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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华裔女生遭警察暴打 35万人集体请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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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加拿大广播公司23日报道,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日前公布的一段监控视频显示,基洛纳的一名皇家骑警在执法过程中将一名女学生拖到走廊上,并粗暴地用脚踩了她的头。事件发生后,莫娜的遭遇受到加拿大舆论的关注。不少人对于骑警的行为感到愤怒,并在网上发起请愿,要求为华裔女子讨回公道。截至目前,在线请愿网站上为莫娜声援的签名已超过30万人。

当地时间23日,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的学生莫娜(Mona Wang)对名叫蕾丝·布朗宁(Lacy Browning)的加拿大皇家骑警提起诉讼,指控其身体和精神遭到了布朗宁虐待。

莫娜在诉讼书中表示,2020年1月20日晚上,她的身体状况突然出现异常,男友便打电话给皇家骑警寻求帮助。警察布朗宁赶到后发现莫娜躺在公寓的浴室地板上,但她没有提供任何医疗救助。随后,布朗宁要求她起来,但她那时已无法自行站立,布朗宁便开始攻击她,踩着她的胳膊。

她当时处于半昏迷状态,布朗宁还踢了她的腹部并将她拖到走廊上。莫娜的律师也称,布朗宁给莫娜戴上了手铐,将她拖出房间,还对她的脸部进行了拳击。

莫娜称,布朗宁对她实施了一系列暴力行为之后才将她送往基洛纳总医院,她身上因此留下割伤、肿胀和瘀伤。莫娜的律师认为,布朗宁粗鲁和非法的行为使莫娜的情绪受到困扰,造成其情感创伤。报道称,诉讼验伤报告中显示,莫娜的脸部青肿,左眼血管破裂,右眼肿胀,右太阳穴青肿。

然而,对于上述说法布朗宁却不承认。布朗宁在一份辩护声明中说,莫娜有自杀未遂的历史,当其到达事发公寓时,她发现莫娜躺在浴室的地板上,她身边有空药瓶和一个空酒瓶。莫娜手拿着一把刀,手臂和胸口都有伤口。她从莫娜手上夺下刀子后,莫娜开始大喊大叫,说她要被杀死。布朗宁说,她根据《精神健康法》拘留了莫娜,将她带上警车,并将其送往医院。由于屋内发生的事情没有监控记录,布朗宁的说法尚未得到证实。该警员还暗示称Mona可能吸食了毒品,虽然在随后的检测中,并没有发现其体内有任何管制类药物。

事件发生后,在change.org当中,有人发起了名为:JUSTICE FOR MONA WANG的请愿申请。这封请愿书提到警方在这起事件中使用了过当的武力,并要求加拿大政府解雇涉事警员Lacey Browning,并且起诉她所犯下的伤人罪。

截至7月2日晚,关于为Mona Wang请愿的倡议书已经获得了超过35万个签名。

当地时间7月2日,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皇家骑警东南地区指挥官布拉德·豪利(Brad Haugli),就华人女生王莫娜(音译)遭骑警暴力殴打一事公开道歉,并表示将对涉事警员布朗宁展开调查,可能提出刑事指控。

据加拿大《温哥华太阳报》3日报道,豪利在2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可以告诉你,当我第一次看到这段视频时,我深感担忧,我在王女士身上发生的事情表示非常抱歉。”

他接着说:“如果那是我的家人或朋友,我会非常担心,也会想寻求一个答案。”

豪利说,目前警方正在对布朗宁的行为展开调查,可能会在7月下旬向皇室律师提交一份报告,说明她是否应该被指控袭击他人。

在加拿大遇到类似事件,华人到底该如何维权?

