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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15岁女生弑母 村民:女孩看着挺文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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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15岁女中学生刘某某,去年12月3日杀害母亲并藏尸冷库,爷爷在收拾仓房时发现尸体。

“尸体是用编织袋套住的。当时她对人称自己的母亲跟别人走了。”3月17日,针对该案件,当地警方表示正在侦办中。

黑龙江女生弑母藏尸案村民发声透露,事发后,刘某某骗爷爷奶奶说母亲跑了。一家人不知情还把女生送到上海上学。据附近村民称,女孩看着挺文静,作案后两个月没出屋。

案发前后细节曝光令人胆寒↓↓女生究竟为何弑母藏尸?多方回应>>

兴乐村刘姓村干部:

兴乐村的刘姓村干部介绍,这名女生今年15岁,是当地兴隆二中初三年级的学生,父亲、爷爷、奶奶均在外打工,女生的母亲平常在家照看女生和弟弟。“案发后,女生的弟弟被村内的亲属接走照看,女生便外出到了她父亲打工的地方”,“家中没人,直到前几日才发现女生母亲的尸体。”刘姓村干部表示,目前当事女生已被警方控制。

兴隆二中老师:

另据媒体报道,兴隆二中一位老师称,事发前刘某某的父亲在外地打工,刘某某和母亲在一起生活,她不想上学,但是其母亲希望她继续上学,于是两人产生了矛盾。“去年12月刘某某犯事后,撒谎说她母亲和别人走了,当时是以母亲失踪报的案。”上述老师说,自从母亲“失踪”后,她就再也没有来学校上学,直到上周末警方来学校调查,他们才知道具体情况。

上述老师介绍,目前警方已经介入调查,刘某某已经归案,学校也在配合相关的调查。

警方通报:

据“巴彦公安”微信公众号通报,2021年3月12日,巴彦县公安局兴隆镇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刘某财报警,称其儿媳庄某在家中被杀。

警方经工作确认,刘某某(女,14周岁)有重大作案嫌疑。3月13日零时许,警方将其抓获。经审,刘某某对与其母亲庄某发生矛盾,将其杀害的事实供认不讳。嫌疑人刘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律师分析: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律师许辉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有明确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过,由于这名女学生才 15 岁,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包括死缓)。而且,由于是未成年,嫌疑人和被害人之间又是亲属关系,若被害人丈夫(女学生父亲)或者被害人父亲母亲(女学生的外公外婆)出具谅解书,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许辉称,“ 由于案件细节尚未公布,暂时不能判断属于故意杀人或过失致人死亡。若以故意杀人罪起诉的话,女学生则大概率会被判处无期徒刑。”

许辉还表示,由于尸体是其父亲找到并报警,所以这个女中学生不属于自首,不适用于自首从轻或者减轻的情节。

来源:新京报、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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