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男子为父追凶36年 3个公安部门得出不同死因结论

新浪新闻
彭某金说,父亲的死相很惨,手上有伤,嘴里含了一把草。“我怀疑他被打死,抛尸到远离本村6公里的临近县城的邻村,惠来县华湖镇美园村石井水库附近荒野田垅。”一个月后,调查组人员口头通知他,其父系服农药自杀致死。
封面新闻记者 廖秀
4月,彭某金来到当年父亲“被抛尸”的地方,曾经的荒野田垄已成茘枝园。“36年了,我一直没有放弃追查父亲真正死因,30多岁时就已满头白发。”
今年4月,彭某金回到鹅地村
1985年,广东汕头市鹅地村村民彭某通死在离家6公里外隔壁县的荒郊野岭,当时的调查组意见为自杀。
1985年9月9日,一份《尸体勘验笔录》
其子彭某金从外地回家,经多方了解,认为父亲非自杀或意外猝死,而是死于他杀,“因为他身上有伤,嘴里含了一把草”。彭某金开始申诉,但是36年过去,事情并无太大进展。
而这36年来,他得到的,是三个不同公安部门得出的三个不同死因结论,分别是“外伤暴力性死亡”“脑血管意外破裂急性猝死”和“服农药甲胺磷致死”。
2021年4月15日下午,封面新闻记者致电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公安分局李姓局长,对方表示,该案已在很多年前由广东省公安厅做出结论。目前,因为彭某金持续在申诉,也提供了多项材料,潮南警方本着负责的态度,正在帮忙进行核查,但暂未收到重新调查的指令。
同日,曾作为彭家代理人的律师向记者透露,2006年他在开棺验尸现场看到,死者锁骨部分有断裂,“现在唯一还有查到死因的可能性,就是通过现代新的技术手段,将保存完好的尸骨再次进行开棺验尸,看是否会有证据证明其骨折可能是致命伤造成。”
死者彭某通
案发:
父亲死于邻村荒野 多名村民称其“不可能自杀”
1985年9月8日,汕头市潮阳市(县级市,2003年后改为潮南区)雷岭镇鹅地村,58岁的彭某通死在离家6公里外邻村的荒郊野岭。
当年的案发地
21岁的彭某金当时在海南打工,得到父亲去世的消息匆匆回到村里。通过多方打听,他了解到,1985年9月7日深夜,父亲因家中小孩玩纸牌纠纷,赔偿本村书记大女婿彭某光800元,被带往村委会治保会处理。
彭某金说,父亲的死相很惨,手上有伤,嘴里含了一把草。“我怀疑他被打死,抛尸到远离本村6公里的临近县城的邻村,惠来县华湖镇美园村石井水库附近荒野田垅。”
于是,彭某金向各个部门申诉,后汕头市潮阳市成立联合调查组,由时任检察长率队进驻雷岭镇调查。彭某金告诉记者,一个月后,调查组人员口头通知他,其父系服农药自杀致死。
彭某金立即收集证人证言,多名村民也告诉他“不可能服农药自杀”。更重要的是,在这个结论之前,他得到的是,另外两个完全不同的结论。
蹊跷:
三次死因结论不同 开棺验尸结果没有农药成分
彭某金告诉封面新闻记者,事发至今有三个不同的死因结论。案发当日,惠来县公安局来到现场。彭某金提供的无落款、时间显示为1985年9月9日,内文有报案单位“雷岭派出所”记录的《尸体勘验笔录》记载,初步确定死者系“外伤暴力性死亡”。
1985年9月19日,惠来县公安局刑警队则向彭某金出具了一纸手写《证明》,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文章最后一句为“初步检查,我们认为不是他杀的证明”。
1985年9月19日,惠来县公安局刑警队则向彭某金出具了一纸手写《证明》
因死者系潮阳人,案件后来移交潮阳市公安局。彭某金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后来潮阳公安局尸检得出结论,确定死者系“脑血管意外破裂急性猝死”。
彭某金提供给记者的公安机关处理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2005年,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答复“死者系服农药甲胺磷致死”。
2005年,汕头市公安局潮南分局答复意见书
彭某金告诉封面新闻记者,但是一年后,2006年,广东省公安厅命案复查调查组进行开棺验尸省厅毒化专家桑主任告诉他毒化结果,“尸骨没有甲胺磔农药成分”。
此外,彭某金提供给封面新闻记者的一份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显示,“潮阳市公安局于1985年10月14日送来雷岭镇彭某通服甲胺磷死亡一事,送来死者现场烟头一个,经查未发现甲胺磷”。
1985年,广东省汕头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
警方:
正在帮忙核查,“但暂无权重新调查”
当年案发后,彭某金从海南回家就开始四处申诉、求助,至今已经足足36年,。
2019年11月21日,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检察院作出答复函,原文如下:
2019年11月21日,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检察院作出答复函
2019年10月29日,收到潮南区信坊局转来彭某金向汕头市信访局的信件,请求对彭某通死亡一案立案侦查监督的诉求。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指定办案部门专人审查。办案人员向潮南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调阅案卷,并进行详细的审查和集体研究讨论。
经审查认为,整个事件案卷材料体现,未有依据可以认定死者存在被殴打致死的情形,即未能认定当时有发生犯罪事实,没有立刑事案件。审查后,尚未发现该事项公安机关有存在该立案而不立案的情形,故暂不支持你立案监督的诉求,现潮南公安分局已成立工作组对彭某金的信访内容和提供证人进行调查取证,该案还在继续调查中,具体事宜可向潮南公安分局了解反映。
2021年4月15日下午,封面新闻记者致电潮南公安分局李姓局长,其表示,该案已在很多年前由省公安厅做出结论,“因为彭某金提供了多项材料,潮南警方本着负责的态度,也在帮忙进行核查,但没有权利重新调查”。
律师:
目前唯一的突破口,系尸骨复检死因
2002年,彭某金开始在深圳和汕头寻求律师帮助。
4月15日,封面新闻记者向曾经负责该案的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了解到,2006年,汕头市公安局请求广东省公安厅派相关的鉴定专家和法医到现场开棺验尸,对尸体下面对应处的图案进行了一个提取,并进行了微量元素的毒化鉴定。法医专家对每一块骨头都当场进行了清洗,判断骨头有没有骨裂的问题,“我当时也在现场,我记得锁骨那里是有断裂的。”
该律师介绍,当时毒化专家给的解释是,没有发现甲胺磷,但可能是农药的容量比较少,或者喝得不是很多,并且时间太久了,胃里的微量元素有挥发性,易被腐化,所以不能确定当年有没有喝农药。
律师透露,2006年警方动用了很大的力量对这个案件进行了复查复核,找了100多人做了笔录,但最后也没有得出明确结论。
他表示,因为现场已被破坏,已经无法从微量元素进行判断。“唯一还有查出死因的可能性,就是通过现代新的技术手段,将保存完好的尸骨再次进行开棺验尸,看是否会有证据证明其骨折可能是致命伤造成。”
彭某金称,他已向各级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请求再次立案侦查和尸骨复检死因。“36年了,我一直没有放弃追查父亲真正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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