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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入刑”十年丨这些人又因酒驾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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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将醉酒驾驶定为危险驾驶罪。在“醉驾入刑”十周年之际,哈市交警部门加强了对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在保障市民安全出行的同时,切实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共建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29日,全市共查处酒驾43件,其中,饮酒驾驶33件、醉酒驾驶10件。

21时许,一男子因驾驶无牌摩托在哈双路被交警哈西大队取缔,在调查过程中,民警还发现驾驶人涉嫌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两项交通违法,经呼气测试,结果为28mg/100ml,属饮酒驾驶。在现场该男子竟问到:“摩托车也是机动车吗?也算酒后驾驶?”民警批评指正后,将其带回大队进行进一步处理。该男子也将被合并处以2800元罚款等行政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23时10分许,交警动力大队民警查处黑A2U5U*号车辆时发现驾驶人涉嫌酒驾,经呼气测试为20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民警询问得知,该驾驶人在南直路周边酒店与朋友聚餐饮酒后,驾驶亲属车辆回家。

据悉,随着“酒后拒驾”的观念深入人心,2021年第一季度,哈市未出现涉酒类亡人交通事故,涉酒类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也同比下降61.84%。此外,自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公布的信息来看,“醉驾入刑”十年以来,代驾行业蓬勃发展,目前全国酒后代驾订单年均近2亿笔。酒驾醉驾肇事导致的死伤人数较之前的10年分别减少6774人、13820人。2019年至2020年酒驾醉驾肇事导致的死亡人数连续2年下降,分别下降4%、7%。

交警部门表示

“醉驾入刑”使违法者法律成本和违法代价大大提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成效和法治成效,公众交通安全意识提升显著。交警希望市民出行时,能够遵守交通法规,坚决杜绝酒驾、醉驾、无牌、无证等各类交通违法,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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