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围观!楚雄州最新一批酒驾醉驾人员曝光!最高被罚2000元

新浪新闻
涉酒驾驶违法行为
案件信息
查获大队: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1年6月15日16时45分,罗旭章驾驶云EGV67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楚雄市瑞东路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楚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253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查获大队: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1年3月04日20时50分,刘光文驾驶云EEV93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牟定县G227K2853(化湖印象)路段,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26mg/100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135.31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2021年2月26日20时37分,李国兴驾驶云E3H758号轻型仓棚式货车行驶至牟定县中园东路牟定一中路段,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68mg/100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178.88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2021年2月26日20时54分,李富驾驶云EFS92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牟定县张孟线K2853+300M路段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24mg/100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131.62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查获大队: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1年06月14日21时21分,吴云宏驾驶云EG6976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南华县城区龙城大道与龙兴路交叉口50米处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南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21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查获大队: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1年6月14日19时40分,冷少斌驾驶云E8Z006号小型轿车行驶至环城北路与宝城路路口处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36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依法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记驾驶证12分。

———————— 2021年6月14日20时32分,王世聪驾驶云E3N998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环城北路与宝城路路口处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20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依法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记驾驶证12分。

———————— 2021年6月14日20时23分,刘才文驾驶云A8Y6H4号小型轿车行驶至环城北路与宝城路路口处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60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依法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记驾驶证12分。

———————— 2021年6月14日19时45分,白涛驾驶云E8Z821号小型轿车行驶至环城北路与宝城路路口处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59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依法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并记驾驶证12分。

———————— 2021年6月14日20时35分,王亚杰驾驶云E8D769号小型轿车行驶至环城北路与宝城路路口处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结果为115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查获大队:永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1年05月24分21时45分,宋代彬驾驶云EBK32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永兴路入城方向(海烨花园小区岔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永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85mg/100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105.46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 2021年5月24日20时46分,周正礼驾驶云EHU64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永兴路出城方向(政务中心岔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永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59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依法提取血样作检验鉴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 2021年5月27日21时45分,周永洪驾驶云EEC50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永兴路入城方向(海烨花园小区岔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永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35mg/100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140.58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 2021年05月31日20时15分,李洪春驾驶云ES3298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永兴路出城方向(政务中心岔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永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67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依法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记驾驶证12分。

———————— 2021年05月31日20时55分,杨平生驾驶云EP7258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永兴路出城方向(政务中心岔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永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77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依法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记驾驶证12分。

———————— 2021年05月31日20时30分,陈忠虎驾驶云EB8141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永兴路出城方向(政务中心岔口)处,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永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60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依法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记驾驶证12分。

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案件信息
查获大队: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1年6月14日20时27分,侯昭辉驾驶云L81583号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栋川镇环城北路与宝城路路口处时,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姚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

作者
楚雄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