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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纪检政法干部“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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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在线6月8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张振宇)日前,湘潭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公职人员涉嫌受贿案,来自全县纪检监察和公、检、法、司等单位近200名公职人员现场旁听,“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称,2007年至2020年间,被告人胡某星利用其在原湘潭易俗河经济开发区(现湘潭天易经开区)规划部门工作的职权,为房地产开发商张某秋、唐某辉(均另案处理)等人在房产项目核划红线、办理规划手续、规划监管、规划验收、业务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张某秋、唐某辉等人共计361.15万元及和天下香烟70条、飞天茅台酒6箱财物。被告人胡某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持续了近两个小时,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围绕相关犯罪事实、量刑方面等进行了充分的质证和辩论,因案情较为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湘潭县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谷峰表示,被告人胡某星作为重要岗位上的领导干部,却大搞权力寻租、疯狂敛财,其涉案次数之多、金额之大让人触目惊心。通过观摩庭审过程,真切感受到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能够更加直观地感受职务犯罪的严重后果,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明辨是非、抵御诱惑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湘潭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刘志英深有感触地说:“这次零距离、面对面的警示教育,让我感受到坚守初心最重要,弄权弄钱必自焚。正人先正己,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今后我将严格遵守纪律条规和法律法规,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公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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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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