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阜城县最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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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阜城县防控办发布最新通告,2月13日3时16分,阜城县接到河北省疾控中心转来《关于天津西青区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密切接触者的协查函》,阜城县高某某在2月6日乘坐K1452次列车与该阳性患者同坐5号车厢,经过流行病学调查,高某某回阜后活动轨迹如下:
(1)2月7日9时到崔庙镇邮政储蓄办理保险业务;
(2)2月8日18时到崔庙镇品香楼饭店用餐;
(3)2月9日18时到崔庙镇久香居饭店用餐;
(4)2月10日12时到崔庙镇沸腾火锅店用餐;
(5)2月11日11时到阜城县邮政储蓄大厅办理业务;
(6)2月11日12时到崔庙镇沸腾火锅店用餐;
(7)2月12日12时到崔庙镇久香居饭店用餐。
请2月8日18时至今在崔庙镇品香楼、2月9日18时至今在崔庙镇久香居和2月10日12时至今在崔庙镇沸腾火锅店用餐,以及2月7日9:00至17:30在崔庙镇邮政储蓄办理业务人员和2月11日11:00至17:30在阜城县邮政储蓄大厅办理业务人员看到本通告后立即向本乡镇(村)或分包网格部门报告,并按要求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