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行程造成疫情传播 伊春一人被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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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网讯(记者 石岩松)4月2日,伊春市公安局伊美分局发布通告,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刘某东,在疾控部门对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过程中,故意隐瞒其行程及接触史,严重妨碍了查找密切接触者;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伊美分局对其立案侦查,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防疫要求,自觉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对拒不配合防疫工作、扰乱公共秩序、散布谣言、谎报信息、隐瞒行程、伪造核酸检测报告、伪造健康码和行程码等各类涉疫情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