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发生一起狼群袭击家畜事件
近日,受持续大雪低温天气影响,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巴彦宝拉格苏木那仁宝拉格嘎查牧民包苏乙拉图和乌德乐呼家的牲畜被野生狼群袭击,造成2户牧民家中羊伤亡32只。
近年来,随着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还草以及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等政策的实施,锡林郭勒盟草原生态恢复明显,野生动物栖息范围逐步扩大,一度销声匿迹的黄羊、狐狸、狼等野生动物又出现在牧民的草场上。其中,狼对人和羊群的威胁最大,牧户家畜被袭击的事件不断增多。
据统计,2016-2020年全盟共发生野生动物肇事案件150起,死伤牲畜638只,均为野生动物进入牧户攻击牲畜或牲畜遭到惊扰挤压死亡。
狼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猎捕、杀害。由于野生动物肇事没有专项补偿资金,牧户经济损失严重,野生动物保护与牧民财产安全产生冲突。鉴于目前自治区尚未出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攻击牲畜造成牧民损失补偿管理办法和补偿标准,补偿资金也未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对因野生动物袭击牲畜而给牧民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政策性补偿难度较大。(来源:锡林郭勒盟林业和草原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