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睡“处女”转运,花600元买下14岁少女第一次…
非洲的一个奇葩习俗,有人认为和处女同房可以转运,为自己带来财富,本以为是落后地区才会有的行为,没想到,在我们国家居然也有发生。
天涯上的处女买卖信息
就在湖北咸宁,媒体报道了当地一起十分荒唐的案件。
2019年4月27日20时左右,李芳(化名)被女同学倪某叫出家门,这一走就是4天4夜!
李芳出门的时候脸色很阴沉,母亲本想叮嘱几句,但她追出门以后,两个女孩已经跑出老远,打女儿电话也被拒接。
母亲怀着忐忑的心情一直等到10点多钟,李芳仍未回家,电话也打不通。
家人发现情况不对后立即分头寻找,但找遍了周边的游戏厅和网吧都不见李芳的人影。
4天后,李芳不声不响地回来了,不管母亲如何追问,她就是不肯说出这几天的经历,也不肯说出去了哪里,和之前开朗的女孩判若两人,精神明显有些问题。
不断痛哭,甚至割腕、投河自杀…
李芳的反常表现引起了母亲注意,母亲发现李芳走路的姿势有些奇怪,而且手臂和腿上有多处瘀伤,在家人的强烈要求下,李芳跟着母亲去了医院检查。
医生检查后大发雷霆“女孩可能被性侵了,这是哪个畜生干的?她连14周岁都不满!”
拿着诊断结果,母亲如遭雷击,她脑子里顿时一团乱麻,在医生的提醒下,家人报了警。
经过调查,一桩令人发指的“卖处”闹剧浮出水面。
2019年4月,傅某因为生意不顺,于是找到酒吧陆某,表示愿意出高价“买处转运”,陆某于是安排员工陈某寻找适合的人选。
很可惜,一直找到这个“富商”的照片,均是打码的
4月27日,14岁的李芳被同学倪某骗出去,15岁的刘某和廖某等中间人参与其中,在出租屋里,几人限制了李芳的人身自由,不断劝说威逼其“卖处。”
“她们威胁我说,把老板都安排了,‘放鸽子’的话,就打死我。”被囚禁3天后,4月30日下午7点38分,李芳被胁迫至当地某酒店705房供傅某“破处”。
当晚,55岁的傅某不顾李芳的反对,强行与她发生了关系。
李芳回忆,在去酒店的出租车上,陈某告诉自己,去了老板如果问你多大年龄,就说17岁,在学校读幼师。
5月1日下午,几人将李芳送回家,再次威胁不准说出去。
在此之后,李芳回家后精神出现异常,不断痛哭,甚至割腕、投河自杀…
现在每天都要靠药物控制情绪,今年三月,李芳经鉴定为“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三级”。
2020年8月30日,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对此案的判决让人大跌眼镜,居然将此案定性为卖淫,嫌犯陈某和陆喻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和1年6个月。
李芳的同学倪某由于未成年侥幸逃过一劫,这个结果让李芳家人大失所望,他们立即向法院提起了上诉。
大家别忘了,李芳在事发时未满14周岁,不管她是否自愿,都不影响此事的定性。
经查,傅某此前已经向另外几人支付了8000元好处费,给李芳打赏600元是“可怜她”, 傅某在落网后一直强调“刚进房间时就问过她,她说她是自愿的!”
此外,傅某的供词显示,当晚他让刘某在酒店七楼走廊监控探头下另给李芳600元,
“他们这是有意在走廊监控下给钱,说这个钱是卖淫嫖娼行为,故意留下这样一个监控的影像。”
李芳家属认为,如果此类案件都以卖淫嫖娼结案,就是包庇纵容此类犯罪,不能起到震慑作用。
目前已向法院申请重审陆某、陈某一案,希望重判陆某和陈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