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资讯

自封老字号涉嫌虚假宣传 重庆凯年食品有限公司被罚款2.5万元

新浪新闻

关注

宣传老字号,应当实事求是,否则涉嫌虚假宣传。重庆凯年食品有限公司日前因自封老字号涉嫌虚假宣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罚款2.5万元。

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的(2021)9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2月9日,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在解放碑商业大厦外墙LED屏上有重庆凯年食品有限公司发布的“年润重庆老字号”虚假宣传广告,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检查,在解放碑商业大厦外墙LED屏上确有重庆凯年食品有限公司发布的“年润重庆老字号”宣传广告,经初步查证,该产品并未获得“重庆老字号”认定。

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判定该条广告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决定对重庆凯年食品有限公司罚款2.5万元,并责令其消除影响。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重庆凯年食品有限公司于2012年06月26日成立,注册资金1000万元,注册地址为长寿区街镇工业走廊葛兰工业组团康富路19号。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生产、销售:糕点(热加工糕点)、肉制品(腌腊肉制品、热加工熟肉制品)等。

据悉,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广告法。新广告法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广告法除了对广告代言以及虚假广告的界定作了新的规范和解释外,还对在广告中使用的词语进行了严格限定。2016年6月,最高法通过一批指导性案例的发布,明确与“老字号”无历史渊源的个人或企业将“老字号”或与其近似的字号注册为商标后,以“老字号”的历史进行宣传的,应认定为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

上游新闻记者 陈富勇 文/图

上游新闻报料热线、渠道:966966、上游新闻APP报料。新鲜事、感人事、不平事,欢迎告诉上游新闻。新闻线索一经采用,酌情奖励。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