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郭尔军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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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仙桃市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郭尔军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仙桃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仙桃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郭尔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郭尔军,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仙桃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郭尔军利用担任仙桃市干河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仙桃市建设委员会(后变更为仙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党组)书记、主任等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干部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仙桃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