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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告!包头两地紧急寻找密接者的密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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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公告

青山区关于紧急寻找

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2022年第45号)

4月2日7:55青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昆都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获悉:黑龙江省无症状感染者张某某的密切接触者闫某某在我区有相关活动,据流行病学调查,现将昆区密切接触者闫某某在我区的部分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3月30日

16:25从北门进入万达广场后从东门出,16:41-16:42在万达广场东门对面蜜雪冰城购物,后步行至万达金街FSOLO造型美发美甲理发,20:02从SANFU商店东门进入万达广场,后从万达广场东门出,20:29再次从SANFU商店东门进入万达广场后从北门离开。

未公布的时间段属于流调研判后,在可能感染期内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与普通市民无轨迹交叉可能。请上述时间与闫某某行程轨迹重合的居民及时向所在街镇、社区(村)、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积极配合接受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及其他防控措施。

广大市民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控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并尽快完成疫苗全程接种。

青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3日

青山区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

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2022年第46号)

2022年4月2日14:00,青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兴胜镇沙尔庆社区报告并经过与黑龙江绥化市庆安县疾控中心核实:史某某为无症状感染者张某某同车厢密切接触人员;史某某目前已采取集中医学观察,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其到包后部分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3月28日

20:58从无锡乘坐Z282次列车(10车022中铺)次日22:00到达包头东站;22:19-22:44乘出租车(车牌号:蒙B1250T)到青山区沙尔沁社区6栋,后再无外出。

3月30日

8:00与同事开车到昆区江苏美科硅材料有限公司废水站调试;17:00与同事开车回到沙尔庆社区6栋;19:30-19:58到沙尔沁社区便民超市买东西,后回家再无外出。

3月31日

8:00与同事开车到昆区江苏美科硅材料有限公司废水站调试;17:10与同事开车回到沙尔沁社区6栋;19:40-20:11到京穆兰拉面馆就餐,20:11左右到住处附近流动摊位水果摊购物(微信付款码:王勇),后回家再无外出。

4月1日

8:00与同事开车到昆区江苏美科硅材料有限公司废水站调试;17:00与同事开车回到沙尔沁社区6栋;18:20-18:56到京穆兰拉面馆就餐,后回家再无外出。

4月2日

7:30分接到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疾控中心通知,同车厢有无症状感染者,8:30做好防护前往沙尔沁社区报备后回家,17:00集中隔离。

目前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外出均佩戴口罩。

未公布的时间段属于流调研判后,在可能感染期内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与普通市民无轨迹交叉可能。请上述时间与史某某行程轨迹重合的居民及时向所在街镇、社区(村)、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积极配合接受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控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并尽快完成疫苗全程接种。

青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3日

青山区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

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2022年第48号)

2022年4月2日18:15,青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包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转发山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函件:获悉刘某某、高某某为重庆确诊病例张某某的同航班密切接触人员;2人目前已采取集中医学观察,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其到包后部分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3月30日

17:00两人乘坐飞机MU2405(座位号刘某某7A、高某某34A)从上海虹桥机场到达太原,后由120集中到太航酒店住宿。

3月31日

13:00-14:00两人乘坐飞机G54248(座位号刘某某4F,高某某17A)从太原到达包头二里半机场,驾车(鲁B1G51G)到达九原区铂尔曼酒店1619房间入住,17:00左右自驾到青山区富强路快乐小羊吃饭,微信结账,19:00回到酒店无外出。

4月1日

上午无外出,17:00左右两人自驾到青山区九星西贝莜面村吃饭,微信结账,19:00回到酒店无外出。

4月2日

上午无外出,17:45两人到国药北方医院1号采样口做核酸,17:50左右接到需要集中隔离通知后被转运到丽晶酒店集中医学观察。

目前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外出均佩戴口罩。

未公布的时间段属于流调研判后,在可能感染期内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与普通市民无轨迹交叉可能。请上述时间与上述人员行程轨迹重合的居民及时向所在街镇、社区(村)、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积极配合接受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控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并尽快完成疫苗全程接种。

青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3日

青山区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

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2022年第49号)

