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2.9万延误治疗?爱尔眼科与医学教授各执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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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视网膜脱落的确带给我的伤害远超于疫情。”在2020年的最后一天,武汉某医院急诊科医生艾芬在微博私信回应记者。
46岁的艾芬,是武汉市某医院急诊科主任,医学教授。2020年12月31日,艾芬在微博中自述,2020年5月,自己视力明显下降,以为是此前疫情期间长期戴护目镜所致。经熟人介绍,她来到武汉大学附属爱尔眼科医院医治。因右眼有白内障,医院给她做了人工晶体植入手术,收费2.9万元。5个月后,她被诊断为右眼视网膜脱离。她称由于武汉爱尔术前未彻底检查眼底,导致治疗延误,视网膜脱落,右眼近乎失明。
更让艾芬气愤的是,院方发给她的术前晶体照片明显弄虚作假。由此引发艾芬质疑,武汉爱尔是否为了盈利而忽视手术常规操作。“因为晶体植入花了2.9万元,用激光治疗眼底变性很便宜,只需要几百元。”她认为,自己白内障很轻,爱尔眼科没必要给她做这个手术。
2020年12月31日,《武汉爱尔眼科医院声明》显示,患者右眼为高度近视并发性白内障,有手术适应症,术前检查、手术和术后复查等各环节均符合医疗规范。2021年1月1日,爱尔眼科董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确信的是,爱尔眼科坚守医疗伦理和医疗道德,不可能出现患者所说的为了盈利而忽视手术常规操作的情况。”
事件双方为何各执一词?背后疑点与细节曝光>>深挖爱尔眼科医院>>
天眼查显示,上述武汉爱尔为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尔眼科”,300015.SZ)的全资子公司。
眼底未查疑云
艾芬是武汉市中心医院的急诊科主任、医学教授。作为新冠肺炎疫情的吹哨人之一,她的那句“早知道有今天,我管他批评不批评,老子要到处说”让所有人为之动容。
疫情发生后,艾芬感到视力明显下降,她一度以为是因为自己戴面屏护目镜引起。
2020年5月,受到疫情影响,艾芬所在的医院还未恢复正常运营。经熟人介绍,艾芬前往武汉爱尔做检查。经过医生检查后,建议其换多焦晶体,并由武汉爱尔副院长王勇为其做手术。5月22日,艾芬缴纳了2.9万元的手术费后,在武汉爱尔进行了高价的晶体置换手术。不过,其视力并未得到好转。
艾芬向记者提及,6月3日,她曾来到武汉爱尔复查,当时不断跟王勇诉说右眼感觉光线暗淡,看不清楚东西。当时,王勇看了艾芬的眼底,并让其做完一系列眼部检查后,又将检查结果单收回,告知艾芬是角膜水肿而已。
10月,艾芬的右眼视网膜脱落,并在武汉中心医院做了视网膜病损激光凝固术、玻璃体硅油填充术等手术治疗。此时,她才从多位眼科医生处了解到眼底变性后的恶化是其症状的原因。如果早发现,早用激光治疗,病情不会这么严重。
武汉爱尔是否为艾芬做过眼底检查?眼底变性是否会导致视网膜脱落?
艾芬向记者提供了一份在自己眼部复查时要求武汉爱尔补写的门诊病历。病历单的时间为2020年5月21日,辅助检查结果一栏显示“眼底未查”。
12月29日,对于艾芬的追问,王勇对其回应,这只是门诊病历,但手术病历上写了眼底检查的情况。只是检查不够彻底,没发现眼底变性,愿意与其友好协商解决。
对于王勇的解释,艾芬并不认可。艾芬告知记者,早在人工晶体置换手术进行前,自己应武汉爱尔要求,在武汉中心医院做了眼部B超和OCT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过微信发给了爱尔眼科的医生。现在,通过这两张检查资料才发现自己在武汉爱尔动手术之前,眼底就存在异常,不过,当时武汉爱尔却对自己前期的检查视而不见。
12月31日,武汉爱尔在声明中提到,在第一时间对这一事件的诊疗全流程开展了自查,并表示该患者的术前检查、手术和术后复查等各环节均符合医疗规范。
检查资料被调包?
