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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校教室不雅视频被疯传 专业人士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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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传黑龙江科技大学一对男女学生在学校阶梯教室发生关系,12分钟左右的不雅视频被广泛传播,引发广泛关注。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记者注意到,网传视频右上角显示时间为2021年5月16日星期日,视频在拍摄过程中调整了角度和对焦。5月28日下午,记者就此事致电黑龙江科技大学党委宣传部,电话一直无人接听;就此事致电哈尔滨市公安局松北分局松浦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没有收到事件相关的任何消息。

拍摄与传播涉事视频触犯法律了吗?该如何看待涉事学生的行为?专家对此进行法律解读>>

西北政法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政勋,知名法律播主@谈典看法、四川矩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小明接受记者采访,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法律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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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传黑龙江科技大学一男一女在学校阶梯教室发生性关系,教室监控视频被广泛传播。有网友称,视频中的女生因此跳楼自杀。

红星新闻记者就此事致电哈尔滨市公安局松北分局松浦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将就网传隐私视频被泄露一事进行调查。

网传不雅视频监控录像显示,事发5月16日13点58分许至14点10分许,这天是星期日。红星新闻注意到,监控运行时,教室内监控镜头数次改变视角或对焦,疑似人为操作。

律师表示,泄露者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及侵犯个人隐私罪。

律师称,教师是上课的地方,男女生发生关系着实不当,另外泄漏者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及侵犯个人隐私罪,这个属于想象竞合,触犯两个以上罪名,以主观故意犯罪从重处罚。

此外,红星新闻记者从黑龙江科技大学党委宣传部获悉,学校正在调查不雅监控视频被泄露一事,而“女生跳楼”的消息系谣言。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将此监控视频传播到网上,不管是从什么渠道获取,都属于侵犯别人的隐私。视频传播后引起网友关注,对当事人和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这属于犯罪行为,应当承担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或寻衅滋事罪或传播淫秽物品罪,至于何种处罚需根据调查结果确定。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认为,在法律上,如果是学生在教室里行为不当,系违反校纪,应以校规处理。该视频,既是两人的隐私,也涉嫌淫秽,故视频的泄露者与上传者,须承担侵犯隐私的民事责任,以及传播淫秽物品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此类视频,不可传播,而当事人也要检讨行为失当,学校亦要加强管理。

“此次幸好教室无人,情节轻微,否则在公共场所发生关系,有伤风化,也将被治安处罚。”丁金坤律师表示。

来源:综合 人民法院报、红星新闻、@沸点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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