2022年4月3日9:55,青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大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的管控通知,获悉:赵某某为Z282次列车18车厢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吴某某的密切接触人员;赵某某目前已采取集中医学观察,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其到包后部分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4月1日

19:00从集宁南乘Z283次列车18车厢058号(与Z282为同一列车)22:32在包头站下车。与女友乘坐出租车(微信收款码:张哥)于22:52到馥室成双取车,随后自驾回到青山区赵家营村花园小区4区1栋

4月2日

8:00与女友自驾到高新区校园南路曹钦小区北门32底店伽蓝艺术,店里无其他人。12:50左右和朋友去高新区武状元吃饭,14:07付款离开;15:15左右自驾到吾悦广场尚华律师事务所取材料,停留十分钟左右;15:40左右到昆区法院5号窗口交材料,停留约10分钟,随后返回伽蓝艺术店中。20:00左右到慧谷桃源居南苑3栋朋友家吃饭后22:00左右自驾回家。

4月3日

8:50左右自驾到高新区校园南路曹钦小区北门32底店伽蓝艺术,9:50接到需集中医学观察电话回到家中等待转运。

目前4月1日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外出均佩戴口罩。

未公布的时间段属于流调研判后,在可能感染期内无公共场所活动轨迹、与普通市民无轨迹交叉可能。请上述时间与赵某某行程轨迹重合的居民及时向所在街镇、社区(村)、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积极配合接受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控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并尽快完成疫苗全程接种。

青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3日

东河区关于紧急寻找

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四十)

东河区疾控中心于2022年4月2日21:00接到市疾控推送协查函,涉及我区沈某某(一)和沈某某(二)为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张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已对沈某某(一)和沈某某(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其到包后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沈某某(一)详细轨迹如下:

3月29日:

22:15乘坐Z282次列车从包头东火车站下车;

22:25步行到东河区紫金花酒店办理入住后,再未外出。

3月30日:

09:00步行离开东河区紫金花酒店;

09:28到包头市第八医院采集核酸;

09:38 步行到包头市第八医院东门北侧众成豆浆(站北店)就餐;

09:53步行离开;

10:07到东河区太平寺商城埃和床上用品店购物;

10:30步行到东河区公四街平房区出租房内休息,期间未外出;

17:25步行离开;

17:40步行到东河区南二街小区朋友家吃饭;

18:10步行离开;

18:15返回出租房后,再未外出。

3月31日:

上午未外出;

14:20骑共享单车离开出租房;

14:30到东河区站北路博成批发市场张永军小家电购物;

14:41到包头市第八医院西门对面升义飞烟酒店购物;

14:50到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派出所旁周超新鲜蔬菜调料副食粮油店购物;

14:55骑共享单车返回出租房后,再未外出。

4月1日:

06:50骑共享单车离开出租房;

07:00到达包头市第八医院院内工地3楼干活;

11:30骑共享单车离开;

11:35到东河区南二街小区朋友家吃饭;

12:00骑共享单车离开;

12:05到达包头市第八医院院内工地3楼干活;

17:30骑共享单车离开;

17:35到达东河区南二街小区朋友家吃饭;

18:00步行离开;

18:02到南二街小区对面闫永烟酒店购物;

18:10返回出租房后,再未外出。

4月2日:

06:53骑共享单车离开出租房;

07:02到包头市第八医院院内工地3楼干活;

11:30骑共享单车离开;

11:35到东河区南二街小区朋友家吃饭;

12:00骑共享单车离开;

12:05到达包头市第八医院院内工地3楼干活;

17:30骑共享单车离开;

17:40到东河区南二街小区朋友家吃饭;

18:05骑共享单车离开;

18:15返回出租房休息;

18:44步行离开;

18:46到公四街平房区附近李老汉烟酒门市购物;

19:00步行返回出租房休息,期间未外出;

23:09被采取集中医学观察措施。

沈某某(二)详细轨迹如下:

3月29日:

22:15乘坐Z282次列车从包头东火车站下车;

22:25步行到东河区紫金花酒店办理入住后,再未外出。

3月30日:

09:00步行离开东河区紫金花酒店;

09:28到包头市第八医院采集核酸;

09:38 步行到包头市第八医院东门北侧众成豆浆(站北店)就餐;