艾芬告知记者,她认为自己的眼部检查资料被篡改。2020年6月,她去爱尔眼科复查的时候曾见过自己眼部的术前照片,当时的白内障病变很轻。然而,当自己近期去找王勇提供时,对方却发来一张白内障很严重的照片。
艾芬认为,这并非自己的眼睛。而当自己再问对方要其他照片的时候,院方则表示,资料都没有保存,前后说法不一致。而这也成为艾芬将此事诉诸媒体的导火索。
艾芬称:“自己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尚且还遭到这样的忽悠,那么,普通的老百姓,还不晓得是有多少人上当。”
2020年12月31日,对于艾芬所述,武汉爱尔方面则表示,医院不存在对患者病历和检查资料进行篡改和调换的情况,我们愿意随时接受社会各界和卫生行政部门对医院的医疗流程和各项诊疗环节进行核查监督。
记者注意到,在武汉爱尔的声明里也对艾芬眼底白内障的症状进行了陈述,武汉爱尔方面表示,术前眼底检查结果显示,其患者眼底视网膜平复,未发现视网膜脱离,周边部分被白内障遮挡,与术前患者提供的其他眼底影像学检查相符合,有白内障手术指征。
不过,艾芬在微博中对此反驳:“我的白内障病变程度很轻,根本遮盖不了视网膜周边。”
眼科专家:视网膜脱离几率为1%
通常做人工晶体置换手术需要做哪些检查,如果眼底出现变性的情况,是否意味着就不能进行这个手术?
记者就上述情况采访了国内多位眼科医生。浙江地区的一位眼科医生告知记者,在患者进行晶体置换手术之前都需要进行常规检查,包括眼底黄斑OCT检查、B超检查、人工晶体度数测定、角膜内皮检查等。复查的项目则主要检查视力、验光、眼压、角膜等情况。眼底有病变,不影响做白内障手术,但会影响手术后视力的恢复。
北京地区一位资深眼科专家李仁(化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通常患者在进行晶体置换手术之前要进行第一类检查,除白内障外是否有其他眼病,如青光眼、眼底病(如病理性视网膜变性、视网膜裂孔、视网膜脱离、玻璃体及视网膜出血、黄斑变性、视神经病变等),要注意的是,并非这些检查有问题就不能做白内障手术,甚至有时候为了治疗这些病还要先做白内障手术。问题就是要和患者讲明白手术目的,以及如果伴随这些病的话安装人工晶体就要根据情况选择合适的类型,在有上述这些眼病情况下选择人工晶体不需要太高级的类型。需要说明的是,在白内障不是特别严重的情况下,如果有上述眼病就推迟做白内障手术。总之白内障伴随其他眼病的话可以做或者不能做,要看白内障程度。
李仁补充,有的眼病比如发现有视网膜周边变性、裂孔,就要在白内障手术前1个月就打眼底激光光凝加固视网膜;但白内障严重的话,周边视网膜往往检查得不清晰,这时候要和患者讲清楚,术后再查眼底,有隐患及时处理。
那么,晶体植入手术导致的视网膜脱离几率如何,如果患者存在高度近视和外伤,是否会加大这一风险?
