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耄耋老人呼吸困难离世,家属质疑物业关键时刻阻拦救护车延误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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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甲之年的王先生,现在既悲痛又气愤,年迈的老母亲身体突发不适,他认为老人得不到及时救助,跟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不到位,有脱不了的关系。

王先生:“现在物业就在强词夺理,我要求物业给我个说法,向我赔礼道歉。”

王先生今年61岁,家住瑞昌路金科星辰小区,王先生的母亲92岁,由于岁数大了,与王先生住在一起,便于王先生照看,3月2号凌晨,王先生发现母亲的状态有些不太对劲。

王先生:“3月2号,0点30分左右,我发现她呼吸有点困难,喘粗气,我拨打了120,120到达金科星辰小区门口,保安没有开门,打不开门。”

王先生称,打120之后过了六七分钟,就看到救护车到了小区门口,金科星辰小区正门的道闸没有阻碍救护车,可进入小区之后,业主们都是前往地下停车场,通往住宅的道路还有另外一道关卡。

王先生:“120车来了以后,就停在杆这个地方,停在这个位置,保安也不出来,120的救护人员下车去门卫找人开门,结果门卫说他不会开。”

王先生家住23楼,从楼上看到救护车被道闸拦在了路上,他也迅速赶到楼下找门卫询问情况。

王先生:“我下来以后我说你为什么不开门,他说他不会开,后来他又去问他的班长,他的班长跟他说了说怎么开,这个时候才开的门,打开门以后,120到我家以后,经过检查抢救,我母亲没有呼吸了,去世了。”

生死关头,耽误一分一秒都有可能错过救治的最佳时间,因为杆不抬而导致救护车无法进入小区,这耽搁了多久呢?

王先生:“第二天我去找物业,我要求看监控,一开始不让看,后来打110过来看的,我看监控以后,耽误时间是五六分钟。”

如果没有耽搁这五六分钟时间,王先生的母亲是否还有救治的可能呢,这点我们已经不得而知,但王先生认为,母亲没有抢救过来,物业有着不可推脱的责任,他希望物业能给他一个说法。

王先生:“3月10号,我去找物业,物业说他们没责任,给我的答复是没有责任,说是120的责任,说120打不开门,为什么不下车走进去,当天晚上小区里面漆黑一片,路灯也没开,120带着设备怎么能进去,根本不可能。”

为了证实王先生所说,记者也联系上了当时前往救护的瑞安路急救站,工作人员称确实在门口耽搁了不少时间。

王先生说物业不愿承认自己的错误,那么对此金科星辰小区的物业是什么说法呢?

金科邻里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我们不接受采访,我们公司有专门对接媒体的单位,我叫我们公司和你对接。”

物业工作人员什么也没有说,截止到发稿也没有人与记者联系,而王先生下一步准备走法律途径,向物业公司讨个说法,记者也帮忙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王先生可以提供监控视频或人证,法院会依据情况进行判决,如果法院判决物业公司与耽误王先生母亲救治有一定的关联性,那么可以要求物业公司给予一定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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