在遇到不公正的待遇,或者是疑似歧视类事件的时候,华人的第一反应常常是寻求记者爆料,或者是寻求例如当地议员、网红、明星等人士站台,为自己撑腰。不过在笔者看来,这些做法或许在表面上看似有效,但并不见得是最好的解决问题的方式。

在目前的社会当中,利用舆论的力量,或者是知名人士所带来的舆论的力量,的确解决了一些存在的社会问题,实现了一些个人的诉求。但这种解决问题的模式同样源于行政机关或者是商业机构能够在面对舆情压力时“特事特办”的方式。在像加拿大这样的国家当中,或许这种找人曝光的方式能够帮您讨要回电讯公司收您的服务费,但在面对有意愿与能力与您进行法律诉讼的机构来说,效果往往差强人意。

在法治社会当中,法律的独立与公正高于一切。而针对案件的裁决,也不应该由于媒体的报道,社交媒体的声浪,乃至是法庭外示威者的意见而改变。法庭认定的事实不见得与媒体当中认定的事实一致。赢得了舆论战的一方,并不见得在法庭面前就会以胜利者的姿态出现。

至于身为民意代表的政客,华人往往认为他们应该是那些为民发声、代民情愿的“青天老爷”,但事实上,在三权分立的制度下,政客的作用仅仅是推动立法的修改,而非代表民意来做舆论上的判官。这个道理对于政府内阁部长,乃至市长、省长、总理来说也是一样。政府要员并不应该干预司法的判决。甚至如果对方有明显的证据质疑司法公正,那么原本板上钉钉的案件,都很容易让原本犯错的施暴者免于其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运用民事诉讼与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那么,到底该怎么办呢?如果用一句话来回答这一问题,那么答案就是:“运用民事诉讼与法律武器。”

在华人社区当中,一部分民众总会有“怕麻烦”、“怕官司”等等对法律诉讼的主观恐惧。这实际上需要社区当中的每一个人去努力改变。

在传媒的视野当中,上一次震惊亚裔社区的亚裔人士遭受暴力的惨剧,是在2017年美联航班机当中,机组人员将一名名为David Dao的越南裔医生暴力拽下飞机的事件。有乘客将拖拽视频发布到了网络当中,引起了舆论对美联航的谴责。

事件发生后,受害人选择对美联航发起诉讼,并随后达成庭外和解,获得了一份金额保密的赔偿金。以人身伤害的案例来判断,这起案件的赔偿金应该不会低。

Mona Wang的案件,受害人同样选择对施暴的个人与其背后的组织提出诉讼。这实际上是一种明智的选择。在民事诉讼当中,“罪名”成立的门槛要低于刑事案件,而且不论是美联航这样的商务实体,还是皇家骑警这样的公共组织,诉讼的压力都会促进这些组织在未来的运营与执法当中,做出必要的改进。

如果我们进一步剖析暴力事件或者歧视的缘由,就会发现这种基于偏见引发的针对特定特征人士的行为往往来自于施暴人过往的经历,固执的想法,以及对事物并非基于事实的判断。或许改变一个人很难,但是运用法律的武器来惩罚施暴人的歧视行为,难度并没有人们想象地那么大。

在加拿大的各个省份,都会有“人权法庭”一般的机构,通常,这些裁决机关会受理受害人在就业、租房、以及接收服务时遭遇歧视的民事诉讼案件。以加拿大人口最多的安大略省为例,安大略人权法案就规定了十几种受到法律保护的类别,包括种族、性向、性别、出生地、宗教信仰、家庭状况等等。民众不能够因为这些因素在就业、租房、以及接受服务方面遭到歧视性对待。

遭遇不公正待遇和歧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在此起诉对他们施暴的个人以及组织。法庭的裁决,也会让受害人获得应有的补偿。

我们可以用一个通俗的案例来理解人权法庭能够受理的案件:假如您去一家粤菜馆应聘,老板表示由于您来自河南,他不想聘用您。这就是典型的基于出生地所带来的歧视。您没能获得工作机会并不是因为其他因素,而是老板对您的出生地的歧视。在这种情况下,带好足够的证据,登陆人权理事会的网站,您甚至可以自己书写诉状,起诉这家餐馆和老板。

再比如,您想要去一家美容院进行护肤,店员拒绝您入内,并声称你会携带新冠病毒。这就是一起基于种族而拒绝服务的歧视行为。同理,您可以将那名店员与这家美容院一同告上人权法庭。

虽然我们都希望每一天的生活能够顺心如意,但是在生活当中,人们难免会有遇到不公正的情况出现。我们更应该做的,是改变此前世代给人们留下的“忍气吞声”、“息事宁人”、“胆小怕事”的刻板印象,利用法律的武器,为自己的权益抗争。

来源:环球网,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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