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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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鹿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2年春节将至,为严明纪律,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巨鹿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典型案例如下:
1。县农业农村局四级调研员刘彦民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问题。2017年11月24日至11月27日,刘彦民接受服务对象巨鹿县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某邀请,赴海南省海口市考察。考察期间,刘彦民违规到博鳌亚洲论坛旅游景点旅游,并由刘某某及其企业承担景点门票、机票、食宿费用共计4553元。2021年12月,刘彦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县前塔寺口社区党支部书记兼居委会主任李占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报销招待费用问题。
2013年至2014年,李占波任前塔寺口社区党支部书记期间,使用社区集体资金支付日常工作中违规招待产生的餐费等费用,共计3000元。李占波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9月,李占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上述违规违纪典型案例,有的违规接受服务管理对象安排旅游,有的违规报销招待费用,违规违纪行为影响恶劣,教训深刻。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驰而不息反“四风”、正党风、惩腐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以案为鉴,引以为戒,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氛围,不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促进节日风清气正。
来源:巨鹿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