北京地区一家三级甲等医院的眼科医生告知记者,高度近视以及有外伤史的眼睛,发生视网膜变性、裂孔甚至视网膜脱离的风险要远高于正常的眼睛。在白内障手术之前,需要仔细检查眼底,术后还需要进行细致的复查。这个事件也提醒业界,即便是常规的、不复杂的手术,也要时刻保持警惕,不能将术前评估与术后随访流于形式。
在李仁看来,各家医院统计白内障术后(一般说做白内障手术都包括人工晶体植入)发生视网膜脱离的几率有差异,但基本维持在1%左右。随着微创手术技术的熟练,尤其是手术设备的稳定精确性提高,对眼内的扰动越来越小。因此,术后视网膜脱离发生率呈现越来越低的趋势,但要注意,如果有高度近视和眼外伤史,白内障术后视网膜脱离的发生概率是会多一些,但也不必害怕,眼科有提前防范和及时治疗的机会,不要因为有些小概率的并发症就放弃看清世界的机会。
相关报道:
艾芬“失明”背后:爱尔眼科医疗事故频发,曾致患者左眼失明
1月2日,爱尔眼科医院官方微博消息,对于艾芬女士在武汉爱尔眼科医院的眼病诊治事件,爱尔眼科医院集团迅即成立集团调查工作组,并于2021年1月1日连夜赶赴武汉进行调查。工作组将对此事进行全面调查核实。爱尔眼科集团称愿意为艾芬女士后续治疗提供帮助。
此前在12月31日,针对医生艾芬在爱尔眼科治眼后右眼近乎失明相关报道,武汉大学附属爱尔眼科医院在其官方微博发表声明,表示该患者的术前检查、手术和术后复查等各环节均符合医疗规范。
1月1日下午,艾芬在其个人微博回复上述声明称,术前B超和OCT是根据爱尔眼科要求做的;这两项检查结果和眼底视网膜平复不是一个概念;而且自己的白内障病变程度很轻,希望爱尔眼科如实公布其真实的术前白内障照片。
雷达财经梳理发现,在艾芬之前,爱尔眼科已发生多起医疗事故,有患者甚至双目失明。
而爱尔眼科通过多年跑马圈地,现已成为国内最大民营眼科医疗机构,公司市值在年末站上了3000亿元,一年时间市值增加超1800亿元。不过,其业绩增长更依靠并购来的资产并表驱动,这也让爱尔眼科累积了41亿元商誉。
艾芬质疑爱尔眼科没做好术前检查
此前,认证为武汉市中心医院急诊科主任的微博“急诊向日葵艾芬”发视频称,其与2020年5月份视力明显下降,经熟人介绍,来到武汉大学附属爱尔眼科医院医治。
医院在检查完后,表示她的右眼患上白内障,建议换高档人工晶体。5月25日,副院长王勇给艾芬做了白内障摘除并人工晶体植入手术,包括手术费在内的费用2万9千多。
不过艾芬称,术后自己的视力越来越差,“术前我的右眼裸眼视力0.2,矫正之后0.4左右,但是到7月9日,去眼镜店配眼镜时发现右眼视力只有0.1了。”
一直到10月,视力仍未好转,于是她来到医院检查,结果被诊断为右眼孔源性视网膜脱离,呈灰白色隆起,屈光不正(右眼高度近视),近乎失明。
艾芬认为,自己白内障很轻,爱尔眼科没必要给她做这个手术,同时,在爱尔眼科就诊时,医生没有仔细检查其眼底,以致延误发现及治疗视网膜脱落的时机。
在视频中的语音连线里,王勇表示“检查是检查了,但没有那么全面”。艾芬还提到,她在向爱尔眼科要自己检查时拍摄的白内障照片,王勇却给了她一张白内障很严重的照片,艾芬质疑“绝对不是我的,是P过的”。
12月31日,武汉大学附属爱尔眼科医院在其官方微博发表声明,表示艾芬的术前检查、手术和术后复查等各环节均符合医疗规范。
爱尔眼科在声明中表示,患者自主提供的三甲医院术前B超和OCT检查结果,均显示眼底视网膜平复。术后复诊结果显示,患者视力较术前明显提升,眼底视网膜平复。经核查,武汉大学附属爱尔眼科医院不存在对患者病历和检查资料进行篡改和调换的情况。
1月1日下午,艾芬在微博回复武汉大学附属爱尔眼科医院声明称:1。不是自行提供的术前B超和OCT结果,是根据爱尔的要求在我院做的。2。这两个检查有没有异常和眼底视网膜平复不是一个概念;3。我的白内障病变程度很轻,根本遮盖不了视网膜周边。4。希望爱尔医院公布我的正确的术前白内障照片。
根据公开报道,艾芬是最早一批接触到武汉新冠肺炎初始病例的医生,此后在一线积极参与抗疫。在2020年3月8日的《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刊发的文章《巾帼英雄战疫魔——献给抗疫最前线的“半边天”》中提到:武汉市中心医院急诊科主任艾芬和同事们没时间担心自己安危,顾不上照顾家人周全,“大家都想着多一点时间,多一次坚持,就能多救一个病人”。
武汉大学附属爱尔眼科医院的微博认证资料为武汉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据简介,武汉爱尔是爱尔眼科湖北总院,位于武昌中山路481号大东门。
天眼查显示,武汉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由上市公司爱尔眼科全资控股,法定代表人李力,也是爱尔眼科的副董事长。爱尔眼科官网显示,王勇是湖北省眼科学会白内障学组委员、爱尔集团白内障学组秘书。
曾致患者左眼失明
葫芦岛刘某的遭遇与艾芬遭遇颇为相似。
2018年1月16日,刘某到葫芦岛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就诊,诊断为孔源性视网膜脱落后收入院,实施左眼行玻切手术,注硅油晶体植入。2018年1月25日刘某出院。由于术后视网膜再次脱离,爱尔眼科未能及时发现,导致硅油不能取出,失去再次治疗机会。最终导致刘某左眼失明。
