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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货车停车挡住汽修店大门 店主和司机争吵后捅死司机!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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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沈某停车时,挡住了一家汽车修理铺的大门,汽修店店主张某为此和沈某发生争吵。此后张某喝了酒,持刀找到沈某一路追捅,导致沈某大出血死亡。2021年5月,张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男子张某是河北邢台人,在青海格尔木开了一家汽车修理铺。

2020年5月2日13时许,张某准备去吃饭时看见一辆半挂货车停在汽车修理铺门口,大门被挡。

这辆货车的司机是男子沈某。当时在场的李某说,张某先找了一圈没找到司机,后来发现了司机沈某,让沈某今后停车不要挡住修理铺门面而影响其生意。

之后张某去饭馆吃饭,被张某说了一顿的沈某也来到该饭馆,两人发生言语冲突,经他人劝阻后沈某离开。张某与朋友继续吃饭,期间喝了大约四两白酒。

到案后张某承认,自己确实说了脏话辱骂对方。但是对方停车挡门还跟自己横,他觉得很窝囊,借着酒劲,他回到修理铺拿了一把单刃刀去找沈某,在“重汽配件”修理铺门口与沈某相遇并再次发生口角,在被他人劝开后张某准备离开时,沈某却抓住了张某的衣领发生撕扯。

这彻底激怒了张某。他掏出刀子将沈某腹部捅伤,沈某见状逃离现场,张某继续持刀追赶沈某,将沈某腹部、胸部、肩部等多处部位捅伤,致沈某锐器刺破降主动脉造成大失血而死亡。案发后,张某拨打110投案自首。

青海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张某因琐事持刀捅刺他人身体,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张某犯罪性质恶劣,后果严重,其在持刀捅伤被害人腹部后,在被害人已逃离的情况下,仍紧追其后又朝被害人肩部、腹部连续捅刺,一审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张某上诉,称被害人首先动手,对案件引发有过错。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张某在与被害人沈某因停车一事发生言语冲突,被劝离后,准备凶器主动寻找被害人,说明其有实施犯罪的动机;遇见被害人再次发生口角,期间,虽被害人抓住其衣领,但该行为并未对张某造成伤害,被害人对案件引发无过错;张某手段残忍,后果严重,原判量刑正确。近日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V眼看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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