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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自称与法子英相爱相杀:他毁了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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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到1999年,劳荣枝用“仙人跳”的方法,和男友法子英多地流窜作案,背负七条人命。后法子英落网被判决并执行死刑,劳荣枝则逃亡20年。如今,她是坐在被告席上涉嫌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罪的待审嫌疑犯。

在法庭上,劳荣枝一直处在哭泣的状态,经常取用法庭提供的纸巾擦眼泪。她还曾说,自己也是受害人,自己是被法子英逼迫的,并称他是恶魔。

她表示,法子英当时以去赚钱为名骗她放弃工作,前往南方。到了深圳之后,法子英却不允许她从事“坐台”以外的工作,并且对她进行了严格的人身控制,身上带的钱从没有超过100元。

她也曾经想过要和法子英分手,但是法子英拒绝和她分手,并且威胁她,如果敢和他分手,就要杀死她的家人。

而且,法子英经常殴打她,曾经将她打到颅骨凹陷。劳荣枝还为法子英堕过4次胎,法子英甚至在她流产的当天对她施暴。

法子英被执行死刑的时候,她感觉他罪有应得。

劳荣枝还表示,自己逃亡的20年是暗无天日的20年,被捕之后才睡上一个好觉,她在看守所里遇到有新人进来,还会问一问自己案件的进展。

劳荣枝否认合谋,且情绪失控,两次当庭痛哭,“我完不成他给我的任务,他就折磨我”“我供养他,自己用低劣化妆品”“我没办法”……作出如此反常回应的她,当初究竟为何死心塌地选择法子英?庭审现场面对检方的指控,她又为何屡屡翻供?劳荣枝同法子英更多往事细节曝光>>

“我也是受害人”

她是无知少女吗?

“劳荣枝伙同法子英,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二人,并致一人死亡,勒索财物人民币75000元……”,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时,劳荣枝双手紧握在身前,全程低头,一度哭泣。

“我也是受害人,并没有杀人故意,请原谅我”“我被法子英长期控制和利用”“没有合谋”,在随后的陈述阶段,劳荣枝对伙同法子英杀人等指控并不认可。她语气平缓,声音轻柔,但是混乱的逻辑难掩神情慌张。

劳荣枝称她1995年12月办理停薪留职1年是受到了法子英的诱骗,法子英欺骗她“外面的钱好赚”。劳荣枝将自己描述为不成熟的无知少女。她多次向法子英提出分手,法子英不肯,并称分手就报复她的家人。这与此前公开报道中的是劳荣枝的英雄情结和慕强心理“引诱”着她靠近法子英的说法截然不同。

劳荣枝并非对所有的指控一概否认,她承认诱骗了殷建华并实施了绑架,她还承认帮忙捆绑了刘华的腿并且抢了他7.5万元等犯罪事实。劳荣枝陈述的核心,一是她没有参与杀人,二是她的犯罪行为是被胁迫的。这也是辩护律师的辩护核心。

她有些着急。她急于证明自己是被胁迫的。在几乎每一次举证质证中,劳荣枝在潦草回应检方举证后,都会把话题拉扯到法子英是如何对她实施胁迫行为,刻意强调不是蓄意合谋,她不下数十次辩解:“我能找到很多工作,我根本不屑于做抢劫的事”,被法官多次打断提醒;她急于证明自己法庭陈述的真实性。劳荣枝多次表示她说的话经得起测谎仪测谎,甚至请求法庭现场测谎。

她前后矛盾。法庭在就温州案件中二人对梁晓春实施抢劫进行举证质证时,劳荣枝称“我记得是我绑的”,“就地取材”用梁家的皮带、电线等物品实施了捆绑行为。但是,随着质证的深入,劳荣枝改口称“我不想抢和偷,没实施捆绑”。

