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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亦凡涉强奸案件取证难 警方如何固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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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 中国新闻网,河北法律在线网,深圳卫视正午30分

吴亦凡事件再有新进展。7月31日晚,北京朝阳警方发布通报称,吴某凡因涉嫌强奸罪,目前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此次警方通报只有不到90个字,信息量却不小。

刑拘意味着什么?吴亦凡会坐牢吗?涉事的其他人员又会面临什么制裁?律师解读>>

1、问:从警方公布的通报内容看,能对案件情况、办案程序、案件性质解读出什么信息?

张新年:朝阳分局的官方通报表明:警方根据前期都美竹等人的网络举报线索,经受案初查后,认为吴亦凡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已立案侦查,并对其采取先行拘留的刑事强制措施。吴亦凡的身份也从知名艺人变成了犯罪嫌疑人。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重大嫌疑分子,如果警方在其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或者其有毁灭、伪造证据、串供、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犯罪后企图逃跑等情形之一的,均可先行拘留。

刑事案件办理的基本程序是:公安机关对发现的犯罪线索,应当迅速进行审查;经初步审查,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予以立案侦查;在侦查阶段,根据不同情形,案件可能会被撤销,但绝大多数的情况是在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可能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或者作出起诉决定,进而向法院提起公诉;到了审判阶段,法院会根据对案件的审理情况,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

需要强调的是,未经法院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2、问:如果吴亦凡被判为强奸罪,要面临怎样的刑罚?

张新年:如果吴亦凡最终被判为强奸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其有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情况,将被从重处罚;如果存在强奸多人、轮奸等恶劣情形,或者造成严重后果,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3、问:吴亦凡是加拿大籍。那么,法律责任上会有影响吗?一旦定罪,会在国内服刑吗?

张新年:吴亦凡并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涉嫌犯罪,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可以完全适用我国的法律规定去追究其刑事责任。另外,即便吴亦凡在境外涉嫌犯罪,如果被害人是中国人,根据保护管辖原则,对于这种法定刑在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强奸罪,也可以适用我国刑法。

不过,虽然法律责任上不受影响,但鉴于吴亦凡的外籍身份,办案过程中会有一些特别规定。例如,吴亦凡被执行拘留后,朝阳分局应当在四十八小时以内上报北京市公安局,同时通报朝阳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同时也需要将有关情况对加拿大进行领事通报。

吴亦凡如果最终被法院定罪并附加驱逐出境,应当在主刑执行期满后再执行驱逐出境附加刑,因此吴亦凡在被驱逐出境之前,应当在中国服刑。

4、问:结合举报人之前的公开发声内容,事件中有吴亦凡经纪人等充当所谓“介绍人”“撮合者”角色,并有协助在聚会上灌酒、没收手机等行为,那么案件一经查明,这些人将面临怎样的制裁?

张新年:如果属实,应当作为强奸罪的共犯处理,再进一步根据他们对犯罪行为所起到的作用,区分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

其中,首要分子,应当对其犯罪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负责;其他主犯,应当对其所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行为负责;对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5、问:若吴亦凡触犯刑法,受害女性以及此前签约的商家如何获得赔偿?

张新年:受害女性作为刑事被害人,可以就自己受到的人身损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签约的商家,并不是强奸案的受害人,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根据合约另行起诉,依法追究吴亦凡的违约责任。

吴亦凡涉嫌强奸案件取证难 警方如何固定证据?

如果吴亦凡涉嫌与未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会存在一个从重处罚的情节。彭律师表示,强奸类的案件一般来说取证都很难,尤其本案又时过境迁,公安机关是如何固定住客观证据的,这是外界比较关注的。希望在案件逐渐明朗之后,再来确定谁是压倒吴亦凡的最后一根稻草。

彭律师还表示,在本案当中,朝阳公安应该也是掌握了一定的客观证据,那么这些客观证据是从何而来,又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呈现出来的,这个是法律工作者比较关心的。

律师分析吴亦凡案:未来37天是关键

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由于强奸罪多数是一对一发生,相关证据中,物证主要是确定性行为发生,而女方的口供和和双方的聊天记录,通信记录,转账记录等都会成为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主要证据,比如有证据证明是使用暴力,胁迫等方式,实践中,比如利用女方醉酒状态,性防卫能力较弱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女方事后报警,明确表示没有发生性行为的意愿,此时,就可以成为指控的依据。

但是,发生性行为时,如果女子当时同意,而事后又后悔的,如果男性可以证明当时女子确实清醒的同意,则不属于强奸罪;如果男性无法证明当时女子属于同意,而女子却有证据证明该性行为违背了自己意志(比如完全醉酒),则可以按强奸罪论处。所以,这方面的证据,就非常关键。

除暴力胁迫之外,实践中常见的其他手段有:用酒灌醉或者药物麻醉的方法强奸妇女;利用妇女熟睡之机进行强奸;冒充妇女的丈夫或者情夫进行强奸,利用妇女患重病之机进行强奸;造成或利用妇女处于孤立无援的状态进行强奸;假冒治病强奸妇女;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等。

不过,警方目前的用词偏向于诱骗,这里的诱骗,其实就是关键,也是实践中存在最大争议的地方。

当然,如果是和不满14周岁的幼女性交,就不考虑这么多,直接定强奸罪。

原标题:《吴亦凡的日子还有多少“判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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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分析吴亦凡案:未来37天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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