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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第二天,山西高速交警三支队查获酒驾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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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初二,回娘家。按照传统的习俗,这一天又被称为“迎婿日”,无数的家庭开始走亲访友,以表达对长辈的尊敬。一家团圆,盛情难却下,自然要来杯酒小酌一下。但是,警察蜀黍提醒大家:如果喝酒少不了,可以让不喝酒的亲戚送回家,或者找代驾,千万不要酒后驾车!!!

为全力保障春节期间辖区交通安全,2月13日, 山西高速交警三支队开展集中查处酒驾整治行动。据统计,当天,共查获酒驾4起,望广大司机朋友引以为戒,全国各交警部门也将会持续加大查酒驾力度。

1、2021年2月13日20点,高速三支队一大队民警在晋城西收费站开展查酒驾集中行动,21点50分许,民警在晋城西收费站出口查获焦某强(驾驶证号:140511********1275)驾驶车牌为晋EAQ273的白色小型轿车,经民警测试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70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其违法行为将会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2、2021年2月13日20点,高速三支队一大队民警在晋城西收费站开展查酒驾集中行动,21点28分许,民警在晋城西收费站出口查获刘某(驾驶证号:140511********2357)驾驶车牌为晋EL2237的银色小型轿车,经民警测试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79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其违法行为将会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3、2021年2月13日20点,高速三支队一大队民警在晋城西收费站开展查酒驾集中行动,21点21分许,民警在晋城西收费站出口查获潘某奇(驾驶证号:140521********4810)驾驶车牌为晋E2K668的白色小型轿车,经民警测试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26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其违法行为将会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4、2021年2月13日13时,高速三支队七大队民警在陵川收费站开展查酒驾集中行动,14时40分许,民警在收费站入口查获闫某锋(驾驶证号:140524********4418),驾驶车牌为晋EY6803的白色小型轿车,经民警测试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数值为73mg/100ml。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其违法行为将会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酒驾的成本到底有多高?帮你算笔账!

交警提醒您

有一种叮咛叫滴酒莫沾

有一种感觉叫望眼欲穿

有一种期盼叫一路平安

有一种温馨叫阖家团圆

“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希望每位驾驶人都将这句话记于心、践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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