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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6月大批干部被查 多人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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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工业学院保卫处副处长、武装部副部长唐先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四川省纪委监委驻成都工业学院纪检监察组正对其进行纪律审查,经四川省监委指定广安市监委管辖,广安市监委指定岳池县监委管辖,岳池县监委正对其进行监察调查。

唐先春简历

唐先春,男,汉族,1970年2月生,重庆开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1年7月至1993年2月,在成都无线电机械学校校办工厂工作;

1993年2月至2011年3月,在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校办工厂工作;

2011年3月至2015年7月,任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工程素质训练中心主任助理,国营成都无线电专用设备厂副厂长;

2015年7月至2016年9月,任成都工业学院实训中心副主任,国营成都无线电专用设备厂副厂长;

2016年9月至2019年7月,任成都工业学院国营成都无线电专用设备厂副厂长,实训中心副主任、国家机械电子工程实训(师资培训)基地主任;

2019年7月至2021年3月,任成都工业学院实训中心副主任,国营成都无线电专用设备厂副厂长;

2021年3月至今,任成都工业学院保卫处副处长、武装部副部长。

日前,经内江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内江市资中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张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隐瞒不报个人房产情况;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规兼职取酬;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债券置换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张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明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按程序终止其内江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绵阳市重点工作督查组第五组组长、一级调研员(平武县政府原副县长,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海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王海简历

王海,男,汉族,1970年2月生,四川江油人,在职大学学历。1993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3年8月至2000年5月,在绵阳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工作;

2000年5月至2002年8月,任绵阳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

2002年8月至2006年9月,任绵阳市公安局巡逻警察支队三大队大队长;

2006年9月至2006年11月,任平武县公安局党委书记;

2006年11月至2008年10月,任平武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8年10月至2011年10月,任平武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1年10月至2012年1月,任平武县政府副县长;

2012年1月至2013年4月,任绵阳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副支队长;

2013年4月至2018年2月,任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政委;

2018年2月至2019年1月,任绵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政委、一级调研员;

2019年1月至2019年10月,任绵阳市应急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一级调研员;

2019年10月至今,任绵阳市重点工作督查组第五组组长、一级调研员。

四川铁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卢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四川省纪委监委驻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组正对其进行纪律审查,经四川省监委指定广安市监委管辖,广安市监委指定武胜县监委管辖,武胜县监委正对其进行监察调查。

卢平简历

卢平,男,满族,1969年10月生,四川自贡人,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4年7月至1999年5月,在四川省地方铁路建设总公司工作;

1999年5月至2001年4月,任四川省地方铁路建设总公司施工技术科副科长;

2001年4月至2002年10月,任四川省地方铁路建设总公司施工技术科科长、金筠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

2002年10月至2004年3月,任四川省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部长;

2004年3月至2004年5月,任四川省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技术部部长、第七分公司经理;

2004年5月至2005年9月,任四川省铁路建设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经理;

2005年9月至2006年4月,任四川省铁路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工程部部长;

2006年4月至2006年11月,任四川省铁路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工程部部长、达成项目经理部经理;

2006年11月至2007年5月,任四川省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程技术部部长;

2007年5月至2007年9月,任四川省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程技术部部长、归连铁路项目经理部副经理;

2007年9月至2009年2月,任四川省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程技术部部长、罗岑铁路项目经理部经理;

2009年2月至2009年4月,任四川省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工程技术部部长、筠连水泥厂项目经理部经理;

2009年4月至2009年7月,任四川叙大铁路项目筹备组组长;

2009年7月至2009年8月,任四川叙大铁路项目筹备组组长、四川叙大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2009年8月至2011年1月,任四川叙大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2011年1月至2019年9月,任四川叙大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总经理;

2019年9月至今,任四川铁路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

乐山金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胡全华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监察调查。

胡全华简历

胡全华,男,汉族,1963年4月生,四川沐川人,省委党校在职大学学历。1981年7月参加工作。

1981年7月至1987年7月,在沐川县黄丹镇中学任教;

1987年7月至1990年7月,任沐川县黄丹镇中学校长;

1990年7月至1992年1月,任沐川中学教务处副主任;

1992年1月至1993年3月,任沐川县教学研究教育学会秘书长;

