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一贪官企图外逃被抓,手里紧攥机票…
来源:浙江日报清廉丽水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漫画由丽水市纪委市监委提供
记者从省监委获悉,为落实党中央关于地方各级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的决策部署,5月25日省监委首次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报告选题为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
加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一环。省委将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纳入清廉浙江建设工作部署。
自省监委成立以来,这件事关反腐败斗争全局、关乎民心向背的大事在我省办得如何?
我省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建立健全追逃追赃协调机制,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推进追逃追赃工作,坚持持续发力、逐案突破,积极参与反腐败国际合作,多措并举筑牢防逃堤坝,推动追逃防逃追赃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从2017年1月省监委成立至2020年底,“天网行动”
追回外逃人员823名,追赃挽损约34亿元
。防逃篱笆越扎越紧,2017年以来,新增外逃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数量明显下降,全省党政机关国家工作人员外逃“零增长”。
扎紧“篱笆” 追逃防逃追赃并重
涉嫌职务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外逃“零增长”——从2017年开始至今,我省做到了“有力减少存量、有效遏制增量”。
“防住一个,等于追回一个”。不扎紧防逃的制度“篱笆”,追逃追赃就会防不胜防,也打不了胜仗。
2017年7月2日上午8时15分,提醒登机的广播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响起。紧攥机票的青田县人防办原常务副主任郭永军,徘徊在偌大的航站楼里,脑袋一片空白,一个声音回响在耳畔——“您已被限制出境”。
郭永军试图外逃事件发生后,依托防逃“条件反射”机制,经丽水市追逃办向省追逃办、市委报告,省、市追逃办立即启动追逃防逃应急预案和联动机制,迅速行动,当天晚上8时许,郭永军在杭州某高速公路出口被抓获。
近年来,除了各地各部门形成了有效的防逃“条件反射”机制外,我省还陆续出台出国审批、证照集中管理、初核问题线索同时采取限制出境措施等一系列制度。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操作规范(试行)》,对8类重点对象进行重新登记备案。同时,严格规范出国(境)审批和证件管理,将监督重点从党员领导干部向全体党员干部覆盖。
自2018年监察法出台后,我省按照落实监察法的要求,将新增监察对象全部纳入防逃体系,努力做到防逃工作全覆盖、无死角。杭州、温州、嘉兴等地将村(社区)“两委”干部证件纳入统一管理,扎紧新增监察对象的防逃篱笆。
此外,我省还注意对案件当事人或涉及重要案件的相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严防外逃;在执纪审查、巡视、审计、大额可疑资金监管等关键环节,加强对重点人员的风险评估,及时采取阻止出境等应对措施。
全力追逃防逃的同时,社会和公众同样关切的追赃也没有落下。
“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犯杨秀珠案追赃2700余万元;“国家监委成功引渡第一案”姚锦旗案,追缴赃款赃物及孳息价值上亿元;“百名红通人员”莫佩芬案追赃500余万元……我省绝大部分职务犯罪外逃案件在人员追回后均实现了“人赃俱获”。
这背后,有不断完善的机制在支撑。省监委协同公安机关、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等单位,强化大额可疑交易监测、反洗钱调查和赃款流向梳理,建立健全涉案赃款查找、冻结相关协作机制,运用查封冻结、引导退赃以及对外司法执法合作等多种方式追缴赃款,努力实现国内赃款“藏不住、转不出”,国外赃款“找得到、追得回”。
“使有幻想的人不敢逃、不能逃,国内赃款藏不住、转不出;使外逃腐败分子躲不住、抓得着,赃款找得到、追得回。”省追逃办负责人表示,我省将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各个环节,着力构建不敢逃、不能逃、不想逃的体制机制,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