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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红河州检察机关依法对许建辉涉嫌受贿、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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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口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原大队长许建辉(正科级)涉嫌受贿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一案,由泸西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泸西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许建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泸西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许建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河口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明知涉嫌犯罪人员涉嫌犯罪的情况下,多次向涉嫌犯罪人员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涉嫌犯罪的人员逃避处罚,情节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 :12309中国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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