09:53步行离开;

10:07到东河区太平寺商城埃和床上用品店购物;

10:30步行到东河区公四街平房区出租房内;

10:31步行离开;

10:33到达东河区公四街平房区附近李老汉烟酒门市购物;

10:38 返回出租房休息,期间未外出;

17:25步行离开;

17:40到东河区南二街小区朋友家吃饭;

18:10步行离开朋友家;

18:15返回出租房后,再未外出。

3月31日:

上午未外出;

14:20 骑共享单车离开出租房;

14:30到东河区站北路博成批发市场张永军小家电购物;

14:41步行到包头市第八医院西门对面升义飞烟酒店购物;

14:50骑共享单车到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派出所旁周超新鲜蔬菜调料副食粮油店购物;

14:55骑共享单车返回出租房后,再未外出。

4月1日:

06:40骑共享单车离开出租房;

06:51到包头市第八医院东门北侧众成豆浆(站北店)买早点;

06:58骑共享单车到包头市第八医院院内工地3楼干活;

11:30骑共享单车离开;

11:35到东河区南二街小区朋友家吃饭;

12:00骑共享单车离开;

12:05到达包头市第八医院院内工地内工地3楼干活;

17:30骑共享单车离开;

17:35到达东河区南二街小区朋友家吃饭;

18:00步行离开;

18:10返回出租房后,再未外出。

4月2日:

06:43骑共享单车离开出租房;

06:52到包头市第八医院东门北侧众成豆浆(站北店)买早点;

07:00到达包头市第八医院院内工地3楼干活;

11:30骑共享单车离开;

11:35到东河区南二街小区朋友家吃饭;

12:00骑共享单车离开;

12:05到包头市第八医院院内工地3楼干活;

17:30骑共享单车离开;

17:40到东河区南二街小区朋友家吃饭;

18:05骑共享单车离开;

18:15返回出租房休息,期间未外出。

23:30被采取集中医学观察措施。

请上述时间与沈某某(一)和沈某某(二)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所在街道(镇)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接受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等防控措施。如有瞒报、缓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控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

东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3日

东河区关于紧急寻找

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四十一)

东河区疾控中心于2022年4月2日21:00接到公安数据推送,涉及我区陈某为山西省长治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杨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已对陈某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其到包后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3月29日:

09:00左右驾车从河南省商丘市到达黄河大桥收费站接受检查后前往包头市;

10:46驾车到达东河区康乐小区家中;

11:30步行离开家中,到达小区门口福瑞园饺子馆就餐;

12:30步行返回家;

14:30驾车离开家;

15:10到达昆区甲尔坝村附近工地找工作(自述全程未下车);

16:10驾车离开;

17:30到达东河区铁西豪德广场OPPO手机店办理手机卡;

17:40驾车离开;

17:50返回家后,再未外出。

3月30日:

上午未外出;

14:00骑共享单车在康乐小区附近遛弯;

14:30返回家后,再未外出。

3月31日:

上午未外出;

11:00步行离开家;

11:05到东河区红星转盘附近汇春网吧上网;

12:20步行离开网吧,返回家休息,期间未外出;

14:20步行离开家;

15:00到东河区乔家金街逛街;

15:20步行离开乔家金街;

15:40到包头市中心医院东侧的华莱士购物;

15:45步行离开;

17:00步行返回家后,再未外出。

4月1日:

上午未外出;

14:00步行离开家;

14:10到东河区红星转盘附近汇春网吧上网;

16:00步行离开网吧,返回家休息;

17:00步行离开家,到包头市中心医院采集核酸;

17:58步行离开包头市中心医院;

18:00步行到东河区红星菜市场西门口路边流动摊位购买牛奶;

18:20步行返回家后,再未外出。

4月2日:

上午未外出;

14:00步行离开家;

14:30到东河区富力院士庭一期东门景旺烟酒店取快递;

14:35在东河区富力院士庭一期东门路边与朋友交谈;

17:30步行返回家后,再未外出。

4月3日:

04:00被采取集中医学观察措施。

请上述时间与陈某行程轨迹重合的人员及时向所在街道(镇)或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接受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等防控措施。如有瞒报、缓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个人健康防控措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

东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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