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营业、编造散布疫情谣言,徐州睢宁曝光两起妨碍疫情防控案例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睢轩 记者 张晓培)违反封控规定私自营业、有人编造散布疫情谣言,徐州睢宁曝光两起妨碍疫情防控案例,2人被拘留。
4月21日21时许,徐州市睢宁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八一西路大自然菜市场北门内侧肉店,朱某某明知疫情封控规定,在门店无经营权限的情况下,私自对外营业出售猪肉。后经社区委派大自然农贸市场工作人员多次劝阻后,仍然继续私自营业出售。
朱某某已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因其被多次劝阻后仍拒不执行,属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朱某某行政拘留五日。
近日,网上大量流传关于“再给睢宁三天时间”“把睢宁县城中心地段所有人员转移到外地”的消息。4月23日,睢宁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经警方调查,魏某某(男,43岁,睢宁人)于4月22日在QQ群内编造并发布有关虚假信息,后被大量转发,造成严重影响。魏某某涉嫌在网络上编造、传播、散布谣言。
目前,魏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通讯员供图)
(编辑 范文静)
江苏城事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