她当庭翻供。庭审现场,劳荣枝对诸多案件细节的供述与其在侦查阶段的口供不一致。在合肥案件中,笔录显示,她主动供述曾购买冰箱用于藏尸,但她翻供称“没有印象”;在常州案件中,劳荣枝曾供述,法子英外出取钱,因捆绑刘华的铁丝有松动,她用老虎钳拧紧了铁丝,还用老虎钳击打了刘华。劳荣枝却翻供,“我没有对刘华施暴,没有恐吓过他”。劳荣枝表示,侦查阶段未遭到逼供。

她选择性失忆。劳荣枝能准确画出受害人熊啟义家的平面图,也能回忆起她和法子英在常州的出租屋位置,但对于三起命案关键细节,她却“不记得了”。当法警将受害人“小木匠”陆中明尸体等现场勘验图片拿到她面前指认时,她当庭惊讶尖叫“很吓人,这个现场很吓人”。

劳荣枝说“一辈子都没想过站在被告席”,她真的没想过吗?劳荣枝还说“不知道为什么走上这条不归路”,她又真的不知道吗?

20年前的劳荣枝,是无知少女吗?

“他胁迫我”

被告人劳荣枝口中的法子英

法子英被执行死刑前,辩护律师俞晞和法子英最后一次见面,他告诉法子英,劳荣枝还没有抓到,“那一次,他笑了,能感觉是发自内心的笑容”,俞晞回忆说。

在侦查和审查阶段,法子英一直不肯交代劳荣枝的下落,甚至故意提供错误信息误导警方。法子英为劳荣枝“争取”了时间。

在认识劳荣枝前,法子英曾因抢劫、流氓罪被劳教3年,还因抢劫、伤害罪被判了10年有期徒刑,服刑8年。1994年,30岁的法子英和20岁的劳荣枝在朋友婚宴上相识。2年后,二人离开九江,绑架、抢劫、杀人,逃窜多地。1999年,法子英在与警方枪战中被击中右腿抓获。当年底,法子英被处决。

坐在被告席上的劳荣枝说起法子英,甚少提起法子英当年吸引她的地方,以及为什么会放弃体面的教师工作死心塌地地选择这个有犯罪前科的“老男人”,一起亡命天涯。

反而,“威胁”“胁迫”“分手”“折磨”不断出现在劳荣枝的庭审陈述中。她反复强调,她的犯罪行为是受到了法子英的“胁迫”,“没有合谋,我也是受害者”“因为她的威胁,我从受害者变成了被告人”。

此外,劳荣枝还表示,法子英长期对她进行精神上的压制和肉体上的折磨,“他殴打我的头部,我的头骨被打凹陷,我的嘴唇上也有缝针,我的身上也都是淤青,我长期穿着裤装,因为我的身体上没有一寸好的皮肤。”

法子英恶贯满盈,劳荣枝5年追随。既然朝夕相处都是痛苦,虽然自己“胆小怯弱”,也尽管亲眼看见法子英强奸熊啟义的妻子,劳荣枝为什么没有选择逃跑、报警,她的解释是“法子英知道我老家住处,害怕报复我的家人”,我“脱离不了他的魔掌”。

对于二人的生活细节,劳荣枝在庭审现场也有所透露。检方对多起案件指控中,劳荣枝在酒吧、夜总会等娱乐场所做陪侍小姐(俗称“坐台”)是为了物色作案对象,她辩称,坐台纯粹是为了生活,“法子英不工作,我要供养他……他好吃懒做,冬天躺在床上,一般夏天作案,还喜欢打麻将。”

劳荣枝还透露,法子英平时喜欢看《法制日报》,他经常模仿报道中的犯罪情节作案,比如定制铁笼囚禁受害人殷建华,“我从来不看法制报道,我那个时候喜欢看《还珠格格》……现在我喜欢玩手机、看新闻,但是对法制板块并不感兴趣。”

