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4市发布人事动态,含多名政法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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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1年12月31日宿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潘家轩为宿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王海燕的宿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批准免去:
潘家轩的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人员名单
(2021年12月31日宿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申丽为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免去:
申丽的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
王海峰的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姚强的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职人员名单
(2021年12月31日宿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彭湘影为宿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刘浩为宿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袁凯为宿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1年12月31日宿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赵士银为宿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决定免去:
史耘的宿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人员名单
(2021年12月31日宿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免去:
樊振宿的宿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宿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礼平的宿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宿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张召龙的宿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王书琴的宿州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马鞍山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命人员名单
(2021年12月31日马鞍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朱边疆为马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马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批准任命人员名单
(2021年12月31日马鞍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批准任命:
王敏为含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魏怡鸿为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尹霄庆为当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宋斌为花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何玉明为雨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铜陵市
铜陵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1年12月3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欣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陈卫无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沈琳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王薇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刘策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陈文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铜陵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免职人员名单
(2021年12月3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批准免去:
梅耐冬的枞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夏乐安的铜官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胡锦华的义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铜陵市人大常委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1年12月3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
胡锦华为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梅耐冬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
吴世军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孙中林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安庆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孙成旺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孙成旺同志任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2021年12月29日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何强胜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何强胜同志任市司法局副局长。
2021年12月29日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朱代全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朱代全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2021年12月30日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余祥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
余祥同志任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吴其琨同志任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试用期一年);
余晓文同志任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市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肖永生同志任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王勇同志任市文化和旅游局总工程师 (试用期一年);
汪筱慧同志任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 (试用期一年);
华龙苗同志任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 (试用期一年);
免去徐建军同志的市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茂林同志的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都同志的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姚慧同志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贞礼同志的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朱湘平同志的市地震局副局长职务。
2021年12月30日
来源:宿州市人大网站、马鞍山发布、安庆市人民政府网
闽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