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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营商环境,这些人被市纪委监委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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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升级,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现将查处的五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内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事务中心副主任李静在服务企业中吃拿卡要问题

李静任内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事务中心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影响介绍朋友吴某到服务企业碧桂园项目部工作并领取薪酬;以介绍同行为由,要求管理服务对象碧桂园项目部负责人何某招待其朋友并支付餐费。2021年5月,李静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调离工作岗位,全县通报批评。

二、林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石板岩监管所原负责人崔荣英利用职务便利向监管服务对象推销商品问题

崔荣英任林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石板岩监管所负责人期间,通过向监管服务对象出售食品安全公示牌,赚取差价获利19430元;利用职务之便为前夫向监管服务对象推销啤酒,销售额达88010元;向监管服务对象高价销售儿子结婚未使用的白酒,获利14180元。同时,崔荣英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6月,崔荣英受到调整退休待遇处理,并没收违法所得。

三、滑县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相关人员执法检查过程中存在粗暴执法问题

因河南省三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在未接通自来水情况下自取井水供给生产,滑县水利水政监察大队压采办公室执法人员刘玮超、陶海波等人在未对企业做详细业务办理指导情况下,用老虎钳等执法工具强行将企业水井电缆线、水泵拉线等取水设备剪断,造成企业断水,无法正常生产。2021年6月,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刘明受到免职处理,刘玮超、陶海波受到扣发一个月工资、岗位调整处理。

四、安阳县公安局民警邢树军在办理案件中存在不作为问题

安阳县豫琳建工集团向安阳县公安局报案有人私刻其公司公章、伪造公司合同及委托书,县公安局立案后未处理,邢树军作为案件主办民警,在立案后未采取有效侦查措施,未及时全面收集证据,存在不作为问题。2021年7月,邢树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五、文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员在投诉举报办理中存在慢作为问题

文峰区光华市场监管所高静、周郑帅、林小强,钟楼市场监管所阎汀、时务,在处理群众投诉举报问题中慢作为,未及时对市场相关主体进行监管、向上级部门反馈处理情况,导致4起12315平台投诉举报超期,被省市场监管局通报,给本地区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6月,文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建明(主管12315平台业务)受到免职处理,周郑帅、阎汀、时务受到诫勉谈话处理,高静、林小强受到提醒谈话处理。

上述五起典型案例,有的利用职务职权影响力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有的利用职务之便推销商品,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有的作风不实,服务企业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反映出我市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还存在政治站位不高、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严谨、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损害了企业合法利益,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抹黑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严肃查处,坚决清除。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优化营商环境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服务企业就是服务发展、服务大局”的理念,当好“金牌店小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为企业搞好服务,切实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让企业安心、放心、舒心发展。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持续加大对窗口单位、行政审批部门、行政执法部门明察暗访力度,坚决纠治在政务服务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惠企政策落实难、“新官不理旧账”等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对涉企政策落实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精准执纪问责,及时通报曝光,倒逼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切实解决服务企业群众中的“庸、懒、散、贪、乱、慢、拖、磨”等问题,促进作风转变,确保我市营商环境持续好转。

清风安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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