20年前,法子英“发自内心的笑容”后面的心理活动,我们无从窥探。20年间,劳荣枝又是怀着对法子英怎样的情感?审判庭上,聚光灯下,她说“在新闻里看到法子英被枪毙,心里很高兴,为民除害了。”

“他送我上班,接我下班”

劳荣枝的两次痛哭

“他送我上班,接我下班……”劳荣枝一阵哽咽,这次法官没能及时打断提醒。在回应公诉人对合肥案件的举证时,劳荣枝又流畅地把话题衔接到了她和法子英的往事。

“被告人劳荣枝,请控制你的情绪。”

审判员的提醒似乎刺激了劳荣枝的泪腺,她双手捂面,泣不成声……捧着脸的手往后拂去,顺势擦掉了脸上的眼泪。她整理了一下口罩,抬起头来稍微了一下环顾四周,又像之前那样低下了头。这一刻,我们都注视着她。

“被告人劳荣枝,你能稳定自己的情绪吗?”

“可以。”

庭审进行了大半天,劳荣枝第一次痛哭。

第一天下午的庭审,劳荣枝的情绪似乎比较激动。她再一次说起了法子英对她的折磨,“我完不成他给我的任务,他就折磨我”“我供养他,自己用低劣化妆品”“我没办法”……

说完,劳荣枝第二次痛哭,哭得干脆。

眼泪总能吸引注意,这种注意可以是恻隐、审视、好奇、质疑、鄙视。劳荣枝的眼泪,也吸引了我们的注意。她的眼泪为谁而流?是在念法子英的“恩”还是“情”,是在憎法子英的“威”还是“狠”,或者,如她在回应“绑架刘华”举证时的一声叹息——“我的人生就是个悲剧”,是在哀自己的“命”。

庭上的劳荣枝真实吗?

观者自有判断。

面对审判和公众,选择说什么、怎么说,与她的内心诉求和觉醒程度有很大关系。她在法庭上明确说过“我想活着”。

礼貌、外在和眼泪打动不了法官,人格表现的反差只会徒增怀疑,当庭翻供更显主观恶意。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劳荣枝案2天庭审结束,法庭将择期宣判。让法律来揭示庭下的劳荣枝。

相关报道:劳荣枝案更多细节披露:殷某或系法子英被抓后被勒死

12月21日上午9点,劳荣枝以被告人的身份走上法庭。这场迟到了近21年的审判在其大幕揭开之前已被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指控劳荣枝涉嫌故意杀人罪、绑架罪、抢劫罪三项罪名。劳荣枝及其辩护人,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今日(22日)上午9点继续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殷某或系法子英被抓后被勒死

证人称装尸体的旧冰箱系其购买

22日上午庭审中,法庭就昨日尚未质证完毕的安徽合肥一案,列出了多项证据。公诉机关指出,劳荣枝在此案中与法子英共同实施犯罪,两人均应就殷某和陆中明的死亡负刑事责任。

检方列举多项证据证明,劳荣枝在此案中通过坐台物色作案对象。且有证人证言称,劳荣枝在本案中到旧货市场购买了旧冰箱,并提供了一份冰箱的收据,证明其在购买时就预见“可能要出人命了。”劳荣枝曾在供述中承认是她购买后来装陆某尸体的旧冰箱,但在此次庭审上劳荣枝称已经记不清自己是否购买冰箱。

庭审中,检方提供证据,法子英落网后的笔录曾显示,法子英曾说合肥案中他去拿钱,如果一小时后没有回来,就让劳荣枝勒死殷某。而殷某的死亡鉴定显示,殷某系被勒死,死亡时间是在1999年7月24日左右,而法子英是在7月23日被抓。劳荣枝称她在7月22日当晚已离开,目前只有她一人的供述。

按照法子英以往的犯罪行为,法子英在没有拿到钱的情况下不会将被绑架者杀害。检方认为,劳荣枝和法子英在合肥案中是在共同犯罪。同时,检方认为殷某的死亡劳荣枝作案的可能性大。

