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被抓现还狡辩“我们是老乡,又没有干”

知讯
“我们是老乡,我们又没干。”一对衣着鲜少的男女对着警察说,房内画面不堪入目。



近日,云南昆明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不法团伙利用聊天软件进行网络招嫖,于是警方果断出击进行扫黄行动。
昆明警方的这一次出动联合了多个部门,经过前期的摸排调查,他们首先锁定了幕后老板的行踪,擒贼先擒王,避免有人通风报信。
民警赶到一处场所,然后迅速控制了房间内的几名人员,并对主要人员进行了问询。
这幕后之人当然不会老实承认,他说自己在这里找朋友玩,可是民警在房间内搜出好几个记事本,里面有请假条、出勤表,对于这些直接证据,男子开始瑟瑟发抖,他很紧张。
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民警进行问询的过程中,男子的手机里传来了一阵令人熟悉的声音:支付宝到账700元。很明显,这是有嫖客接单了。
最后,男子主动交代当晚有七八个女子在“上班”,民警立即赶往目标酒店进行搜查。于是,接下来的一幕就让人觉得有趣了。
民警进入酒店的一个房间,当时里面有一男一女,均“衣冠不整”,其实也就是没穿。
面对警察的问询,男子说两人是朋友关系。而女子则说道:“我们又没有干。”
一位民警指着房间内的一个拆开的避孕套问:那这又是什么?
男子与女子又说:这我们没用嘛,没有用。
接着,民警又搜出一管牙膏状的东西,问这是什么?女子说:这是放嘴巴里的,有味道(香味)的。
男子到这时还不肯承认自己嫖娼,他坚持说这女子是自己的湖北老乡。可当民警问他该名女子叫什么时,他说不出了,另外那个女子也并不知道男子的姓名。
19岁女子卖淫,事后反被嫖娼男子举报
2020年,山东青岛海岸警察支队灵山卫派出所接到男子崔某举报卖淫嫖娼违法活动,结果民警调查发现崔某就是嫖娼者本人,崔某和卖淫女子高某均被依法处理。
6月22日晚上12点左右,青岛海岸警察支队灵山卫派出所接到崔某(31岁,本地人)电话举报,称在滨海大道附近一处公寓里有卖淫嫖娼违法活动,民警赶到现场调查,经崔某指证在一间公寓内查获嫌疑女子高某(19岁,沂南县人),但没有发现嫖娼者。民警感到奇怪,就询问高某有关情况,结果高某支支吾吾,最后竟然承认他就是嫖娼者。
经进一步审讯,崔某供认,当晚他喝了不少酒,后来从网上联系了高某,崔某支付高某500元,两人发生了性关系。
崔某后来觉得钱花多了,有点冤枉,加上酒劲也没退,就打电话举报高某卖淫。崔某只觉得举报卖淫有功,没想到自己嫖娼也要受到处理。目前,高某、崔某因卖淫嫖娼已分别被黄岛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2021年3月8日,芜湖市公安局湾里派出所通过调查和审讯,破获假“强奸案”,依法给予涉嫌谎报警情、卖淫的徐某行政拘留10日并处200元罚款,给予嫖娼的赵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3月4日,湾里派出所民警接到女子徐某报案称,凌晨3时,她在诺华庭酒店一房间内被一男子强暴。接到报警后,湾里派出所民警立即联系该局刑警大队一起赶往现场调查,在对现场勘查时,民警没有发现打斗痕迹,徐某情绪也十分稳定,身体也无外伤,不像遭到强奸后的表现。随后民警又调取酒店监控,发现前日晚该女子与一名男子同时进入房间,并非胁迫关系,民警对其感到十分可疑,于是将徐某带回派出所调查。
民警将徐某带回派出所后,通过酒店的登记信息,很快查到与女子同时进入房间的男子信息,确定该男子为赵某,并电话联系将其传唤至派出所内。在调查过程中,赵某大喊冤枉,否认强奸该女子,赵某表示双方是在同意的情况下发生性关系,而该女子始终咬定被男子强奸的事实不松口,双方各执一词。随后民警将双方分开,单独询问,在对赵某进行询问时,民警告知赵某,双方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是肯定的,同时告诉赵某强奸罪的法律判罚的严重性,迫于民警的心理攻势,赵某终于如实供述了事实真相,并将手机上和徐某的微信聊天记录交给民警查看。通过手机聊天记录发现,原来早在2月份之前,赵某就与徐某通过某社交软件认识,之后双方一直通过微信交流,赵某一直想约徐某但未尝所愿。3月3日,赵某表示只要徐某来芜湖陪一下就给3000元,徐某在金钱的诱惑下终于同意,当晚赵某开车到南陵将徐某接到酒店随后发生性关系。次日早上赵某发现徐某还未醒来,就不想给钱,于是自己悄悄溜走了。民警将赵某的供述转述给徐某后,徐某也如实交代了当日的情况。4日早上徐某一觉醒来,发现赵某不知所踪,电话也打不通,自己分文未得,越想越恼,于是打110报警,谎称自己被强奸。
目前,违法行为人徐某因谎报警情、卖淫被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处200元罚款,赵某因嫖娼被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