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和情人约会遇对方妻子“查房” 爬到窗外坠楼身亡!情人赔19万

新浪新闻
女子徐丽和婚外情人高飞(均系化名)在酒店房间约会,两人发生关系后在床上休息时,突然高飞的妻子赶来猛敲房门。慌乱中徐丽要爬到窗外的空调外挂机上躲避,在此过程中不慎坠楼身亡。徐丽的丈夫和父母女儿将高飞、高飞妻子、事发酒店全部告上法院,索赔近百万元。2021年3月,法院依法公开了这起民事纠纷案件的审判结果:高飞被判承担30%责任,赔偿徐丽家属19万余元。高飞的妻子和酒店均不承担责任。
男子高飞和女子徐丽都是四川成都人,在同一家大企业工作,两人都有家庭,但却存在暧昧关系。
高飞和妻子唐静(化名)长期在当地一家酒店开房居住,两人共同办理了房间入住手续。2019年1月23日晚上,高飞徐丽所在公司开年会酒会。因为当晚高飞妻子唐静有朋友来访,所以唐静告诉丈夫自己晚上不回酒店住了,高飞为此产生了其他心思。当晚酒会结束后,高飞给徐丽发去微信,要她到酒店房间和自己约会。

案发后警方调取的微信记录显示:高飞给徐丽发的微信内容为:xx酒店你找不到吗?你在这里住过两晚,找不到我住在哪里了吗?而徐丽则回复称:老婆不在吗?随后高飞就给徐丽发送了酒店的具体位置信息。当晚10点左右,徐丽抵达酒店,进入高飞的房间。
高飞在事发后向警方陈述称:徐丽抵达酒店房间后,两人发生了性关系。之后躺在床上休息并交谈。而就在此时,妻子唐静打来电话,说要回房间。
“我因为和朋友聚会期间,发现随身携带的包没带,要回来拿包。”案发后唐静在警方调查时供述说,而丈夫高飞在电话中显得很慌乱,说有其他喝醉的同事住在房间里,还说自己不在房间。这不禁让唐静心中生疑,于是和朋友一起赶回酒店。
挂断电话后,高飞赶紧和徐丽起身穿衣服,还没穿好唐静便回来了,一直敲门并喊谁在里面开下门。“当时徐丽很慌张,走到窗户边看了一下,提出让我用床单和浴巾帮助其从窗户滑下去。我没答应。这时唐静用房卡开门,但我在屋子里挂了防盗链,无法完全打开,唐静就喊里面的人开门。”高飞说,期间妻子一直给自己打电话但他开了静音没接。唐静就一直敲门并大吼大叫。而徐丽非常着急,说要不她站在窗户外面的空调挂机上躲一下。
“后来唐静敲门越来越凶,我和徐丽都很慌张,徐丽就站在沙发上向窗外爬,并要我帮忙。”高飞说,徐丽站上窗台后,发现窗户上装有限位器,于是徐丽侧身用身体强行挤开窗户,面朝室内吊在窗台上,右脚悬空,蹬在外面墙壁上,用左手去扶悬挂在外面的空调挂机栏杆,并用左脚去踩空调挂机栏杆。“我用右手将徐丽右手肘部衣服拉住,当徐丽试图用右脚去踩空调挂机时,外面的敲门声越来越大了,我们很心慌,徐丽右脚半天没有踩到空调挂机上,她把左手拿回来扶在窗台上,左脚突然从空调挂机栏杆上滑落,两脚悬空,我松开她的衣服,双手去拉她的左手手腕,试图把她拉上来,但我们俩都没有力气了,徐丽就掉到二楼平台上,一动不动,没有呼救。”高飞说,自己看到如此情景,于是打开房门放唐静进门,告诉她“出事了”,随后报警并拨打120。

警方调查发现,唐静和朋友返回房间时,在门外一共敲门10多分钟,在此过程中,徐丽破坏该房间的窗户限位器,爬出窗外,坠至楼下。晚11时30分左右,高飞打开房门。而徐丽被送医抢救后,医治无效死亡。经鉴定系高坠导致多脏器损伤合并重型颅脑损伤死亡。
事发酒店房间窗户正中是一整体大玻璃,打不开,右侧有一扇两层小窗户,里面是纱窗,朝内开,装了限位器,限制了打开幅度,外面是一层玻璃窗,朝外开。徐丽第一次爬上窗台时限位器还在,窗户开不了很大,第二次爬上窗台的时候,窗户已经开得比较大了。
事发后,高飞被警方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取保候审,后于2020年1月20日解除取保候审措施。
而徐丽的父母、丈夫和女儿则将高飞唐静夫妻以及事发酒店全部告上法院,索赔各项损失91.9万余元。家属认为,高飞在妻子敲门期间没有开门,而是要求徐丽躲到窗外,在徐丽爬到窗外后,没有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导致徐丽坠楼;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抢救徐丽,导致错失救治机会致其死亡。
而唐静在酒店的公共场所内,敲门长达十分钟,对徐丽坠楼存在一定过错。酒店对于有人深夜在酒店出入没有身份登记,来访管理不到位。通过酒店监控查看,有人于深夜在房门前激烈敲门近10分钟,没有安保或酒店服务人员制止,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责任。

而高飞则认为,徐丽不慎坠楼身亡,自己对此没有过错,事发当晚是徐丽主动要求在自己所居住的酒店约会,妻子敲门时徐丽自己躲在窗外,完全是因为胆小才坠楼身亡。事发后他还出于人道主义给了徐丽家属2.7万元。唐静则认为,自己没有带包,回到自己住的房间敲门拿包合情合理,而且高飞有高血压脑溢血病史,自己担心他酒后发病出事,大力敲门也是常情,并无过错。
至于酒店更感觉冤枉。酒店认为,徐丽并非酒店的入住人员,酒店不应承担安全保障义务。事故发生的房间窗户安装了限位器,并张贴了“为了您的安全,此窗已做限位,请勿猛推”的警示标语。经现场测量,坠楼房间的窗沿距离地板的垂直距离为100厘米,窗户设计及相关的安全设施也均符合法律规定。徐丽无视酒店警示、擅自破坏限位器翻越酒店窗户导致坠亡,酒店没有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认定是高飞要求徐丽躲到窗外导致徐丽坠楼身亡。而唐静的敲门等行为断断续续共计持续时间十余分钟,虽然敲门、踢门的动作较大,但并未惊动房间所在楼层相邻房间的住客,且敲门、踢门正常情况下也不会导致房间内的人坠楼身亡。唐静主观上并无过错,更无法预见其行为会导致他人坠楼死亡,不存在过错。
酒店房间内的窗户高度符合相关规定,且已在窗户上安装了限位器;酒店内的电梯乘坐需刷房卡才能启动,并非任何人都可以乘坐电梯上楼进入房间,且徐丽并非酒店的住客,酒店未对其进行身份登记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而徐丽本人在明知高飞唐静夫妻一起居住于404号房间的情况下,晚上22时左右到该房间内,在唐静电话告知高飞要回房拿包,徐丽明知敲门的系唐静而并非匪徒等具有人身危险性的人员时,仍破坏房间窗户限位器,爬至窗外以致坠楼身亡,其自身具有重大过错。法院认定高飞承担30%的民事赔偿责任。唐静和酒店没有责任。法院一审判决:高飞赔偿死者家属192791.6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