1993年3月至1994年11月,任沐川县委宣传部副主任干事;

1994年11月至1996年11月,任沐川县文化局副局长;

1996年11月至1998年1月,任沐川县马边河开发办公室主任;

1998年1月至2004年10月,任沐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04年10月至2012年3月,任沐川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乐山金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2年3月至2015年11月,任乐山金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5年11月,退休。

甘孜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何康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何康林简历

何康林,男,藏族,1963年6月生,四川康定人,省委党校在职大学学历。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年8月至1984年3月,在康定县麦崩小学任教;

1984年3月至1990年11月,在康定县委党校任教;

1990年11月至1991年11月,在康定县委办公室工作;

1991年11月至1992年9月,任康定县委办公室正乡级秘书;

1992年9月至1993年4月,任康定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干事;

1993年4月至1997年3月,任康定县旅游局局长;

1997年3月至1998年6月,任甘孜州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

1998年6月至2000年12月,任甘孜州政府办公室行政科科长;

2000年12月至2003年10月,任甘孜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2003年10月至2005年2月,任甘孜州委州政府接待办主任;

2005年2月至2008年8月,任甘孜州委副秘书长,州委州政府接待办主任;

2008年8月至2009年3月,任乡城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理县长;

2009年3月至2011年10月,任乡城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1年10月至2014年5月,任乡城县委书记;

2014年5月至2016年4月,任甘孜县委书记;

2016年4月至今,任甘孜州政府党组成员、副州长。

眉山市经济合作局四级调研员何正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何正良简历

何正良,男,汉族,1964年3月生,四川眉山人,省委党校在职大学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8月至1984年9月,在眉山县柳圣乡初级中学任教;

1984年9月至1989年8月,在眉山县万胜高级中学任教;

1989年8月至1994年7月,在眉山县教育局教学研究室工作;

1994年7月至2006年5月,在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检察院工作,历任民事行政检察科副科长、公诉科科长、副检察长;

2006年5月至2007年8月,任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

2007年8月至2009年6月,在眉山市招商引资局工作;

2009年6月至2010年6月,任眉山市招商引资局综合科科长;

2010年6月至2010年11月,任眉山市招商引资局综合科科长、投资促进二科科长;

2010年11月至2011年11月,任眉山市招商引资局综合科科长;

2011年11月至2012年6月,任眉山市招商引资局副调研员、综合科科长;

2012年6月至2012年7月,任眉山市投资促进委员会副调研员、市招商引资局综合科科长;

2012年7月至2013年1月,任眉山市投资促进委员会副调研员、综合科科长;

2013年1月至2013年5月,任眉山市投资促进委员会副调研员;

2013年5月至2019年1月,任眉山市投资促进局副调研员;

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任眉山市经济合作局副调研员;

2019年6月至今,任眉山市经济合作局四级调研员。

乐山市高新区党工委原委员、管委会原副主任李先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先友简历

李先友,男,汉族,1959年12月生,四川井研人,省委党校在职大学学历。1980年3月参加工作,198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0年3月至1982年4月,在井研县王村人民公社管委会工作;

1982年4月至1982年10月,在井研县公安局马踏派出所工作;

1982年10月至1984年5月,在井研县公安局竹园派出所工作;

1984年5月至1987年1月,任井研县公安局竹园派出所副所长;

1987年1月至1990年12月,任井研县公安局竹园派出所所长;

1990年12月至1998年2月,任井研县公安局副局长;

1998年2月至2000年8月,任峨边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0年8月至2002年11月,任乐山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

2002年11月至2007年12月,任乐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中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7年12月至2009年2月,任乐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中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9年2月至2011年11月,任峨眉山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1年11月至2011年12月,任乐山市高新区党工委委员;

2011年12月至2019年5月,任乐山市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2019年5月至2020年1月,任乐山市高新区管委会二级调研员;

2020年1月,退休。

日前,经凉山州委批准,州纪委监委对凉山州西昌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肖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肖斌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违规经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帮助他人获取工程项目,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

肖斌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凉山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州委批准,决定给予肖斌开除党籍处分;由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宜宾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王光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光柱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妄图欺瞒组织,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职工录用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擅权妄为,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王光柱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光柱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甘孜州康定市委原副书记、原市长甲么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甲么简历