劳荣枝的辩护人认为,检方的证据只能证明殷某是什么时候死的,劳荣枝在此案中系被法子英胁迫,且殷某死亡作案工具不明确,不能证明系劳荣枝勒死,且法子英案的判决书已认定殷某系法子英杀害的事实。

检方称劳荣枝对被害人的死亡持有放任态度

庭审中,检方提出,劳荣枝在四起案件中都有参与。劳荣枝多次称自己被胁迫,但法子英在杀害熊某一家三口的时候,其犯罪行为足以被判死刑。劳荣枝一直没有报警,放任法子英,并参与了后来四条人命案件,不可能次次都是被胁迫的。

被害人木匠陆某妻子朱大红忍不住悲伤,控诉劳荣枝和法子英的行为“伤天害理”,指出他们杀死陆某对其家庭造成了极大影响,“你们两个是合伙的。”

公诉机关指出,劳荣枝在逃亡时,用假身份证体现出她有逃避侦察的主观故意,多项证据证明劳荣枝和法子英形成了固定的劳动分工,劳荣枝对被害人的死亡持有放任态度。劳荣枝则辩称,承认自己自私,性格胆小不敢面对,所以才和法子英一起逃亡。

“我愿意用我这一辈子来悔罪。”劳荣枝提到自己被抓前已经患有癌症,一辈子不敢结婚,逃亡后也不再犯罪,参加了很多社区活动,希望给别人带来正能量。劳荣枝称她被抓后,觉得死对她来说是解脱,一度排斥见律师,必须给死者一个交代。在法庭上她说:“我不想做劳荣枝这个人,我想做一个好人。”

对于供述前后不一致的问题,劳荣枝称“我很多内容都记不清了,被审讯的时候非常疲劳,经办警方说的很多话直接就点头,不会为自我辩解。” 而检方指出,庭前会议时就曾调取相关证据,并没有审理劳荣枝,且笔录均有劳荣枝亲笔签字,一些还有劳荣枝的涂改痕迹。

劳荣枝能画出犯罪现场的房屋构造

辩称因为喜欢美术设计

庭上,法警还出示了四起案件的案发现场照片给劳荣枝指认,在出示三起故意杀人案的照片时,劳荣枝说,“对不起,我害怕”,皱着眉头哭泣,说陆某的尸体她在案发时只看过一两秒钟。

劳荣枝表示她对和法子英一起生活时的一些物品还有记忆,会指出照片里面有些衣物不是她和法子英的,图片中的同款椅子被法子英卖了500元,法警出示完这组照片,劳荣枝的头侧向一旁哭泣。法警又向她出示了江苏常州案的一些照片,劳荣枝指出刘华现在的照片她认不太出来了。她说她之所以能画出很多房屋的构造,是因为她喜欢美术,对设计感兴趣。

劳荣枝提到了不少她和法子英共同生活的细节:有了第一次作案后,她开始和法子英亡命天涯,她经常被法子英洗脑被法子英打;但有时法子英作案后让她先走,她觉得法子英对她也不错。她和法子英经常吵架闹分手,她提出分手,法子英就会不同意,法子英提出分手,她也会不同意。

劳荣枝给母亲打电话得知自己被通缉后,就和法子英一起把身份证扔了,到路边办了假身份证。重庆是她和法子英的“大本营”、“安全屋”,在重庆法子英不会作案,每次在外地作案后都会回到重庆,她也不会在重庆坐台,他们不想在重庆留下不好的东西,法子英在重庆打麻将,会输掉很多钱;法子英被逮捕后,她去了河南,因为她分析警方可能猜测她会去沿海城市,在逃亡时,她用别人的身份证注册了微信号和电话号码,在厦门生活时她基本不用身份证,住在男友家依靠男友生活,“法子英利用我、威胁我,我也利用了别人。”

来源:人民日报、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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