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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法院曝光20人!有你认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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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维护法律权威,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决定曝光一批失信被执行人。截至2022年2月11日,以下失信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义务:

执行案号:(2021)闽0303执841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标的:10553.00元

被执行人:林民庆

身份证号:3503031976****0378

住所地:莆田市涵江区白塘镇埭里村下墩112号

执行案号:(2021)闽0303执1082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标的:21000.00元

被执行人:郑细男

身份证号:3503031969****0310

住所地:莆田市涵江区三江口镇南兴村顶厝路52号

执行案号:(2021)闽0303执1078号

案由:银行卡纠纷

标的:162542.22元

被执行人:关金瑞

身份证号:3503211969****0034

住所地: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锦城路233弄30号

执行案号:(2021)闽0303执1077号

案由:银行卡纠纷

标的:35281.31元

被执行人:陈靖凡

身份证号:3503211986****3638

住所地:莆田市涵江区白沙镇澳柄村三座厝1号

执行案号:(2021)闽0303执1021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标的:280000.00元

被执行人:林亚龙

身份证号:3501271958****3276

住所地:莆田市涵江区新县镇洋林村洋边30号

执行案号:(2021)闽0303执1116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标的:60000.00元

被执行人:卢建莆

身份证号:3503211982****7315

住所地: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赤坡村安度16号

执行案号:(2021)闽0303执1175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标的:35000.00元

被执行人:黄凤清

身份证号:3503211982****0326

住所地: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岭美村岭下188号

被执行人:卓志军

身份证号:3503211976****1530

住所地:莆田市城厢区华亭镇埔柳村柳园124号

执行案号:(2021)闽0303执1115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标的:142800.00元

被执行人:苏金堂

身份证号:3503031956****0319

住所地:莆田市涵江区涵西街道贸城街127弄31号

执行案号:(2021)闽0303执1118号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标的:63000.00元

被执行人:柯俊敏

身份证号:3503021991****0018

住所地:莆田市涵江区新县镇文笔村文笔104号

执行案号:(2021)闽0303执1173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标的:50000.00元

被执行人:黄桂林

身份证号:3503211989****3612

住所地:莆田市涵江区白沙镇龙东村石松十队35号

执行案号:(2021)闽0303执1356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标的:67898.80元

被执行人:张维坚

身份证号:3501211991****121X

住所地: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庄头村洋中厝13号

执行案号:(2021)闽0303执701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标的:780000.00元

被执行人:刘素敏

身份证号:3503031978****0068

住所地: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工业街555-3号

执行案号:(2021)闽0303执699号

案由:所有权纠纷

标的:114002.70元

被执行人:朱志鹏

身份证号:3503211971****1235

住所地: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井后村南洋东大道1288号

执行案号:(2021)闽0303执702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标的:370829.00元

被执行人:许凤花

身份证号:3503211980****0027

住所地: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官庄村35号

执行案号:(2021)闽0303执643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标的:3925.00元

被执行人:叶志山

身份证号:3503211983****1910

住所地: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林山村桐山19号

执行案号:(2021)闽0303执644号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标的:8000.00元

被执行人:陈志敏

身份证号:3503211985****2215

住所地:莆田市秀屿区埭头镇樟林村陈厝38号

被执行人:欧丽英

身份证号:3503211974****8429

住所地:莆田市秀屿区平海镇上林村胡厝43-1号

执行案号:(2021)闽0303执730号

案由:银行卡纠纷

标的:10997.20元

被执行人:郑文荣

身份证号:3503221978****1633

住所地:仙游县榜头镇紫洋村溪树下21号

执行案号:(2021)闽0303执777号

案由:借款合同纠纷

标的:95000.00元

被执行人:吴宗锦

身份证号:3503211966****3312

住所地:莆田市涵江区萩芦镇崇圣村下吴24号

Q

A

问:失信被执行人有什么限制措施?

答:根据规定,法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出境,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G字头动车以及其他动车一等座;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非经营必要车辆、旅游、度假、送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其本人被限制招录(聘)其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措施。违反限制的将予以拘留、罚款,构成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社会公众举报失信被执行人违法高消费行为,失信被执行人有存在隐匿财产、转移财产行为,举报电话:0594-2726134。

如果其本人履行了债务,同时解除以上限制措施。

Q

A

问:我是不是要小心一点与失信被执行人打交道?

答:是的。因为失信被执行人一般都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

建议关注本平台,我们将持续发布执行“黑名单”。

Q

A

问:为什么我的被执行人没有被曝光?

答:每个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均已通过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微信曝光作为补充,针对一些典型失信被执行人分期分批进行曝光。

▌来源:闽中网转自正义莆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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