司法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属醉酒驾驶。2021年1月6日,平昌县公安局以王春雷涉嫌危险驾驶罪移送平昌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1年1月25日,平昌县人民检察院对王春雷作出不起诉决定。2021年4月,王春雷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2、平昌县公路运输管理所原工作人员陈河霖醉酒驾驶的问题。2020年5月8日,陈河霖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平昌县公安局交警查获,经司法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属醉酒驾驶。2020年12月31日,平昌县人民法院以陈河霖犯危险驾驶罪,判决其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21年8月,陈河霖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3、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事处华严社区党员孙超醉酒驾驶的问题。2021年5月5日,孙超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民警查获,经司法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属醉酒驾驶。2021年6月15日,平昌县人民法院以孙超犯危险驾驶罪,判决其拘役一个月二十日,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2021年8月,孙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平昌县邱家镇三明村党员沈尚兵醉酒驾驶的问题。2020年11月22日,沈尚兵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平昌县公安局交警查获,经司法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属醉酒驾驶。2021年4月7日,平昌县人民法院以沈尚兵犯危险驾驶罪,判决其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2021年9月,沈尚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平昌县大寨镇福申社区文书王竟饮酒驾驶的问题。2021年1月26日,王竟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平昌县公安局交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检测结果属饮酒驾驶。2021年1月27日,平昌县公安局给予王竟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1年8月,王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平昌县白衣小学办公室主任文长明饮酒驾驶的问题。2021年1月12日,文长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平昌县公安局民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检测结果属饮酒驾驶。2021年1月13日,平昌县公安局给予文长明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1年9月,文长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平昌县板庙镇卫生院副院长冉烁饮酒驾驶的问题。2021年5月17日,冉烁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平昌县公安局交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检测结果属饮酒驾驶。2021年5月18日,平昌县公安局给予冉烁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1年9月,冉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四川省平昌县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