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敦煌毁林事件背后公司:拥有莫高窟品牌红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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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营敦煌阳关林场遭砍伐一事引发舆论关注。
根据相关报道,约2万亩“三北”防护林带近十余年来持续遭遇大面积“剃光头”式砍伐,另一方面,阳关林场被砍伐的防护林地全部用来种植葡萄。为阻止防护林与葡萄争夺水分和养分,种植者对防护林痛下杀手。自2000年以来,来自外地的承包户蜂拥进入阳关林场,大面积租赁林地开发建设葡萄园。
但是,实际上早在两年前,中国绿发会就已经针对此事件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但是案件却陷入了停滞状态。
为什么阳关林场会持续地发生如此严重的大规模毁林破坏事件?为什么这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推进困难重重,举步维艰?而将防护林取而代之的葡萄种植者究竟是谁呢?一文起底事件背后公司>>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查询公开资料发现,国营敦煌阳关林场(下称阳关林场)与敦煌市葡萄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敦煌市葡萄酒业公司)曾因侵权责任纠纷被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下称绿发会)于2020年12月16日告上法庭,由此可见,敦煌市葡萄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或是阳关林场遭伐一事背后的葡萄“种植方”,且根据绿发会的指控,其也存在砍伐行为。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浏览庭审视频发现,绿发会诉讼代理人在庭审现场表示,请求法院依法判阳关林场立即停止对阳关林场的防护林林木进行砍伐、毁坏林木的行为,赔偿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损失,恢复被毁的防护林、公益林林地原状到受到损害之前的状态和功能、向公众赔礼道歉等。
绿发会诉讼代理人称,在起诉阳关林场为被告后,补充追加敦煌市葡萄酒业公司为第二被告,是因为在后续调查中发现了新的证据,证明敦煌市葡萄酒业公司在之前的行为中单独或与阳关林场共同实施了对阳关林场的公益林、防护林和当地植被环境造成了侵权破坏,依据这些证据才向法院申请追加了第二被告作为共同被告。
对此,在庭审中,敦煌市葡萄酒业公司诉讼代理人表示其严格遵守生产管理规范,不存在砍伐毁坏林木生态环境的行为,也不存在同阳关林场一起砍伐林木的行为,并表示该公司不是适合的诉讼主体,不认同绿发会追加其为诉讼主体。
敦煌市葡萄酒业公司官网介绍,该公司地处敦煌市阳关林场,于1985年建厂,初建规模为100t/年。1998年企业体制转换后,经过一系列技术改造和规模扩展,拥有酿酒葡萄基地2000亩,主要的产品包括“莫高窟黑比诺干红葡萄酒”、“莫高窟赤霞珠干红葡萄酒”等一系列“莫高窟”品牌葡萄酒。
根据企查查提供的数据,敦煌市葡萄酒业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葡萄酒酿造、批发、销售、餐饮服务,法定代表人以及控股股东为钟学军。
而钟学军旗下的产业种类繁多,除葡萄酒外,其还拥有敦煌沙漠生态公园、敦煌市沙漠森林公园、敦煌市古城旅游影视公司、肃北县万隆畜农科技有限公司等,产业涉及旅游、文化、农业等多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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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西锁沙龙、东保绿洲的防风固沙生命线,近十余年来持续遭遇大面积‘剃光头’式砍伐,万余亩公益防护林在刀砍锯伐中所剩无几,由此人为撕开一道宽约5公里的库姆塔格沙漠直通敦煌的通道。”敦煌毁林事件因近日媒体的公开报道,引起了社会的高度关注,地方督查组也驻扎到现场调查。
但是,实际上早在两年前,中国绿发会就已经针对此事件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但是案件却陷入了停滞状态。为什么国营敦煌阳关林场(以下称阳关林场)会持续地发生如此严重的大规模毁林破坏事件?为什么这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推进困难重重,举步维艰?
防护公益林为什么被大规模砍伐?
敦煌位于甘肃、青海、新疆三省(区)的交汇点,是我国西北生态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三北防护林作为我国植树造林的一项重要国家工程,在我国防治沙漠化侵蚀、改善三北地区生态环境、“两屏三带”生态安全格局的构建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这两年,这条防风固沙生命线的紧要位置——阳关林场却被人为撕开了一条破损的大口子。媒体调查报道称,近十余年来该区域万余亩公益防护林在刀砍锯伐中所剩无几,由此人为撕开一道宽约5公里的库姆塔格沙漠直通敦煌的通道。
自2018年起,中国绿发会政研室始终在密切关注阳光林场公益林被毁情况,并在实地调查取证后,于2019年3月29日向甘肃矿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
记者拿到的当年的诉状显示,阳关林场位于甘肃省敦煌市阳关镇,建于1963年,阳关林场对其所属林场林地进行管理中,非法毁坏阳关林场范围内的防风固沙生态防护林,导致该林场范围内的防风固沙生态林大面积被毁。
然而让人万万想不到的是,大面积砍伐沙漠边缘地带的防沙林,只为种植葡萄树获取经济效益,着实令人震惊。中国绿发会副秘书长马勇介绍说,在中国绿发会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中,阳关林场和敦煌市葡萄酒业有限责任公司两被告将几代敦煌人艰苦努力、付出巨大牺牲的防护公益林大规模砍伐,被砍伐的林地全部用来种植耗水量大的葡萄树。但葡萄枝干需埋土防寒,秋冬埋土、春季出土使得土壤大面积翻动,会造成地表沙质疏松,形成流动沙土,不利于当地的防风固沙。从当年11月到翌年4月,长达半年地表土裸露,加之冬春季节大风天气频繁,不仅人为制造了大面积沙尘源,还加剧了林地土壤风蚀。
“为改善林场职工的经济收入和积蓄林木管护资金……决定走‘以果养林,以林护果’的可持续发展路子”。媒体报道印证了中国绿发会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所反映的事实:毁林开发种葡萄牟利的情况,十分严重。
案件缘何停滞两年之久?
然而,此后案件的推进却是困难重重。“作为最后一道防线,我们希望通过司法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特别是推进落实环境司法专门化。”中国绿发会副秘书长马勇谈起两年来的诉讼历程感受颇深:“甘肃省对公益诉讼案件作出集中管辖的决定,由甘肃矿区人民法院受理一审公益诉讼。但从实际执行来看,法院未按要求有效发挥职能,只是强烈要求调解此案。”
而原告中国绿发会认为调解不会有效实现生态环境修复。因此,此后案件审理中,法院却对中国绿发会提起公益诉讼的主体资格提出质疑,案件最终卡在原告主体审查上。
“在此案公益诉讼调解安排中,地方政府部门也深度介入,对存在的破坏问题是确认的,但是调解并不能根本解决问题。”马勇说。
在马勇看来,“敦煌毁林案的发生不是缺位了社会监督,而是缺位了对社会监督的认真回应与扎实落实。”
“呼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西北地区开展持续专项督察,一方面发现问题督促解决,另一方面督察与生态文明相悖的地方决策,彻底转变发展观念,全面守护西北生态屏障。” 马勇补充说。
来源:新京报贝壳财经、中国环境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