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腿抽脂手术后 9 个月伤疤还没好,索赔竟有特殊的“补充协议” ...
近年来," 医美 "" 整形 " 逐渐兴起,医疗美容行业形成规模式发展,为大众改变自身形象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同时,医美引发的纠纷也日益增多,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去年,长春的张女士为了瘦身,通过熟人介绍,到长春市南关区百禾国际医美整形中心,做了腿部的吸脂术,本来想通过手术变得更漂亮,没想到,手术之后 9 个月过去了,张女士腿上的疤痕仍然非常明显,腿部活动甚至都受到了限制。
消费者 张女士
我是去年 6 月 15 日在他们医院做的大腿吸脂手术,是通过一个朋友介绍的。给我承诺就是无疤痕无疼痛的,然后说第二天就能下楼走路可以上班的,我做的时候,我足足躺着静养了半个多月,躺在床上根本下不来。
做完手术半个多月后,张女士的腿部也没有彻底恢复,张女士以为是自己身体原因,起初并没在意,继续在家休养,一个月后,又去这家医美机构进行了复查。
消费者 张女士
院长跟我说,意思让我继续去养,一直等到现在,因为现在已经过了很多月了,马上快一年了,一直还没有见好,现在还是疤痕很多,然后导致腿部凹陷,以前我就是总滑雪,现在导致我走路都抻着疼 ,筋抻着疼那种感觉。
腿部迟迟不见好转的情况下,张女士再次找到了这家医美中心,希望能退回手术费并对自己进行赔偿。
消费者 张女士
已经影响到我的生活了,都影响我找对象你知道吧。现在不仅是说没有达到我想要的效果 ,凹凸不平咱先不用说 ,两个腿粗细都不一样,然后现在导致我的腿内侧就是说已经连着筋疼,两个(侧)留有疤痕。
张女士一气之下将这家位于长春市南关区的百禾国际医美整形中心投诉到了相关部门。
消费者张女士
然后我找他们他们还不承认,说是医生操作失误,医生就是正常做手术都会有失误,当时给我做手术医生叫冯 **,后来我发现给我手术的手术单子上把那个冯 ** 变成了助手,就是把医师给改了。
消费者张女士
并且在病例上写的是局麻,当时我用的是全麻,怀疑是不是有欺诈的一个怀疑。
2021 年 3 月,南关区卫健部门的工作人员介入调查,3 月 9 日,张女士接到卫健部门工作人员通知,让她来到该医美中心,工作人员将对双方赔偿事宜进行调解。
长春市百禾国际医美整形中心
工作人员
卫生局人来也是为了负责态度,因为我们不能让人欺诈,我们确实给你做坏了,我们没必要弄那么大操持(音)。
记者
腿上好多处的疤痕没有消失?
长春市百禾国际医美整形中心
工作人员
整形医院啊是变美的过程,个人体质也有问题。
大约十分钟后,张女士从调解现场暂时离开,向记者介绍了调解情况。
消费者张女士
谈的方面还是是否给我修复,还有就是腿做坏到底给我多少赔偿的问题。他们承认是医生操作失误,赔偿他们不承认,不愿意给就不给,因为我后期修复不仅我遭罪,还有一系列的费用问题,卫生局的意见是让他们做出赔偿,现在正在谈。
经过近半个小时的调解,双方签署协议,并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
消费者张女士
一共赔偿三万五千块钱,就是加手术费,手术费一万多,然后相当于赔偿两万多块钱。
记者
那你对这结果满意吗?
消费者 张女士
就是我也不想闹得太僵。
记者
你们双方都达成和解签字了,是吧?
消费者 张女士
已经签字了。
记者
有没有协议书我们看一下?
消费者 张女士
没给我们。
就在记者采访时,医美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双方协议拒绝报道。
记者
协议上怎么签的,写了不让记者报道的事了吗?
长春市百禾国际医美整形中心
工作人员
你别管,我肯定有体现。
记者
我们是电视台,不受她控制的 。
记者
什么意思啊?
消费者张女士
就是医院希望负面降小,不让报道。
为了拿回赔偿金,张女士选择了签约,可眼下这个问题又成了她最大的困惑。针对张女士和这家医美机构出现的纠纷,以及张女士对于手术存在的种种疑问,记者随后也联系到了长春市南关区卫健部门,了解到了工作人员对这家医美机构的调查情况。
长春市南关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
工作人员
我们是医政科,我们是负责纠纷。按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我们对于他们医患双方开展了卫生行政调解,因为双方都同意了,调解完之后双方达成共识了。
记者
医美中心它有没有一些相关的资质?
长春市南关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
工作人员
因为我们是本着去纠纷调解,然后包括她之前也反映过相关问题,相关的病例了,有一些相关问题,我们都有相关的监督部门去处理。
而对于张女士与医美中心签订的和解协议条款涉及媒体播出的附加条件,记者也进行了咨询。
长春市南关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
工作人员
这个是他们之间口头说的。
记者
有没有落实到合同上?
长春市南关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
工作人员
这个具体我们没看。
记者
双方达成协议这,咱们是监督他们来进行签约,还是说咱们对他们的这个协议有一定的规范?
长春市南关区卫生健康局医政科
工作人员
没有相应的规范性,这个案例就属于我们调解完之后,他们确立好一个补偿的价格之后,他们自己医患双方自己签订了双方均认可的一个协议。
直到播出前,这家医美机构并没有提供出示这份双方签订的协议,如果真如消费者所说,媒体对此事播出了,医美机构还有可能反过来对消费者进行索赔,这是个什么逻辑呢?如果消费者不接受,医美机构就不做赔偿和善后了吗?把与整形手术效果无关的附加条件捆绑强加给消费者,这是一个诚信商家对于消费者该有的负责任的态度吗?也许商家怕被曝光影响品牌形象,但是,好的品牌形象也绝不可能靠这样的方式得以长久维持,媒体监督是为了促进消费环境健康和谐良性,也希望商家企业可以摆正心态,以诚信的姿态,真正做好产品,做好服务,真正维护好消费者的权益,这才是长久之计。
来源:吉视守望都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