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麻将馆楼下捅人 造成1死1伤 现已被提起公诉

新浪新闻
6月7日,据12309中国检察网公布肖某某故意杀人、寻衅滋事起诉书,珠海一麻将门前发生命案,一男子持匕首在麻将房门前捅人导致一人抢救无效死亡、一人轻伤。。。。。。
一男子在麻将房门前捅人
被告人肖某某,男,1979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4521231979********,汉族,初中文化,户籍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因故意杀人嫌疑,于2020年6月21日被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经金湾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20年7月3日被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执行逮捕。
共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
2020年6月20日23时47分左右,被告人肖某某携匕首和砍刀在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榕玲麻将馆门口守候,待见到张某某与尹某某从麻将馆楼下铁门走出,被告人肖某某冲上前,持砍刀和匕首朝张某某头面部、手部、背部乱砍,并捅刺张某某右胸口,期间张某某的妻子尹某某上前阻止,也被被告人肖某某用砍刀乱砍逼退。
用锐器多次刺切右胸
经鉴定,被害人张某某系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多次刺切右胸致右肺、心脏破裂,导致急性大出血休克死亡,被害人尹某某所受伤害为轻伤一级。其后被告人肖某某逃至三灶工会旁边的烂尾楼里躲藏,后打电话向公安机关投案。
1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 2 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与辩解; 3 鉴定意见、勘验、检查;
辨认笔录、视听资料及其他证据材料。
案件结果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
本院认为,被告人肖某某持刀故意杀害他人,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犯罪后自动投案
被告人肖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且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特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责任编辑:张佳惠
作者
12309中国检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