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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新疆标准”,3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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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修编了《新疆户外广告设施及户外招牌设置技术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

2月19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标准》细化了户外广告设施及户外招牌的分类,完善了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及户外招牌设置要求,补充了户外电子显示装置类广告设施、移动式户外广告设施、临时户外广告设施、户外公益性广告、设计、施工及验收、维护及检测等内容,新增了照明、材料及电气器件章节。

其中,《标准》明确户外广告及招牌的设置不应影响建筑物安全、城市公共安全,不应影响消防设施使用和消防通道通行,街道、消防通道净空4.5米以下, 宽3.5米以内不应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及户外招牌。

资料图片

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

还应强调协调、重在美观

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

应与城市风貌相协调, 突出城市特色

设置位置、形式、大小、色彩、图案

应与其他所依附的载体相协调

同一道路

应在同一种灯杆或电杆上 选择其一

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且形状、高度、朝向应一致

并与景观相协调

资料图片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

《标准》的修订实施

意味着新疆户外广告 设施

招牌设置 将更加规范

进一步提高城市户外广告设施 管理工作水平

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城市品质提升

有效推动新疆城市管理 再升级、更精细

来源:综合天山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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