经锦州辽希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刘某左眼外伤现盲目5级,评定为八级伤残。
随后,刘某将葫芦岛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告上法院。法院一审认为,患者刘某在葫芦岛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经葫芦岛市医学会鉴定,爱尔眼科医疗活动构成四级医疗事故,故需对患者的经济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经鉴定,医方承担主要责任。判决葫芦岛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刘某经济损失23.63万元。
爱尔眼科发生的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不止于此。
2007年7月20日,患者范某因双眼近视到重庆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咨询手术矫正视力事宜,并在该院进行了各项术前检查,包括采集病史和眼专科检查、视光检查等内容。经检查,范唯的左眼裸视力为0.2,右眼裸眼视力为0.4,双眼玻璃体未见混浊。
2007年8月3日,范某到爱尔眼科医院复查并签署了《准分子激光屈光性角膜手术知情同意书》,当时范唯因心存顾虑并未立即进行手术。2007年12月24日,范某再次到爱尔眼科复查,接诊医师将此次复查结果记录在2007年7月20日对应项目的检查结果旁。其中玻璃体复查显示“双眼玻璃体混浊”。2008年1月23日,范某在爱尔眼科医院接受了双眼准分子激光屈光性角膜手术,范唯术后出现黑影飘动、干眼症等症状,与爱尔眼科医院发生纠纷。
2011年11月3日向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爱尔眼科医院退还手术费及相关费用8003.83元、赔偿其他医疗费3955.8元、交通费1000元、误工费4800元、精神抚慰金5000元,共计22759.63元。在该案的审理过程中,范唯申请对爱尔眼科医院的诊疗行为有无过错,以及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责任程度进行鉴定。
一审法院委托重庆市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爱尔眼科医院在对范唯的诊疗过程中存在未充分遵循手术禁忌症和适应症、未行充分的告知义务、病历书写和记录不规范的过错,该过错与范唯干眼症加重的损害后果有一定的因果关系,系范唯损害后果的间接因素。医疗过错鉴定作出后,范唯申请对自己的伤残等级和续医费进行鉴定,双方协商选择重庆法医验伤所进行鉴定,后因范唯未在限定期限内缴纳鉴定费,被鉴定机构退案处理。
2014年1月17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作出(2011)江法民初字第00640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爱尔眼科医院对范唯的损害后果承担25%的赔偿责任。一审判决后,范唯不服一审判决,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6月14日作出二审判决。
2018年12月17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爱尔眼科需赔偿范某损失共计8.26万元。
除此之外,贵阳市的吴某于2011年11月17日-2012年3月12日到爱尔医院治疗眼睛,爱尔医院的门诊病历载明:2012年11月7日诉:双眼红20余天。后吴某在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结论均为双眼失明。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司法鉴定中心意见显示,贵阳爱尔眼科医院在对被吴某的诊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其过错行为与被鉴定人双眼盲这一损害的后果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其参与度拟为15-20%。