甲么,男,藏族,1963年11月生,四川乡城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4年9月参加工作,198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年9月至1989年7月,在乡城县计经统计局工作;

1989年7月至1993年3月,任乡城县统计局副局长;

1993年3月至1993年10月,任乡城县统计局局长、县计经委副主任;

1993年10月至1997年4月,任乡城县统计局局长、县计经委主任;

1997年4月至2002年10月,任乡城县发展计划经济贸易局局长;

2002年10月至2006年11月,任乡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06年11月至2007年1月,任乡城县委常委、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2007年1月至2008年8月,任乡城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2008年8月至2010年12月,任炉霍县委副书记;

2010年12月至2011年10月,任炉霍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1年10月至2011年11月,任康定县委副书记,为县长提名人选;

2011年11月至2011年12月,任康定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

2011年12月至2015年5月,任康定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5年5月至2019年12月,任康定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9年12月至2020年6月,任康定市委副书记、市长、一级调研员;

2020年6月至2021年4月,任康定市委副书记、市长、二级巡视员;

2021年4月至今,任康定市二级巡视员。

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四川省泸州市政府原副市长陈万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万春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背组织原则,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及其他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招商引资、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陈万春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万春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裁胡小钢个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保监会纪检监察组正对其进行纪律审查,经国家监委指定管辖,四川省监委正对其进行监察调查。

胡小钢简历

胡小钢,男,汉族,1963年10月生,湖南双峰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1年12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年12月至1999年9月,任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国际结算处干部、信贷业务科副科长、科长,公司业务处副处长;中国银行总行公司业务部副处长;

1999年9月至2003年8月,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股权及投行业务部高级经理、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

2003年8月至2006年8月,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党委书记、总经理;

2006年8月至2008年9月,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负责人,党委书记、总经理(其间2006年8月至2007年11月,兼任长沙办事处党委书记、总经理);

2008年9月至2011年5月,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党委组织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其间2010年3月至2011年5月,兼任邦信资产管理公司党委委员、董事);

2011年5月至2013年6月,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党委委员、总裁助理(其间2011年5月至8月,兼任党委组织部长、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2013年6月至2018年11月,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2018年11月至今,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广安市岳池成都工业学院党委委员,宜宾校区党委委员、副主任聂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四川省纪委监委驻成都工业学院纪检监察组正对其进行纪律审查,经四川省监委指定广安市监委管辖,广安市监委指定岳池县监委管辖,岳池县监委正对其进行监察调查。

聂涛简历

聂涛,男,汉族,1975年10月生,四川巴州人,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98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8年7月至2001年1月,在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大丰分校工作;

2001年1月至2002年4月,任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大丰分校校长助理;

2002年4月至2003年3月,任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新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

2003年3月至2004年6月,任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新区建设处处长助理、办公室主任;

2004年6月至2005年3月,任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交大教学点管委会副主任;

2005年3月至2008年4月,任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团委书记;

2008年4月至2011年3月,任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基建处副处长;

2011年3月至2012年4月,任成都电子机械高等专科学校基建处处长;

2012年4月至2015年4月,任成都工业学院基建处负责人之一;

2015年4月至2018年10月,任成都工业学院校园规划与基本建设处处长;

2018年10月至2019年7月,任成都工业学院党委委员、校园规划与基本建设处处长;

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任成都工业学院党委委员、资产管理处处长、招标采购中心主任、校园规划与基本建设处处长;

2020年1月至2020年4月,任成都工业学院党委委员、资产管理处处长、招标采购中心主任、校园规划与基本建设处处长、宜宾园区副主任;

2020年4月至2020年7月,任成都工业学院党委委员、校园规划与基本建设处处长,宜宾园区党委委员、副主任;

2020年7月至今,任成都工业学院党委委员,宜宾校区党委委员、副主任。

县委原书记郑鹏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郑鹏程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旅游安排,将应当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报销或他人支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上的影响,为他人在职工录用方面谋取利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郑鹏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郑鹏程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免去其五届广安市委委员职务;终止其广安市第五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德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余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杨余简历

杨余,男,汉族,1966年11月生,四川射洪人,大学本科学历。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8月至1996年4月,在遂宁市计划与经济委员会工作;

