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资讯

男子强奸5岁幼女自愿认罪 法院从宽处罚判4年半

新浪新闻

关注

据媒体报道,11月13日上午,惠安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不公开庭审、判决了两起奸淫幼女案件,分别以强奸罪判决被告人陈某、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其中,近50岁的陈某于今年8月在自家客厅,把邻居5岁女孩抱至床上强奸;出生于1996年、外地来惠打工的被告人黄某,将正在楼道玩耍的年仅7岁的小红诱骗至家中卧室内,不顾小红反抗,强行实施奸淫行为,还威胁不准告诉家长。

尽管涉事判决中都提到了“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予以从宽处罚”,可强奸5岁、7岁的幼女仅获刑4年半,依旧让很多人无法理解——案件性质这么恶劣,法院方面也讲到“依法应从重处罚”,为何最终只判决四年六个月?

也正因量刑之“轻”未免与恶行之“重”有些不平衡,有些人质疑:难道仅因为“二被告人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就可以从宽处罚成这样?

从司法实践看,近年来,涉及未成年人的性侵案一直是舆论关注的焦点,涉案未成年人保护也一直是司法机关的工作重点。别说是“强迫”,就算是跟14岁以下的幼女“你情我愿”发生关系,也会按强奸罪论处。

2013年,最高法等四部门就曾专门出台《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明确了“最低限度容忍、最高限度保护”的指导原则。该《意见》还规定,对不满十二周岁的儿童实施强奸犯罪的,或者采取暴力强制手段实施奸淫幼女的,更要依法从严惩处。

对性侵未成年人“最低限度容忍”、对强奸未满12岁儿童者“依法从严惩处”,都是强调从严从重。

就量刑幅度而言,奸淫幼女本就要从重处罚,奸淫不满12周岁的儿童则要在“从重”基础上再从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法发[2017]7号)规定:奸淫幼女一人的,可以在四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在该案中,强奸5岁或7岁这样低龄的幼女,却只因“认罪认罚”就将最低量刑点确定为量刑起点,确实值得商榷。

毕竟,认罪认罚是“可以”对被告人从轻、从宽处罚的情节,而不是“应当”从宽处罚的前提,这并不能抵消被告人造成的社会危害。2019年两高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件,应当慎重把握从宽,避免案件处理明显违背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观念。

更何况,涉案者黄某还有潜逃回老家、被追捕到案的情况。

从社会文化跟社会心理机制上讲,强奸罪自古以来就是种严重的“伦理犯罪”,更不要说奸淫幼女这种社会危害性大、影响恶劣的行径。在民众的朴素认知中,奸淫幼女这种会对孩子心理和生理造成巨大伤害的罪行,也远不是四年六个月的刑罚就能弥补的。

倒不是说,这起案件判决背后有什么私心或猫腻,而是说,涉及性侵未成年人的定罪量刑必须综合考量,不能只顾一点不顾其他。最高法的量刑指导意见就指出,量刑应当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鉴于此,强奸5岁、7岁幼女获刑4年半,是否合乎罪刑相适应原则,显然需要进一步的审视。

相关报道:关注!惠安宣判两起奸淫幼女案件……

11月13日上午,惠安法院院长吴泰雄担任审判长,适用简易程序,不公开庭审理、判决了两起奸淫幼女案件,分别以强奸罪判决被告人陈某、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邻居“爷爷”和不认识“叔叔”将魔爪伸向幼女

第一起: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8月,近50岁的被告人陈某在自家客厅内,把到其家中与其孙女玩耍的邻居5岁幼女小月抱至床上,实施奸淫行为。事后,小月跑回家中将此事告知其母亲。其母亲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二起: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4月,出生于1996年、外地来惠打工的被告人黄某,将正在楼道玩耍的年仅7岁的小红诱骗至家中卧室内,不顾小红反抗,强行实施奸淫行为,还威胁不准告诉家长。小红离开后便将此事告知其母亲,其母亲遂向公安机关报案。被告人黄某随后潜逃回老家,被追捕到案。

归案后,二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律师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法院:从重处罚,绝不姑息

惠安法院审理认为,二被告人以奸淫为目的,针对无性防卫能力的幼女实施性侵害,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二被告人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予以从宽处罚。法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均予以采纳,依法分别以强奸罪,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法官说法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我国法律历来十分重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针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害行为规定了严厉的打击措施。其中《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具有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奸淫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的、二人以上轮奸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人民法院守卫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对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始终坚持依法“亮剑”、严厉打击,以法之名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把钢铁“保护伞”。

惠安法院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工作,设立泉州市首个独立建制家事少年审判庭,开创少年审判“惠安模式”,建设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摄制《向日葵花开》少年法制教育微电影,立足综合治理角度,与家庭、学校、社会组织共商共建各种平台,打造全方位立体防护网,筑起保护少年儿童“防火墙”,受到各级充分肯定,先后获评“全国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和“省级青少年维权岗”。

来源:红星新闻、新京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