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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信托难逃“董事长落马魔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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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 一天之内,两任原“一把手”获刑、被公诉的消息再次将吉林信托推向了风口。从判决信息来看,因贪污受贿行贿等罪,吉林信托原董事长高福波获刑20年;同日,吉林信托原董事长邰戈也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等被公诉。在分析人士看来,管理层持续动荡,业务开展停滞,也导致吉林信托经营指标持续恶化,如没有外部力量干预,这一态势还会延续下去较长时间,影响到吉林信托可持续经营能力。

吉林信托2021年的日子不好过,5月11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继公布了吉林信托第二任董事长高福波、第四任董事长邰戈的判刑以及调查结果。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认定高福波犯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510万元,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信息显示,邰戈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白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作为吉林省唯一一家专业从事金融信托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吉林信托在2001年3月改制为责任公司之后,一共经历了4位董事长,但4位董事长均被查。北京商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梳理发现,2007年6月,吉林信托第一任董事长张兴波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后因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死缓。

张兴波落马后,2007年6月第二任董事长高福波紧急继任,后于2015年10月辞职。辞职三年后,2018年12月高福波因涉嫌严重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被查。

第三任董事长李伟为高福波继任者,2015年9月接任吉林信托董事长,2017年8月被查,2020年3月,李伟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在第三任董事长判刑仅6个月左右,上任不过两年的第四任董事长邰戈也同样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四任“一把手”先后被查反映出吉林信托内部治理的缺失,4月30日,吉林信托发布了2020年度业绩经营数据,报告期内,吉林信托实现营业收入2.98亿元,同比2019年的5.88亿元下降49.32%;归母净利润为1492.8万元,同比2019年的1.91亿元下滑92.18%。

从各项收入来看,2020年,吉林信托实现利息净收入-9370.65万元,较2019年的2.07亿元下降超145%。除了盈利能力下滑,尤其值得关注的问题是吉林信托有一项净资本指标已经跌破监管“红线”,从年报数据来看,2020年末,吉林信托净资本余额为98984.48万元;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为95355.3万元,净资本/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103.81%;净资本/净资产为24.82%。

而根据《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信托公司应当持续符合净资本不得低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的100%、净资本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风险控制指标。吉林信托净资本/净资产指标为24.82%,这一比例已经跌破监管划定的标准。金乐函数分析师廖鹤凯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分析称,吉林信托管理层持续动荡,业务开展停滞,历史问题留存较多且很多尚无具体解决时间表,导致公司经营指标持续恶化。其中净资本指标无法达标,会持续延长该公司新增业务的暂停时间,从而导致亏损进一步加大。如没有外部力量干预,这一态势还会延续较长时间,影响到吉林信托可持续经营能力。

吉林信托在公司治理机制方面的短板显而易见,根据年报,银保监会吉林监管局于2020年6月23日至7月31日对吉林信托开展了综合性现场检查并于检查后下发了《现场检查意见书》。吉林信托方面则根据《现场检查意见书》制定了整改方案,主要包括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强化股东股权管理工作,完善内控措施,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相关审批内容及流程,提升业务合规性;持续加强尽职管理,提高自主管理信托财产能力;加大监管意见落实力度,加强责任追究等。

针对业绩经营下滑、净资本指标跌破监管“红线”等问题,北京商报记者尝试多次致电吉林信托年报披露的联系电话进行采访,但电话始终未有人接听。

相关报道:

年薪140万却舍不得喝牛奶,官至正厅的董事长栽了:贪污受贿上亿元,“小时候穷怕了”

年薪140万,位居正厅级领导干部,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高福波却仍然管控不了自己的贪欲,最终因贪污、受贿等多项罪名,沦为阶下囚。

5月11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认定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高福波犯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10万元;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对高福波违法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或发还相关单位。

庭审现场(图片来源: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受贿、侵吞公共财物超亿元,

被调查后拿出逾100万元行贿

据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经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2年12月,被告人高福波利用担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与吉林信托管理的吉林省天汇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方某共谋后,采取虚交定金、虚构拆迁房等手段骗取、侵吞公共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38.642万元。

2000年至2017年,被告人高福波利用担任白山市农村信用合作社理事长、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副主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合作、融资贷款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或收受王某等九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160.6355万元。

2015年至2016年,被告人高福波利用其北京中吉金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职务便利,接受陈威的请托,在中吉金投为其融资过程中提供帮助。

