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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多地将要拆迁 看看有你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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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

盐城多个热门地块官宣拆迁!

安置房、补偿费、

奖励公布!

快来看看这次

有你家吗?

1

天辰公司家属区西侧地块

(三中家属区)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稿)

该项目共计征收住宅户24户

房屋现状建筑面积约

1697平方米。

安置地点及套数:

安置地点为香江枫景名苑(城西北地块二),共计安置房源 12套(70㎡左右 5套、90㎡左右5套、130㎡左右2套)。项目最终提供选择的房源套数与实际签约数相一致。

2

江动厂周边棚户区改造地块

(三期)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稿)

该项目共计征收478户,

其中住宅467户,非住宅11个,

房屋现状建筑面积约

25673平方米。

安置地点及套数:

安置地点为海铂花园(德惠南侧地块)、香江枫景名苑(城西北地块二)、袁河家园,共计安置房源290套。其中海铂花园(德惠南侧地块)224套(70㎡左右121套,90㎡左右103套),香江枫景名苑(城西北地块二)35套(130㎡左右35套),袁河家园31套(70㎡左右14套,90㎡左右17套)。项目最终提供选择的房源套数与实际签约数相一致。

3

第三人民医院北院(扩建工程)地块

(一期)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征求意见稿)

该项目共计征收4户

其中住宅4户

房屋现状建筑面积约

427平方米。

安置地点及套数:

安置地点为剧场路旧城区改造项目,共计安置房源2套(80㎡左右1套、130㎡左右1套)。项目最终提供选择的房源套数与实际签约数相一致。

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奖励

1。补偿方式为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由被征收人选择。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被征收人可选择资金结算凭证补偿方式,资金结算凭证补偿方式按照《盐城市区住宅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结算凭证安置实施办法(暂行)》(盐房管 [2018]96号)《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补偿资金结算凭证安置工作的通知》(亭政办发 [2018]61号)《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亭政办发 [2019]31号)《关于全区住宅房屋征收搬迁进一步推广使用结算凭证安置的通知》(亭住建字 [2020]62号)文件执行。

2。搬迁补偿费按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计算,具体标准为:

(1)住宅房屋每平方米20元,不足1000元的补足1000元;

(2)办公、教学等用房每平方米15元;

(3)仓库、生产及营业性用房每平方米20元,特殊生产设备拆装、搬迁的补偿费用另行评估确定;

3。临时安置补偿费以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按月计算,临时安置不足一个月的,按足月给予计算补偿。具体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2元,每月临时安置补偿费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月给予补偿。

4。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标准为:

被征收房屋补偿安置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且被征收房屋为平房的,按被征收房屋补偿安置面积增加15%的标准给予每平方米600元的一次性补助。

被征收房屋补偿安置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且被征收房屋为多层房屋的,按被征收房屋补偿安置面积增加10%的标准给予每平方米600元的一次性补助。

被征收房屋补偿安置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按被征收房屋补偿安置面积给予每平方米600元的一次性补助。

5。被征收人在签约期限内签约并按照约定搬家让房的,给予签约和让房奖励。具体标准为:

按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累进计算,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在45平方米以下的(含45平方米),按照600元/平方米计算;45平方米以上90平方米以下部分按照300元/平方米计算;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90平方米以上部分按照120元/平方米计算。

根据签约和让房的先后顺序,分别给予每户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签约奖励和1万元的让房奖励。

淮安

淮安又有地方要拆迁了!

近日有关部门发布了天鹅湾东地块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淮政征字〔2021〕1号

因旧城改造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淮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淮政规〔2020〕1号)规定,区政府决定对天鹅湾东地块红线范围内房屋和附属物实施征收。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天鹅湾东地块房屋征收

二、征收部门: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征收实施单位:淮阴区城市房屋拆迁安置中心

四、征收范围:东至翔宇北道,南至盐河,西至规划红线,北至长江东路。

五、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六、时间安排:该项目房屋征收工作自2021年3月3日正式开始。签约期限:自被征收房屋分户初步评估结果公示结束后起至2021年5月20日。奖励期约定为45天。

如对本征收决定不服,可在本征收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淮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直接向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天鹅湾东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2021年3月3日

天鹅湾东地块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节选)

一、征收范围及补偿安置对象

征收范围:东至翔宇北道,南至盐河,西至规划红线,北至长江东路。

补偿安置对象为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和附属物的所有权人。

二、征收部门

淮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实施单位

淮阴区城市房屋拆迁安置中心

四、征收补偿依据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

(三)《关于印发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苏政发[2011]91号);

(四)《淮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淮政规〔2020〕1号)。

五、征收补偿方式

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文件精神,结合省、市、区人民政府文件精神,该项目房屋征收补偿采取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

六、补偿安置原则

在征收范围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执照》中任意一项的房屋认定为合法建筑,否则均认定为未经登记的建筑。有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所有建筑物进行调查认定,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予以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一)补偿项目

一般包括房屋补偿、装饰装潢及附属物补偿、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和搬迁奖励等。

1。房屋补偿:房屋补偿款=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房屋评估单价(评估单价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在征收公告公布的征收期限内签约并于签约后10日内搬迁的未经登记建筑,且在2005年航测图上有显示的,参照合法建筑给予补偿;2005年航测图上没有显示但2016年航测图上有显示的,最高补偿不超过该建筑评估价格的80%;2016年航测图上没有显示的建筑一律不予补偿。

根据公布的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产权调换房源有:

泰州

根据泰州商品房买卖网上备案系统显示:2021年3月15日,泰州市区商品房成交66套,成交面积7574.74平方米。其中商品住宅成50套,商业用房成交3套,办公用房成13套,其他住房0套。

海陵区又迎来大动作啦

涉及2021年度房屋征收工作

共计35宗地块

5658户

总征收房屋面积达1528510㎡

快看看有没有你家。。。

备注:具体户数、面积以实际调查结果为准;具体是否正式实施以公布的征收(搬迁)公告为准。

综合来源:南船北马微淮安、泰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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