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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悬赏执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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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悬赏公告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及线索,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法律权威,现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案 号:(2017)鄂0117执402号

执行依据:(2016)鄂0117民初1329号

涉案标的:人民币270000.00 元及相关利息

涉案未执标的:人民币270000.00元及相关利息

被执行人:巴兴旺,男,1971年12月8日出生,汉族,武汉市新洲区人,住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巴山村巴大湾41号。

公民身份号码:4201241971120****

被执行人巴兴旺

凡向本院提供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额的8%比例予以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及其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27-89353966

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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