2016年至2017年,高福波先后四次收受陈威给予的人民币685万元、价值人民币21万元的百达翡丽牌手表一块,共计折合人民币706万元。

2017年1月,被告人高福波利用其北京中吉金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便利,指使该公司上海部经理冷某某将中吉金投应当收取的刚泰集团有限公司基金项目管理费人民币1000万元,从合同外收取并非法占为己有。

2015年至2016年,被告人高福波经与吉林临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某某共谋,利用张某某职务上的便利,由张某某个人决定,以临江农商行的名义,将银行资金先后七次违规投资给北京中吉金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使用,进行营利活动,共计人民币27.95亿元,并安排张某某之子在中吉金投公司负责上述项目,从中获取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至2018年,被告人高福波被调查,为了解案情和从轻处理,请托省纪委原副书记邱某某给予帮助,先后三次在长春市给予邱某某人民币50万元、美元5万元和价值人民币30万元的翡翠摆件1件,共计折合人民币112.904万元。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高福波的上述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应数罪并罚。高福波贪污数额特别巨大,受贿数额特别巨大,行贿情节严重,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数额巨大,职务侵占数额巨大,挪用资金数额巨大,应依法严惩。

鉴于高福波因涉嫌受贿到案后,如实供述办案单位已掌握和尚未掌握的全部受贿犯罪事实,所犯受贿罪系坦白;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贪污、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事实,所犯贪污罪、行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系自首;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构成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且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追缴,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早餐从不喝牛奶、很少吃鸡蛋,就喝点粥吃点咸菜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2019年的报道,当被问及违法犯罪的根本原因时,高福波答道:“是小时候家里太穷,穷怕了。”

“我9岁那年曾发过誓,长大后一定要挣很多很多的钱,给家里盖新房子,让家人天天吃饺子。”高福波回忆,1970年春节,他的母亲和姐姐包好了除夕夜要吃的饺子,因为房子年久失修,墙皮掉了下来,饺子全部被埋在了泥土里。他的母亲和姐姐将带土的饺子皮扒去,把饺子馅儿和没粘上土的饺子放到小盆里。“我母亲和姐姐边扒饺子馅儿边流泪。”高福波回忆到此处有些伤感,那个除夕夜,他们家吃的是粘豆包,喝的是饺子馅儿汤。

1988年,师范毕业后的高福波在浑江市第二十一中学担任教师,7年后,通过统一招录计算机人员考试,他进入白山市人民银行工作,至此开启了他在金融系统的工作生涯。办案人员介绍,高福波到金融系统后,悉心钻研业务,很快得到组织认可。2007年6月,时年46岁的高福波被任命为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跨入了正厅级领导干部的序列。

任省信托公司董事长后,年薪达140万元的高福波,在生活中对家人几近吝啬。“我们家早饭从来不喝牛奶,很少吃鸡蛋,就喝点粥吃点咸菜完事儿。”高福波认为,钱只要花,就会越来越少。

在接受调查的一个多月前,高福波和妻子在长春一同逛商场,妻子看上了一双1200多元钱的鞋,虽然穿上很合脚,但妻子感觉太贵,把鞋放了回去。最终,他们选择了一双400多元的鞋。回到家后,妻子对他说:“还是贵的那双穿着舒服。”

吉林信托已有四任董事长先后被查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已有四任董事长先后被查。

首任董事长张兴波于2007年涉嫌受贿罪被逮捕,后被判死缓。第二任董事长高福波于2007年6月接替空缺职务,2015年辞去董事长一职,2018年12月被查。第三任董事长李伟于2015年10月到任,但不到2年便落马。在空缺将近一年后, 2018年6月邰戈上任,2020年9月27日,邰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今年4月,邰戈被双开,成为第四任被查的董事长。

文章中提到,为规避组织调查,他们采取他人代持股份、将房产登记在他人名下、收受干股、约定退休后提现、收受藏品和字画、将违法所得投资资本市场等各种隐蔽方式,以掩盖其违法犯罪事实。但在纪检监察机关绝不手软的态度、专业的审查调查能力面前,他们最终都没能逃脱党纪国法的制裁。正如高福波接受采访时所说,“人在做,天在看。没有什么神秘的事情,只要组织想查,什么都能查得清,永远不要有侥幸心理。”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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