1996年4月至1997年3月,任遂宁市委工交政治部办公室主任;

1997年3月至1998年3月,任遂宁市计划与经济委员会组织人事科副科长;

1998年3月至2001年7月,任遂宁市计划与经济委员会组织人事科科长;

2001年7月至2001年11月,在遂宁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工作;

2001年11月至2001年12月,在遂宁市经济和贸易委员会工作;

2001年12月至2004年2月,任遂宁市经济和贸易委员会党委办公室主任;

2004年2月至2005年8月,任遂宁市经济和贸易委员会投资与技术创新科科长;

2005年8月至2009年8月,任遂宁市经济委员会技术改造科科长;

2009年8月至2011年1月,任遂宁市经济委员会副调研员、技术改造科科长;

2011年1月至2012年8月,任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调研员、投资规划科(技术改造科)科长;

2012年8月至2013年12月,任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调研员;

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任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委委员、副调研员;

2014年1月至2017年2月,任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2017年2月至2017年12月,任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总经济师;

2017年12月至2019年2月,任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2019年2月至2019年12月,任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2019年12月至今,任遂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阳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天府旌城党工委原书记徐光勇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光勇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人事任免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徐光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徐光勇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阿坝州松潘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曾玉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曾玉林简历

曾玉林,男,藏族,1967年1月生,四川金川人,在职大学学历。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6年8月至1992年6月,在南坪县公安局双河派出所工作;

1992年6月至1994年4月,在南坪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工作;

1994年4月至1998年4月,任南坪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主办科员、禁毒大队副大队长;

1998年4月至2000年3月,任九寨沟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副所长、刑侦中队中队长;

2000年3月至2002年1月,任九寨沟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

2002年1月至2007年3月,任九寨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

2007年3月至2008年12月,任九寨沟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侦察员、刑警大队大队长;

2008年12月至2013年11月,任九寨沟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科级侦察员;

2013年11月至2016年9月,任理县公安局政委;

2016年9月至今,任松潘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总规划师张和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南充市纪委正对其进行纪律审查,经四川省监委指定管辖,南充市监委正对其进行监察调查。

张和平简历

张和平,男,汉族,1965年10月生,四川嘉陵人,在职大专学历。1982年8月参加工作,200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2年8月至1985年1月,在南充县水电局工作;

1985年1月至1987年8月,在南充地区建设委员会工作;

1987年8月至1991年8月,在南充地区国土局工作;

1991年8月至1992年5月,任南充地区国土局土地利用管理科负责人;

1992年5月至1992年12月,任南充地区国土局土地利用管理科副科长;

1992年12月至1994年3月,任南充地区达成铁路建设指挥部征地拆迁处处长;

1994年3月至1999年9月,任南充市土地管理局建设用地管理处处长;

1999年9月至2001年2月,任南充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拆迁科科长、市经济开发区国土所所长;

2001年2月至2002年1月,任南充市国土局地籍地政科副科长,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拆迁科科长、国土所所长;

2002年1月至2005年6月,任南充市国土资源局地矿科科长;

2005年6月至2007年4月,任南充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科长;

2007年4月至2012年3月,任南充市国土资源局嘉陵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2年3月至2019年2月,任南充市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总规划师;

2019年2月至今,任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委员、总规划师。

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委员、职工董事、工会主席刘晓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晓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工作开展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刘晓杨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晓杨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日前,经广安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原党工委书记蒋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蒋波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漠视群众利益,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生活腐化堕落;贪欲膨胀,将公权力沦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甘于被“围猎”,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逃避处罚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蒋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蒋波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肖天任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肖天任忘记初心使命,目无纪法规矩,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兼职取酬,违规领取奖金,将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承担;擅权妄为,违规出借国有资金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股权买卖、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导致国有公司严重损失。

肖天任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肖天任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日前,经泸州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泸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原支队长毛汉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毛汉东理想信念丧失,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违背组织原则,为他人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调动中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款项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违法犯罪活动。

毛汉东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泸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毛汉东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日前,经四川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四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王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挺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拥有非上市企业的股份,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与管理和服务对象打牌赢取钱财;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协调贷款、购买股权、业务开展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王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挺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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