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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82岁老教师蒙冤后申请国家赔偿后续:赔偿申请被县法院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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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今年82岁的金寨老人程善贵,30多年前因为一起纠纷案件,被错误剥夺人身自由近两年。面对不白之冤,程善贵坚持申诉,为他的国家赔偿申请而奔走。详见(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之前报道《金寨82岁老教师蒙冤30多年申请国家赔偿,法院昨开听证会:补偿数额差距太大,协商起来很难》)。

近日,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从程善贵处获悉:对于他共计3026348. 73元的国家赔偿申请,金寨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2月28日作出“驳回赔偿请求人程善贵的国家赔偿申请”的决定。

法院:驳回赔偿请求人的国家赔偿申请

通过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决定书(2020)皖1524法赔1号,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得知:经审查,金寨县人民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本案中,程善贵于1983年8月26日被逮捕羁押,1985年7月23日被释放,侵权行为发生在1994年12月31日之前。故本案不适用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据此,金寨县人民法院决定如下:驳回赔偿请求人程善贵的国家赔偿申请。如程善贵不服该决定,可在该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疑惑:当事人想不通,几百天牢难道白坐了?

而就金寨县人民法院做出的决定,程善贵告诉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新闻记者:“金寨法院以法律不溯及既往,驳回我的国家赔偿申请。我不服。”程善贵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法溯及力和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受案范围的批复》(简称《溯及力批复》)1995年9月1日施行。••••••属于1994年12月31日以前应予赔偿部分,适用当时的规定予以赔偿;当时没有规定的,参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予以赔偿。“我想不通,宣告我无罪了,我几百天牢难道白坐了?难道赔偿义务机关说不适用国家赔偿法就不适用了吗?”程善贵表示很疑惑。

对于金寨县人民法院2021年2月28日作出的驳回赔偿请求人程善贵的国家赔偿申请,程善贵的律师北京盈科(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程玉伟表示:安徽省金寨县人民法院的该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显失公平,现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有关规定,向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依法维权,正在准备资料,相信法律自有公正。”程玉伟说。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许佳

编辑 张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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