2017年7月24日,贵阳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法院认为,吴某所患疾病可能发生严重并发症,预后不良,治疗后果难以准确判断,爱尔医院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对吴某的病情尽到详尽的告知义务,一定程度上导致吴兵对自身病情没有进行充分的治疗选择,综合考虑医方过错、患者自身原发性疾病等因素,本院认为爱尔医院对吴某因病情所致的损失应承担30%的过错责任。法院判决阳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吴某经济损失35.83万元。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2018年9月26日,患者苏某因双眼老年性白内障到玉溪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住院治疗,期间进行右眼白内障超声乳化摘除术+人工晶体植入术+玻璃体切割手术,术后出现右眼前房出血、玻璃体腔积血,造成患者右眼白内障术后右眼视力光感、光定位不准。
玉溪市医学会作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显示,苏某病例属于三级乙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次要责任。二审中,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爱尔眼科赔偿苏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6.04万元。
疯狂扩张的民营眼科巨头
公开资料显示,爱尔眼科于2003年在长沙成立。2009年公司登陆创业板后,借助资本的东风,开启了快速的跑马圈地。目前,爱尔眼科已成为国内规模最大的民营眼科医疗机构。
刚上市的前五年,爱尔眼科平均每年新增医院数量仅为6家。2014年,爱尔眼科引进社会资本中钰资本等各方,设立并购基金,通过基金收购市盈率较低的医院,培育一段时间后,达到一定利润水平再卖给上市公司体系。
通过这种方式,爱尔眼科加快了扩张步伐。2014-2016年,爱尔眼科集团平均每年新增医院数量超过30家。2019年年报数据显示,爱尔眼科通过基金和上市公司并购的方式在国内已经建立超过240家眼科医院。根据董秘在互动平台上的回复,截至2020年11月30日,爱尔眼科和并购基金旗下在大陆地区已开业医院434家,门诊部118家。
但是,在爱尔眼科董事长陈邦看来,“公司的扩张速度还是有点慢。”最近,爱尔眼科公布了其新的收购计划。12月10,公司公告收购大理华山眼科70%的股权。12月17日,公司再次公告称,拟收购汉中爱尔阳光眼科医院有限公司51%的股权和汉中爱尔奥斯美眼视光门诊有限公司51%的股权。
收购方案显示,交易对手为爱尔眼科旗下并购基金湖南亮视长银医疗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该基金持有汉中爱尔阳光眼科医院有限公司51%的股权和汉中爱尔奥斯美眼视光门诊有限公司51%的股权。显然,爱尔眼科延续了此前先基金后公司的模式。
近期的机构调研活动中,爱尔眼科创始人陈邦进一步描绘了公司的扩张蓝图,“现在爱尔有‘一手好牌’,比如赛道、体外医院的储备、市值等等,关键看怎么用”。
据陈邦介绍,接下来爱尔眼科将继续在大城市推进“大一城多院”模式,比如武汉,现在是一城四院。省会城市里加强省会医院建设,“在三年内,绝大部分省会医院能够成为当地一流”。同时下沉至县级医院,地县一体化是近几年爱尔在摸索的方向,让爱尔眼科医院遍布中国城乡县域。
然而除了扩张规模,在公司管理上,陈邦可能需要花费更多心思。除了不断发生的医疗事故,爱尔眼科此前屡有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负面消息。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布的《2019年第一批典型虚假违法广告案件》显示,河南许昌爱尔眼科医院有限公司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激光近视手术是国家军检认可,国家体委、军委、教委等五部联合下文,通过准分子激光矫正近视后,可以参加各类考试和当兵”等内容的医疗广告,通过官网发布含有童星形象代言宣传图片、“爱尔眼科集团角膜库,手术成功率90%左右”等内容的医疗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2019年1月,许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魏都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万元。
2020年7月份,爱尔眼科旗下的眼科医院公众号发布了一批文章,内容提到了“裸眼视力将纳入中考评价指标”,“近视学生吃大亏,再不重视就晚了!”等字样,文章中还配上了教育部新闻发布会的图片。后来经教育部澄清,说目前没有考虑将裸眼视力纳入到中考评价的指标里。
来源:中国经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