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潼南失信被执行人(第3期)
新浪新闻
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
重庆潼南法院
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弘扬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推进诚信社会建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对下列9名失信被执行人予以曝光,欢迎广大群众提供失信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来源:潼南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