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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痛的交通事故就发生在我们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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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每一场交通事故的发生,都存在对交通法规的漠视。同时,也给每一位交通参与者敲响了警钟,切勿抱有“你能看见我”“你会礼让我”的侥幸心理,认为这样的事情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有时候,生与死只是你一念之差。

没有一起事故是偶然的,看似偶然的背后都有必然的联系。安全意识麻痹、教育训练不够、防范措施不力是安全事故的最大隐患,是酿成事故的最大祸根。

把别人的事故当自己的事故,把别人的教训当自己的教训。让我们从身边的事故中深刻分析原因,查找不足,吸取教训,纠正“干惯了、看惯了、习惯了”的惯性思维,养成遵规守纪的良好行为习惯,做到思想无懈怠、操作无违章,为安全系上保险带,共同创造平安、和谐、美好、幸福的生活。

事故案例一

2021年4月16日11时20分许,一辆号牌为晋M*****重型半挂牵引车沿随州大道行驶至曾都区淅河镇沙河村路口时,与正过马路的一辆随X*****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及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初查,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卫某某,男,39岁,山西省平陆县人,持A2D证,15年驾龄。其所驾驶车辆晋M*****重型半挂牵引车,检验、保险均在有效期内。

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刘某某,男,74岁,随州淅河镇人,无驾驶证,事发时未佩戴安全头盔。

事故案例二

2021年04月21日15时50分许,一辆号牌为冀D*****的重型半挂牵引车沿随州大道行驶至曾都区淅河镇金屯村11组路段时,与正过马路的一辆两轮摩托车发生相撞,造成双方车辆受损及两轮摩托车驾驶人当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初查,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人王某,男,29岁,河北省邯郸市人,持A2证,5年驾龄。其所驾驶车辆晋M*****重型半挂牵引车,检验、保险均在有效期内。

两轮摩托车驾驶人孙某某,女,57岁,随州淅河镇人,无驾驶证,事发时未佩戴安全头盔。

事故教训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电动三轮车、两轮摩托车驾驶人刘某某、孙某某无驾驶证,缺乏系统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培训,上路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加重了事故损害后果。

隐患整改

4月21日事故发生后,曾都区淅河镇沙河村书记钦春财、金屯村书记肖能文第一时间安排部署,赶到交通事故现场,妥善指挥救援,研究事故发生路段道路隐患整改。

▲随州交警三大队在随州大道淅河镇金屯村路口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整治工作

▲随州交警三大队在随州大道淅河镇金屯村路口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整治工作

▲随州交警三大队在随州大道淅河镇金屯村路口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整治工作

▲随州交警三大队在随州大道淅河镇金屯村路口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整治工作

摩托车、电动车与大车相撞,不堪一击

漠视交通法规,无视安全驾驶

令他们一步一步踏入危险禁区

最终,导致悲剧发生

许多交通事故本可以避免

许多伤亡本不应该发生

不要再说什么“无知者无畏”

血淋淋的事故就在眼前

难道还不足以让大家警醒吗?

交警提醒

关于交通安全,蜀黍必须要再次强调必须牢记!

一、低驾龄驾驶员要加强交通法规的掌握,学习汽车安全行车的各种知识,熟练驾驶技能,行车过程中要对其他车辆、行人的动态进行准确判断,处理好行驶中会车、超车以及跟随车辆等情况;

二、遇到村庄时,一定要减速慢行。当公路高于两旁农田时,要注意前方是否有痕迹从两旁转出。因为农村的拖拉机,在满载时上公路都是靠冲力,从两旁进入公路时速度较快,很多时候还会占去整个路面才拐得过弯来;

三、老年交通参与者外出时应优先考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或减少驾驶电动自行车、代步车等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在横过道路时,要从人行横道线上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注意左右车辆情况,确保安全后通过;

四、非机动车、摩托车车主要遵守交通法规,要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乱走斜穿、不逆向行驶,要各行其道;

五、在行经事故易发路段时,要根据道路实际通行情况。谨慎驾驶,控制车速,注意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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