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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一大型违建游乐场被拆除,出动55人!历时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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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拆除

3月18日至22日,随着2台吊车、1台钩机、5台运输车和55名拆除工人的紧张作业,盘踞在平庄城区乐园的非法建筑大型游乐场所被拆除,占地面积最大的违法建筑——平庄乐园游乐场彻底成为历史。

此次拆除,由元宝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要领导带队,规划执法大队、督察大队全员出动,历时5天,最终顺利完成拆除工作。

事件回顾

2017年,元宝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日常巡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平庄乐园有人擅自搭建违法建筑,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立即组织队员前往现场核实并立案处理。

最终确认平庄乐园游乐场的2处临时建筑和4处游乐设施均无任何审批手续。其中临时建筑的总建筑面积达700余平方米,侵占绿地300余平方米,共涉及违建1000余平方米,而且随意搭建设备乱接电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元宝山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分市民多次呼吁拆除私建的游乐场,让公园回归公益休闲性质。

两轮官司

2017年5月,我局对张某芹进行了立案查处,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立即自行拆除此处违建。当事人在诉讼期内向元宝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我局是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不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遂在法院要求下自行撤销了行政处罚决定书。

执法体制改革后,我局具备了执法资格,遂对此事重新立案查处,执法过程中,张某芹对立情绪严重,多次对执法人员进行辱骂,我局顶住压力,于2019年8月22日向张某芹重新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对其违法建筑限期拆除,并处罚款人民币19000元。

当事人张某芹不服,上诉至元宝山区人民法院,要求撤销该行政处罚,该请求被元宝山区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张某芹不服,上诉至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11月12日,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我局遂按照法定程序对张某芹下达了限期拆除的公告、催告,并于2021年3月2日下达强制拆除决定书,要求张某芹于3月10日前自行拆除。

考虑到当事人张某芹生活困难,自行拆除难度大,为了尽量减少其损失,我局聘请专业人员和机械设备进行拆除,并由执法队员对建筑内部物品逐一登记、拍照,并统一运送至指定地点存放。最终,在近50名执法队员全力协助下,顺利完成了整体拆除工作。

历时四年之久,侵占公园公共空间、破坏公园绿地的违法建筑于2021年3月22日拆除完毕,为我区后续拆违工作开了个好头。我局自成立以来,敢于碰硬,紧抓那些严重影响市民日常生活的违法建筑问题,现已累计查处违法建筑2684处,约82520平方米,罚款706468元。来自:元宝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来源:赤峰微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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